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年1:情书不在 真心依旧

作者: 风倾漠 | 来源:发表于2017-01-25 23:06 被阅读429次
图片来自网络       文/风倾漠

估计手书情书快绝迹了!

我在上初中之前,没有谈过恋爱,但特别羡慕谈恋爱的同学,认为这世上只有他们懂得生命的绝顶美丽。记得五年级快毕业的时候,班里有一对“小鸳鸯”终于浮出水面。女的几乎是全班男生想入非非的对象,长得相当漂亮,“圆版”鹅蛋脸,鼻子眼睛还有嘴巴都是绝版的优质组合,尤其是她的发型对我颇有吸引力。全班女生都是清一色的马尾辫、麻花辫,只有她特立独行,剪了清爽干练的齐耳发,我坐在的他们后排的后排,常常望着她皎白的脖颈和耳后清新的发茬做白日梦。她是班里的贵族,爷爷是小镇的副镇长,家庭条件优越,衣服穿得干净得体,特别讨人喜欢。

当一群“土包子”,遇到一只白天鹅的时候,土包子们绝大多数会自卑退却。只有离天鹅最近的那只豹子得手了。“小鸳鸯”的男主角是白天鹅的同桌。那时候对恋爱懵懵懂懂,觉得他们常天坐在一起聊天,是特别开心幸福的事情。听说他们之间经常互换情书如何如何,我十分震惊。我当时把情书想象的相当神秘,以为它代表了恋爱的全部内容,似乎只要情书一出,纷扰不堪的世界的就因此定局了!

近距离产生美。他们的恋爱几乎成为我日后的蓝本,我也谨慎地恪守了一个原则:只找近邻,不求远亲。初一下半学期,我的初恋浩浩荡荡地发生了,她是我的同桌。她虽然不及白天鹅那样美丽,但是文静稳重,而我依然是一只土包子,更多的时候只是坐在傍边听她的读书声,连借块橡皮都操作得小心翼翼,轻轻碰一下她的肘,然后做一个擦拭的动作,她就像懂哑语一样一下就明白了,慢腾腾地从文具盒里找出橡皮递给我,我用完之后再悄无声息地还给她,全程失声。我唯一觉得自豪的是学习稍比她强一些,她偶尔会请教我问题,我则用微弱的声音帮她解答,我们之间更多的交流是在教室之外的眼神互换,我瞄一下她,她瞄一下我,然后各自迅速“装回圆形”,彼此陌路。

假期快来临了,我鼓起勇气写了人生中的第一份情书。记得下晚自习后,我在街上跑了好几家商店,挑选粉色的带插图的信纸,32K大。第二天晚自习,我假装借她的书看,然后将叠的精致的情书夹在里面递给她,整个过程胆颤心惊,生怕邻桌的同学发现。情书一出,就陷入了度日如年的等待,急迫地希望她能回信。她居然没有回信,我失落到了极点,漫长的假期我都在痛苦中度过。第二年开学见到她,痛苦得到了缓解,但依旧期待在某一个美妙的时刻,能收到她从天而降的回信。这个时刻最终还是来了,仍然是晚自习,她递给我一个叠起来的小纸方,我像捡到金子一样立刻收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教室,揣回宿舍,待大家熟睡之后,我再起床。宿舍熄灯之后,是不容许学生私自点灯的,我只能穿好衣服,冲到厕所借助侧灯阅读。她的信写的很短,32K纸没写满。年代久远,信的内容我已经全然忘记,但可以确定的是都是好话。

初恋是幼稚的,也是短暂的。后来到了初三,我还给初一的小学妹写过情书,故事已淡忘,只记得给自己起了一个特别冷调的名字——萧寒梦,作为信的落款,以至于那女孩在一段时间都误以为我姓萧。初三时,谈恋爱的同仁不断增多,或找本班的,或找邻班的。有一兄弟知道我善写情书,找我代笔。我爬在宿舍的干板床上,为他写信,他则躺在一边幻想着送信的情节,时不时向我讨教经验。还有一兄弟,不仅让我写信,还央求我为他送信,我全然答应。我的回报很简单,或代我打开水一周,或请我到街边的包子铺吃一顿早餐。

代写情书的生意越做越大,竟惹了是非。一兄弟的初恋女孩,竟然是邻班壮汉的心爱,这壮汉将我班兄弟暴揍一顿,得知我是帮凶,满校园找我。我当时正在宿舍吃晚饭,见他进来,心里尤为胆怯。他叫我出去谈,我心里很毛,顺手提了吃饭用的洋瓷缸,准备以此为器与之死搏。结果出乎我意料,他竟然要我为她代笔,重写一份信给那女孩……

情书写得多了,词便穷尽。那时候有几本杂志,读者、青年文摘,辽宁青年常登一些年轻人的恋爱故事,优美的词句我都细心抄录,反复套改,以保障质量,应付出货。在中专时,恋爱变得直接,但仍有一部分人颇有需求,32K纸太小已经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升级成A4纸,回报也变得丰厚,变成了一包三元或六元的劣质香烟。只要有求,我都应之。印象最深的是帮F君写信,跟他关系甚密,便用心去写,洋洋洒洒两大页,不知道是女孩被打动了,还是真的喜欢F君,竟要与F君在某处约会。幸福来的太突然,关键时刻,F君变成了缩头乌龟,临阵怯逃,硬是爽约,枉费我一番词汇。

代笔总有应付的时候,而真正用心去写是遇见如今的妻子。当时保证一周一份,最热烈的时候两三天一份。起初的标准很高,一则坚持回音必复,二则坚决不能写错别字,三则不能有一出涂改,即使一个标点也要一笔而成,四则字迹工整,行文优美。为此,我常常先打草稿,然后誊写,遇有笔下失误,撕掉重来。为了一份信,往往挑灯夜战,伏床攻坚,有时居然熬到半夜两三点。

后来实在词穷,又降为32K,或用便签书写,以降低字数,只保持甜蜜的问候和热络的联系。再后来,直接采用单句断行的形式书写,美其名曰为“诗”。有一年暑期,放假36天,我提前买好纸,写了36首断行诗,一页一首,装订成册。写就之后,发现每页留白太多,于是找来彩笔,给每页涂鸦了小插图,大多是桃心、柳叶、红豆之物,以表相思之情。如此精心制作,换来了一份珍贵的回信——她的一缕长发。现在想起来十分可笑,信的内容多半很无聊,而且充满了酸酸的腔调,那个时候毕竟是肤浅的。每当我们聊起过往,妻子总说当初是被我的情书所骗。

当年写给妻子的情书依然被她细心留存

2008年,我们结束了6年恋爱长跑,组建了自己家庭,进入柴米油盐的生活。起初的一两年里,每隔两三个月还能提笔写一份情书,悄悄藏在她的枕下,等着她去发现,给她惊喜。虽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但每次读信,她都非常愉悦。后来工作日渐繁剧,写情书的兴致大为减退。有段时间,她抱怨再也收不到我的情书了,恰巧情人节来临,我便认真写了一份,不料剑走偏锋,对于生活的艰难着笔过重,一改过往的甜言蜜语。她读罢,思索良久,把信搁在案头,说了一句:看来你现在已经写不了情书了!

恋爱毕竟是恋爱,风花雪月,天涯海角。然而生活更像一个沉重的壳压在背上,洒脱狂奔时少,负重前移时多。2012年,小女临点儿出生,我们的心思更多被她吸纳,很少再提起情书这一茬。但偶尔谈及,总是思绪荡漾,夜半无眠。

临近年关,收拾小屋,在抽屉里发现了曾经写给妻子的情书,虽然数次搬家,没想到仍被她细心留存,感慨良久。

情书不在,真心依旧。愿有情人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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