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太阳晒成了黑子

作者: 酸柠小檬酱 | 来源:发表于2017-07-09 22:15 被阅读22次

    林宥嘉的《我总是一个人在练习一个人》适合一个人时静静地听,曲调没有太波澜,淡淡地描述着“一个人上班,又一个人吃饭”的都市人普遍的生活常态。

    某个闲得发抖的午后,我被微博上突然蹦出来的这首歌所吸引,继而被歌词所表达的“一个人”彻底淹没。

    前几天朋友小宁问我:“你是不是从来就没想过跟你们班的那帮子同学好好儿地做个朋友?”

    这句话问得很尴尬,怎么回答也都显得很尴尬,索性给了个肯定又模糊的答案应付了一下,可自觉逃过一劫的脑回路却在上一秒卡住了。细细数来,大学这几年好像真就没有思考过需不需要、应不应该去跟同寝室、同班的一些个被上帝强行关在一个集体里的同学来个较为正式的自我介绍。

    几年前的六七月份,提交志愿后的那一刻,我所担心的并不是会不会滑档,而是以后该怎么跟将要一同生活的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陌生人相处。是嘻嘻哈哈玩世不恭,还是我行我素拒人于千里之外。想着后一条太过无趣,硬生生剥去了大学应有的色彩,当时便决定一定要在人前留下个好印象,还美其名曰:教养。然后便上网搜罗了一大堆诸如“怎么处理人际关系”之类的文章。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不是睁开眼睛,而是伸手去摸手机,之后接着昨晚未看完的那地儿看下去,当初复习备考的时候也没见得有这般认真过。

    不过,几个月后的事实告诉我,书上的那些大道理貌似只对我这样的迂人起作用,并且,迂人,也就我一个。

    此前看到一篇公众号推送,大致罗列出25岁之前必须做完的7件事。比如要有一个一辈子都喜欢的爱好、有一个可能要花几十年才能完成的目标,以及独自走过10座城市。几十年和一辈子太过遥远,25岁前必须完成的也就剩下了独自走过10座城市这个选项。

    小宁嘲笑我一个人待着的时间太长,都快成神经病了,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我狡辩说:“都说是迂人了,再迂一点儿又何妨。”

    刚进大学那会儿,我曾尝试着跟周围的人好好儿相处,可一段时间后发现,我依旧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当你开始不打游戏、不熬夜、不吃夜宵、每天碰手机不超过一个小时、早睡早起,一个月之后,你将一个朋友都没有。

    哪用得上一个月,半个月都算多的了。

    同寝室的几个抽烟、熬夜、玩儿游戏,半个月后,我买了静音耳塞、睡眠眼罩以及防尘口罩,半年后,我开始早出晚归,一年后,我向辅导员申请搬宿舍,然后一个人住到了毕业。

    有个要好的朋友闲聊时说道:“你一个人睡觉晚上不怕么?”

    我说:“怎么可能不怕,但与总是被世界抛弃比起来,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天堂了。”

    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感激当时的满腔热血和孤芳自赏,毕竟要搁到现在,我断然做不出这般伟大的举动。想一个人住?你还想上天对吧!

    大学不仅仅是所整容院,还是座化龙池,它能褪去十八岁的青涩,也会磨圆你初出茅庐的锋刃。

    不过,上帝在关闭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这句话屡试不爽。

    当你一个人时,你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你可以花十分钟解决一顿午餐,花十五分钟从学校的最南端走到最北端。你不必为“再等我五分钟”浪费更多的五分钟,而这数不清的五分钟,倒不如拿去看一场最想看得电影。尽管,还是一个人。

    渐渐的,你会发现你喜欢上一个人静静地待着。坐在宿舍楼前的小湖边儿看夕阳的余晖,看东升的银月,看着一对对情侣走来走去,然后暗自窃喜没有在无关痛痒的事情上丢失太多的时间。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在教室的第四排,不会太远亦不会太近。清醒的状态下会听的津津有味,犯困时又能睡得悄无声息。久而久之,不管我来的有多晚,第四排靠边儿的位子永远空着,我把这称之为:来自陌生人的默契。

    独来独往是为了留给自己更多的时间,这就像一笔巨额财富,在搬出之前那个寝室的一瞬间,陆陆续续砸向我,砸得我眼冒金星、忘乎所以。我虽在忍受着一个人的孤独,却又在享受着一个人所夹杂其中的乐趣,如山中老舍,碎石木屋,怡然自得。

    朋友这个词对于我太过奢侈,我习惯于小心翼翼地经营着自己的感情,吝啬到只舍得在一个时间段里将我的感情分给一个人,只能一个人,不能再多了。大学之前有一个,大学之后有一个。前一个即便三四年不联系,电话里照样儿吹牛拍马、插科打诨;后一个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但偶尔两个人挤在一起吐槽一下生活,也算得是件乐事儿。他们都认为世界本该是美好的,而我认为,世界也应该是美好的。我想把生活过的像首诗,这没必要非得拿那洱海、丽江、九寨沟作陪衬。给我一个小院儿、两三间客房、四五棵杨柳、袅袅炊烟即可,在四月份我能看到十二月份的雪,这事儿我知道,在学校我看到过。

    我花了两年时间确定了自己想要什么,又花了一年时间为想要的那些个物件儿打了个铺垫。两年里我一直在探索如何把生活过的如诗一般,我不断地尝试着各种角色,直到某天,我累了,然后才明白,唯独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曾经在大商场里做过导购,打过交道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没记得几个,不过有位年过半百的老大爷倒是记得格外清楚。老大爷在挑衣服的时候兴许是看到了好久不见的老熟人,脸憋得跟个西红柿似的,一拍大腿上前就拉着人家打招呼,也不管自己下手重不重,也不管刚刚自己买的衣服顺手被扔到了哪儿。

    “嗨(第四声)!你说你今儿个咋有空出来晃悠了,咋,还要买东西啊?走走走,我也正好有件儿东西要买,顺道儿一起去得了。”一口地地道道的天津味儿,连带着周围几个老太太老大爷也煞有介事的聊嗨了。

    朋友,也就当如此,如再相逢,恍若昨日。

    知页有篇文章叫《为什么有些人看起来友善,却总是独来独往》,其中的一句话让我深以为然:“只对一部分人温柔,剩下的看心情!”

    一个人不是孤僻,而是选择性的进行社交。

    我把这篇文章分享给朋友,朋友毫不犹豫的指着我说:“你最独,你是独狼!”

    临近毕业时,我没有像大部分人那样对之前的生活感到不舍。该好好儿留恋的地方早在不知道多久之前就无比珍重的相处过;该认真对待的人和事,我也用了自己最大的热情陪伴过。我对所有能够一起聊天儿的人说:“我不后悔当初选择来到这个学校,即便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因为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忍受孤独,如何在最失落的时候告诉自己要一直保持微笑,如何认真的对待我所遇到的那些值得我去珍惜的人,如何积极地活着。”

    我的大学,无外乎一天几节课,从教学楼到宿舍,从图书馆到食堂的那些事儿,单调的像没有太阳便是黑夜一样。而我,始终是黑夜里的那个平凡的影子,如《黑子的篮球》里的那个黑子,永远不会被人注意,永远不会被人记起,却依旧向着光亮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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