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不如故

作者: 神的扣肉 | 来源:发表于2017-04-05 23:10 被阅读0次

    1

    他娶她只不过因为他父亲要他娶她。

    早年间,军匪乱行,荒烟漫草的年代,她父亲是个私塾先生,从北京回峦州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被流弹打得浑身是伤,血淋淋的人。她父亲倾尽积蓄,将这个人搬到医馆去救治,终于是救活了。

    这个男人有点匪气,可是十分敬佩读书人。加之她父亲救了他的命。他说:“救命之恩,绝不敢忘。那么这样吧,以后若我发达了,就跟恩人结成儿女亲家,一辈子护着恩人的子女。”

    她爸爸没有看走眼,这个人有匪气,有韬略,后来成了全省最大的客商。发达以后也没有舍弃旧日的情义,一封信寄到她家里,说要为他的小儿子聘娶她做儿媳,不日即来下聘。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他们还是陌生人,却已经即将成为天底下最亲密的关系。

    他跟着他的父亲坐了三天的火车来她家里,敲响了她家的门。他父亲极注重下一代的文人教育,他于是丝毫没有沾染到上一代的草莽气。戴一顶贝雷帽,领带整整齐齐,相貌如同上好的笔墨画,真是翩翩佳公子,浊世少年郎。她第一次见到那么好看的男人。他父亲跟她父亲在客厅会谈,他就在院子里来回踱步。

    她给他沏茶。他神色很不耐烦,问她:“现在都是新时代了,小姐就没想着反抗这桩父辈定下的亲事?你我本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却要偏偏因着荒谬的约定牵扯在一起,岂不是荒唐吗。”

    她苦笑:“父亲们定下的亲事,哪有我一小女子反驳的道理?”

    他就不再说话了,也不看她一眼,默默地喝着茶。

    她知道他不喜欢她。

    她相貌普通,不懂西洋的东西,不懂文学,不懂自由平等,性格也只是温吞而贤惠,怎么看都是平平无奇的一个人,凭什么让一肚子怨气的他喜欢上她呢?

    可她喜欢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上他。喜欢到甚至心里开始感恩这桩包办婚姻,若是没有这桩婚约,他们就不会相遇,他们的生命将不会有任何交集。

    他的反抗果然没有任何作用。一个月后她的嫁妆就如流水般搬进了他家的府邸。

    他家是当地的大客商,婚礼那天来了很多人,婚礼是按他父亲的意思来的,办得不西不中,热热闹闹。她穿大红嫁衣,戴凤冠,一路穿过那喧哗的长廊,等长廊那头的他慢慢走过来牵她的手。终于是牵住了。他的手心温润,出了薄薄的一层汗。

    他父亲给他们说祝词:“结两家之好,喜结良缘,从此夫妻两相互扶持,好好过日子,以后的路,你们俩好好的走。”

    台下开始鼓掌叫好。

    他在这阵叫喊声里别过头看她,用手替她把一缕头发别到脑后去,眼里是一丝凉薄的冷静的笑意。

    2

    姨娘们说她是个好生养的。因她不过半年就怀上了孩子。她被确诊怀孕的时候,他远去北京,正在北京的著名学堂读着书。

    这孩子极闹腾,折腾得她吃不好也睡不好,闲时还得腾出手来操心府里的各类事务,不过三个月就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他的伴读从北京传信过来,说他读书读得很好,在整个学堂里都能排的上号。于是整个府里都很高兴。男人有出息,她也高兴。她喜得赏了每个下人一串钱,连着几天都吃得好也睡得香。

    她从没想过会把消息瞒着她。直到她那天突然遇见了他们。

    月份愈大,孕肚愈发明显,她便去成衣铺挑两件衣服。正徘徊在衣架前,试衣间的帘子一挑,一个梳单麻花辫,身穿天青色褂子的姑娘笑吟吟地从里间走出来。

    身后跟着的男人亲昵地伸手去拉她的手肘,姑娘笑着躲开了,终于被男人一把逮住,他侧头往姑娘脸上亲了一口。

    那娇俏的笑声传到她耳中如同晴天霹雳,她觉得晕眩,站都站不稳了,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

    她竟是一无所知了。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从北京回来的,也不知道这姑娘是谁。

    一瞬间的工夫,她所幻想的,父慈子孝,幸福美满的家庭变了天。那幸福她再也不能拥有了。

    她踉跄着,仿佛见了鬼似的,两步并一步地逃出了这间成衣铺。

    回府后,她终于打听出了这姑娘是谁。孙家的二小姐。孙家是书香门第,家产丰厚,跟他们家是门当户对,天造地设。孙家二小姐比他小三岁,跟他青梅竹马一块长大,若不是早年跟她家的那桩婚约,他们俩就会是情投意合的一对神仙眷侣。

    多可笑,作为他的正牌妻子,她却毫无理由与胆量去找他理论。

    理智让她痛恨他,流着泪唾弃他是个人渣;情感却在拉扯着她,提醒她新婚时他对她的关怀与温暖,那些时光并不是白白的消失了,而是留存在她的心里,让她心存眷恋。

    老一辈也没法偏帮她:孙家与府里是世交,生意上的困难全靠孙家的支援。他父亲是个讲义气的人,绝不会为了这几桩儿女间的小事而去为难孙家与孙小姐。

    过了两个月,她生下了一个女儿。

    她生产的前夕,孙小姐因着跟他的事,与家里闹翻,出走去了奉天,他抛下即将生产的她,连夜坐火车赶往奉天去寻孙小姐。

    她这一胎生得很艰难,难产。生产过程中她几乎以为自己会死,撕心裂肺地叫喊他的名字,想再见他一面。陪嫁丫头心疼她,蹲在旁边嚎啕大哭:“大少奶奶,别叫了,少爷不在家……他去奉天找孙小姐了……”

    事后她回想起自己当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绝望,只得无奈苦笑一回。

    她这一胎伤了身,再也不能怀孕了。因着生的是个女儿,他父亲也只草草来探望了一回。她给女儿起名叫“铭凤”,不为别的,她想铭记着那一天,她哭着喊他,而他去了奉天。

    女儿一岁的时候,他跟孙小姐的事已是闹得满城皆知,孙家逼迫他负责,必须拿出个章程来。

    那个时候他们夫妻俩的关系已经很僵硬了,他大约很久没有进过她的房门。

    有一天他喝得伶仃大醉,过来敲开她的门,也不说话,静静地坐在她的床头,抽了一只烟。

    “怎么?”她问他。

    “没怎么,”他吐出烟圈来。“我心里苦得很。”

    他一向自诩为大男人,等闲不说苦的,这次喝醉了能说出这种话,可见心里头是苦得厉害了。抽着抽着烟,他的眼眶红了。

    “小姐,我对不起你。”他说。

    她才记起来,他一向依着第一回见到她的规矩,只叫她“小姐”的。他叫孙二小姐不叫小姐,她在外面听到过,他叫她的闺名。她闭了闭眼,有些事从一开始她就应该明白的。

    可她心疼他。

    3

    第二天,他跟她提出了和离。她早有预料,平静地在和离书上签了名字。他给了她原封不动的嫁妆和很多额外的财产。

    “小姐,今后的路好好走。”他说。

    她想起新婚那一天,热闹的大厅,他父亲对他们说“今后的路你们俩一起好好走”。不是她辜负了他,而是他辜负了她。他把她付出的十二分的爱和情意轻轻丢弃,然后让她今后也好好过。

    “好。”

    她提着大大小小的皮箱坐上了火车。票是随手买的票,去一个她也没听说过的地方。她的父亲早在她新婚之后过世了,家里也没什么亲戚,女儿她也留给了他。她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了,没什么念想了。

    她在火车站下了车,街道上熙熙攘攘,小孩子拿着糖葫芦追着跑着,唱一首歌谣。

    “都说女儿苦,女儿哪里苦;

    豆蔻柳条垂,新婚离家府;

    老大嫁为妇,服侍婆与姑;

    女儿苦不苦,女儿心里苦;

    衣服不如新,情人不如故;

    道理千百年,凡人总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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