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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着》到《第七天》,我读余华这些年

从《活着》到《第七天》,我读余华这些年

作者: 木木读书 | 来源:发表于2018-06-19 20:55 被阅读597次

    文/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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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始谈余华之前,先讲一下自己的一些事情。权当是介绍我之前初读《活着》时候的“知识储备”吧。

    我在河南广袤的农村长大,从小耳濡目染了这块大地上流传的许多往事。这些事情,有的是我从奶奶那里听到的,有的是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奶奶告诉我,当年人们在她们村子南头的麦地里打仗。那是收麦子的季节,天气正热,打完仗之后那些尸体就横七竖八躺在麦地里,臭气熏天。麦子都没法收,因为人们进不去麦地。

    去年过年回家,又跟奶奶聊起这件事。我根据奶奶描述的时间和地点推测出来,那场战争应该就是发生在1948年下半年的宛东战役。当时她也还不过是几岁的孩子。

    奶奶经常提起的另一段往事,是1958年开始的三年饥荒。

    奶奶说当时人都饿的路都走不动,肚子涨得很大,把肚皮撑成薄薄的一层。快要饿死的人就自己往死人沟里爬——万一死在家里,活着的人没有力气抬他。当然更没力气挖墓穴,所以就有了死人沟、乱葬岗。

    当时由于大跃进的指标,农民需要提高粮食的产量。但是那些目标几乎不可能实现,而任务却又一层层往下分派。于是到了基层这里,为了交差只好谎报产量。这样固然是在账面上完成指标了,但农民需要上交的公粮大大增大,最后手里就真的没多少余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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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的主角是隔壁乡的一个女队长,女队长有一个八岁的大儿子,还有一个两岁的小儿子。

    有一天女队长要去县里开会,临走前给大儿子两个饼,告诉他,“照顾好你弟,等我开完会回来给你带白面馒头。”

    两天后,女队长回到家里。看到大儿子躺在床上睡觉,就叫醒他,问,“你弟呢?”大儿子揉揉眼睛,答道,“在锅里,妈你也去吃点吧。”女队长眼前一黑,一屁股滑到地上。于是又连夜去了市里找领导,这才如实汇报了下面的缺粮实情。

    据说这件事情震动很大,后来上面紧急调粮过来,我们地区的灾情才开始缓和。直到很久之后,我每次在史书中看到“人相食”这三个字的时候,总会想起我们乡间流传的这个故事。

    那时候年龄不是很大,这些事情在我的印象中,似乎跟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一样遥远。

    后来从历史课本上学到了解放战争,学到了三年自然灾害,也仍然没有意识到奶奶口中所说的这些事,竟然就是历史的另一种记录。

    直到读了余华的《活着》,才意识到那些像女娲补天一样的传说故事,可能就曾真实地在我脚下的这块土地上发生过。并且作为一个短暂的插曲,参与到历史的进程当中。

    3

    余华是我最早接触到的一批作家之一,也是我买过书的为数不多的作家之一。

    有一年,父母从外地回家过年,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说,就给我买几本书带回来吧。一次是余华的《活着》和李泽厚的《华夏美学》,另一次是《简爱》和《鲁滨孙漂流记》。

    最初买的那四本书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活着》。

    《活着》大概10万字左右,是一部中长篇小说。这个故事其实很简单,只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地主少爷福贵的命运。

    福贵本来是个纨绔子弟,因为赌博被人暗算了全部家产;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适逢内战,又被拉去当壮丁;后来被放回家,赶上土地改革反而因为雇农身份保全了性命;但之后又赶上大跃进、文革等一系列社会变革……

    在这整个的过程当中,命运之神一次又一次抛弃他,他所有的亲人都在不断去世,直到最后剩下他只身一人。故事的最后,他拿着积攒了几年的钱,从屠宰场上买了一只快要死掉的老牛,从此和老牛相依为命。

    “在黄昏的朦胧中,”余华在这本书的结尾写道,“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这时,历经沧桑的福贵和老牛浑然一体,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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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活着》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小读者,连最基本的叙述者和作者都难以区分。以至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余华就是《活着》中的那个“我”,那个去乡下采集民间故事的城里的年轻人。

    读过这本书你就会发现,整本书中的“现实”时间只有一个半天,就是“我”在树下听福贵讲他一生的故事的那个下午。然而福贵一开始讲述,书中的这个“我”就变成了福贵,而不再是那个听故事的年轻人。

    直到最近重读这本书才意识到,对《活着》这个故事而言,这样一种叙事角度是很必要的。

    当余华想要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时候,他就让那个年轻人的“我”来说话。当余华想要讲故事的时候,他就让那个福贵的“我”来说话。

    更为重要的是,无论福贵那个“我”所讲的故事多么凄惨,多么巧合,多么不幸,甚至多么不真实,余华都不必为此直接负责。因为经过层层包装,余华已经把自己隐藏到幕布的最深处了。

    于是这个藏在深处的余华,通过这个故事有力地表达了他关于活着的思考: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这句话在年少的我看来是如此富有哲理,而个故事的结尾又是如此地富有诗意,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福贵和老牛都沾满了泥的脚以及他们消失的那个黄昏,都常常在我心头浮动,而且——现在看来有点莫名其妙——还会给我以坚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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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当我进入大学之后,学习的压力减退,阅读的视野开拓的时候。当我开始为自己的人生感到迷茫、彷徨、无助,找不到意义的时候,我开始反复思索这句话: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吗?

    我开始质疑余华给出的答案。如果真的如他所说,那只要呼吸就够了,为什么我还要拼命学习,拼命向这个世界发起进攻呢?为什么我的心里还在渴望成功,渴望更好的生活呢?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余华的这个道理,其实是被逼出来的道理。是被动承受无情的命运之后,不得不给自己的存在一个解释。而且,这不是福贵给自己的解释——而是余华给福贵的解释。

    然而,这个解释在福贵悲惨的命运面前,是无力的,是不成比例的。余华说,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然而问题在于,作为一个人,福贵他凭什么和他如此不堪的命运握手言和?其背后的精神资源又来自何方?难道仅仅是出于逆来顺受的习惯?当命运一次次对他发动袭击的时候,他没有一点怨言,就像一个黑洞,毫无反弹地吸收着一切苦难。

    这个时候,其实余华写的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人是不会这样的,人会反抗,会挣扎,会像约伯那样,面对不公的命运,奋起质问上帝,要求同上天辩论。

    所以在故事的最后你就会发现,余华写的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牛。一头逆来顺受,毫无怨言的牛。

    6

    其实,关于福贵和牛的关系,从头到尾都有很多暗示。

    比如,福贵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是和那头老牛一起——我看到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而福贵在买老牛的时候,自己也已经是行将就木之人了,买的老牛也是一头被准备送到屠宰场去杀掉的牛。买回家之后,福贵给它取了个名字,也叫福贵。而且福贵自己也说——“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

    在故事的最后,余华杀死了福贵的所有亲人,却留下了他自己一条老命。余华没有将他杀死,而是施展文学的魔法,将他变成一头老牛。

    这个时候,福贵不但从内心变成了老牛,就连外貌,也在逐渐变成老牛了。如若不是这样,福贵便无法承受命运加给他的磨难。而且,余华这个故事也无法完成漂亮的收尾和升华。

    将福贵从人降格变为老牛的时候,余华的道理就讲通了——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变成牛的福贵不会再感到痛苦,除去七情六欲之后,活着被简化为一呼一吸之间,生命也就只剩下了寂静与安详。

    最终,所有的一切都归结到大地上——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活着》是一部漂亮的文学作品。余华在这里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同时也给了一个能自圆其的答案。但是一个未必经得住质疑的答案,仅此而已。

    7

    读了《活着》很多年之后,大概是前年或去年,读了余华的《兄弟》。

    《兄弟》分上下两部,一共约50万字。上部是文革中的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下部是当下的故事,描述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

    兄弟指的是李光头和宋刚。上半部中两人都还是孩子,作为拖油瓶重组为新的家庭,成为兄弟。下半部兄弟俩长大成人,在价值迷失的时代,因为一个女人而彼此决裂。整个下半部,其实都是一部真实却又不堪入目的闹剧。

    《兄弟》这本书,是继《活着》之后,余华创作的又一个分水岭。而且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上半部上承《活着》,下半部下启《第七天》。

    单看《兄弟》上半部的话,更像是《活着》的加强版。从可读性来说,跟《活着》一样,也是可以一口气读完的。

    毕竟在经历这么多年的写作生涯之后,余华的叙事技巧更加炉火纯青了。如果说《活着》仅仅能让你哭的话,那《兄弟》则能让你笑着哭。在幽默中描写悲情,是余华擅长的笔法。

    然而,《兄弟》的下半部因为过度介入现实,总让人有种无厘头的感觉。你明知道余华是在讽刺现实,可他的讽刺还是距离现实太近了,以至于讽刺不成讽刺,现实不成现实。

    不知道是我们的现实太过于魔幻,还是余华的魔幻太过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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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没想到的是,《兄弟》下半部这样的写作思路,在后来的作品中不但没有进行规避,反而更被发扬光大了。那便是之后的《第七天》。

    在这本书的扉页上,余华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句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而全书的结构也是按照七天的顺序,分为了七个章节。只不过,《第七天》描写的是一个人在他去世之后的七天中所经历的事情。

    这个人由于没有钱买墓地,而不能被火葬,于是就到处游荡,渐渐回忆起他生前的种种事情。最后他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聚集着不幸死去的人们。他们在那里互通有无,彼此安慰,看起来更像是个难民营。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别人告诉他,那个地方就叫——死无葬身之地。

    这本书扉页的话和构思的框架都在一开始就将我镇住。读前三段的时候,我甚至感到心潮澎湃。读到第四天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余华引用《旧约》那句话的目的。

    他大概是要以此来嘲讽上帝:看吧,这就是你七天创造的世界,你凭什么就此安息呢?来吧,我余华也用七天时间,让你看看你所创造的究竟是怎样一个荒谬的世界!

    所以,余华就同样用七天的时间,以一个死去的人的视角,描写了他眼中所观察到的这个世界。看到这里,也许你已经明白了这本书的整个框架和野心,并且想要一睹为快了。但是等到你真正翻开书的时候,恐怕你就会感到失望,因为落差是在太大。

    9

    在《兄弟》出版后,余华曾不止一次地说,社会新闻给予他源源不断的灵感,他相信这种荒诞性给予了作家令人嫉妒的创作题材。而《第七天》的发表,则再次证明了余华对社会新闻的热衷度。

    因为,就实质内容来说,《第七天》更像是一本社会类新闻的串烧。里面有火车上的弃婴,有失散多年的母子,有因为男友送假而iPhone跳楼的女孩,有隐瞒伤亡人数的大火……

    余华本人大概是希望以社会新闻直接作为素材,从而对当下的社会现实进行介入。然而问题在于,社会新闻本身作为一种已经经过媒体制造过的二手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应我们最真实的处境呢?

    还是说,成为国际知名作家之后的他,再也无暇深入真实的生活,而只能从社会新闻中去了解现实?

    显然,写《第七天》的时候,余华所有的仅仅是一个看似宏大的框架,而对于框架之中将要填充进去什么内容,他似乎并未进行深入的考察。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而言,《第七天》只能算是一个很好的idea,用来写一个短篇还行,但很难支撑起一部长篇。强行在里面塞进去乱七八糟的材料,最后只能成为一个虎头蛇尾的东西。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余华明明知道会有这样的效果,但就是故意在尝试这种粗糙的写作方式,并以此类似“行为艺术”的文学方式,来发出他的声音。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但是,作为一个普通读者而言,我不会这样去认为。

    10

    去年,在最想写小说却又写不出来的那段日子,我突然意识到对一个初学写作的人来说,去读一个作家早期作品也许会比后期作品有更大的借鉴意义。

    那个时候就去找来余华的早期作品来研究。所谓“早期”,我的指的是他写《活着》之前的作品,那大多是短篇小说。后来发现,这些小说写的都很好,比如《现实一种》、《黄昏里的小男孩》。

    余华这时期的作品人们将之归类为“先锋文学”,它们大多描写血腥、暴力、死亡,描写人性之恶。独特的是他的叙述风格,无论所讲述的事件是如何的残酷血腥,他始终是平静而沉着的,同时以细腻的笔触将一切的残忍冷静地刻画出来。以至于有评论家说他“血管里流的不是热血,而是冰渣子”。

    相对于《兄弟》或《第七天》,余华那个时期的作品虽然技巧并不算纯熟,但却有着真正的独创性和生命力。那是一种私人化的、发自内心深处的写作,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类似奥康纳的邪恶和灵性。

    从《活着》开始,余华的写作开始面向更广大的群众。到后来的《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兄弟》,再到《第七天》,这么多年过去了,余华的生活和观念或许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随着一起改变的,可能还有他对待文学的态度。

    11

    余华最的一本书是2015年的《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异里》。这是一本随笔集,有游记,有书信,有给别人写的序,不一而足。大概的主题与他两年前出版的另一本随笔集《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相类似,都包含着对当下的反思和评论。

    有人说,有点像公知,有韩寒的味道。

    从那些随笔里也才知道,这些年余华一直在世界各地奔波。开始给《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国际媒体撰写专栏文章,文章通常以他自己的经历开篇,以一个流行的段子结尾,文章内容则涉及海关征税、审查制度等各种话题。

    除此之外,余华手头还在准备一部百万字的大部头,新书讲述的是江南小镇一个家族在时代变迁中的故事。这本书在《兄弟》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后来被《兄弟》和《第七天》插了队。目前还在难产当中。

    现在,相对于余华的作品,我可能对他的这个人更感兴趣。他曾在一个南方小镇当了五年牙医,手握钢钳,每天拨牙长达八个小时。他在观看了数以万计的张开的嘴巴,感到无聊之极,然后开始写作。

    而现在,我也因机缘巧合来到了他当年曾经拔了五年牙的那个小镇。我在这里工作,准备在这里定居。可是,来到了余华的家乡,也读了余华这么多年之后,却突然发现好像还是把握不住他。

    我确信他早已有了足够的写作技术,来写任何他想要写的东西。可与此同时,他写出来的东西却越来越让人感到隔靴搔痒。

    似乎隔着作品能够看到重重帐幕,而他则隐约躲在最深处,影影绰绰。你无法判断他是在作秀,还是在故弄玄虚。

    或者,仅仅是真的想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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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驽马渡江:写的真好 :clap::clap::clap:
      • 恺然:写作需要天赋。写出名更需要天赋。
      • 亭玉子:一口气把你的文章看完,写的真不错,感觉你是余华的铁粉。文笔是真的很棒
        亭玉子:@木木读书 不客气,你是写得真的好,对作者及文章解说的很好,看好你哦
        木木读书:@亭玉子 哇哇~谢谢谢谢!
      • 铅笔er:我以为你说在海盐是去玩:smile:
        木木读书:@铅笔er 也是啊,只不过是长期的玩:stuck_out_tongue_closed_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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