2018年8月31日 星期五,多云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锻炼,锻炼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健康,接着是让自己充满活力,然后是变得更加强壮。
锻炼是从二零一三年开始的,途中一直都是断断续续的坚持着,没什么好说,都是凭一时的冲动与兴奋而锻炼,并不是为了热爱。唯一值得高兴的就是我还在锻炼着。
到了二零一七年,我开始写日记。让我开始尝试写日记记录生活是有原因的。二零一七年的时候我参加了一个网络培训,培训价格两千元,在微信群教授课程,讲述三个晚上,每个晚上讲述两个小时,三天一共六个小时。课程的内容有些多,不好记。但是我唯一记住的一点就是写日记,并且慢慢的开始执行它,尝试开始写日记记录生活。
写日记没有写作风格存在,也没有写作模式,没有任何条条框框限制着,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昨天我还看了一下古天乐的个人微博,我是在看新闻的时候看见有人说“古天乐每天写一篇日记,坚持了好多年,一共写了三千多篇日记了。”当时我心想,“天呐!我怎么没有看过古天乐写的日记呢?我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
后来,我上网查了“古天乐微博”,心想去看看古天乐写的日记是怎么样的,他会怎么记录他的生活呢?当我看到他写的日记的时候才发现,他写的日记非常的简单,写法犹如一首诗歌,短短几行,只说生活中的一件事情,或者一个想法。我就不复制他的日记粘贴进来我的日记了,我写我的就好。
在我参加培训结束的时候,心想两千元就这么没有了吗?这样不值得。为了挽回一些价值,培训课程中教的知识我全给忘了,我只做一件事,写日记。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值得了。
很少人会重视重复做一些小事所给人带来的价值,只有付出一些代价去做过之后才能够明白它的价值所在。
写日记我的不是每天都坚持写,因为那一年我的生活有些“不正经”,整天处于玩乐之中,但是我还是坚持写下来了,只不过有时在凌晨才写昨天当天的日记。坦白说,凌晨一点、两点、三点、四点、五点、六点,七八九点这段时间里我都有写过日记,因为我经常在外玩个通宵,总是在第二天回家睡觉之前把昨天当天的日记写好。
还有另一件事情是改为了写信。在我写信的那段日子里就也没有在写日记了,写信的目的是与人交流,建立双方的感情而写的,每天写一封,我也把它称为是写日记,实际上它并不算一篇日记。
现在我有一个新的想法,健身与写日记。我知道自己在健身上有点成就,不是很厉害,身材看的过去。现在我想的就是用写日记来记录每一天的生活,用视频把健身的过程记录下来。
同时,我还希望认识能够通过健身与写日记来认识一些朋友,在成长的路上互相激励彼此。
我想我该好好的来计划这个想法,因为目前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我可以用视频来记录自己健身方面的事情,内心里的感受与想法就用文字来记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尽可能详细的记录每一天的生活。
今天我看了一些健身的视频,我只看两个方面的视频,一个是街头健身,一个是极限健身。两个的意思差不多,但是“极限”听起来更让人觉得疯狂,所以我就认为它们是两个意思吧!
在看视频的时候,我偶尔会看看评论区的评论,我有看到了这么一个评论:“练肌肉在哪里都可以练,健美就要去健身房,人们需要的不是高端的健身器械,而是健身的氛围。”
曾经我在网上看了这么一个视频名称为“每天做三百个俯卧撑,一个月之后的变化…”,接下来,我自己也接受了这么一个挑战,每天做三百个俯卧撑!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真是干劲十足。
我没办法一下子做完三百个俯卧撑(现在也不能),每天做三百个俯卧撑的时候我都是分组去完成的,累了就休息,有力气了再继续,不断重复着,直到做完当天的三百个俯卧撑为止。刚开始做俯卧撑的时候并不是很顺利,因为我的肌肉没能够适应那样的训练,没过几天我的手臂与肩膀还有背部就受不了了,那种难受是一种内伤,当时的我就连举个毛巾都会感觉到非常的疼痛,十分的难受。
因为我干劲十足,我坚持下来了。我自己本身有过一些锻炼,只不过那是器械方面的锻炼,并不是自身的自重锻炼,因为有了一些健身的经验与毅力,我坚持下来了,而且坚持的不止一个月,我坚持了两个月…,后来冷天来了,锻炼减少了,不练了,我有些怕冷。
现在,我写这篇日记就是要重新和以前一样锻炼,不一样的是,这回我需要用视频记录下我健身的过程。上一年我就已经想要用视频记录下健身上的事情,当时我是想拍摄一个挑战一个月每天做三百个俯卧撑的视频,后来放弃了,因为我不会弄处理视频方面的事情。我只会拍视频。
要知道,如果拍完一整段做完三百个俯卧撑的视频的话,大概要一个小时,途中还包括休息,这么长的视频发去哪里呢?谁看呢?这多无聊。另一方面,一个小时的视频内存容量大概有1G多。后来分开拍摄,一次只拍摄一组,做一组下来的视频长度一般是四十几秒一分钟的时间,这样的视频长度就有好几十M呢!
有时候自己想到内心所想的一些事情的时候就感到非常的兴奋,感觉像是获到了什么法宝一样。其实,我只是多了一个挑战,多了一份追求罢了。
现在,我在心中想象复利的威力所给我带来的效果会是什么样的呢?真的好期待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