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家的狗

作者: 王尹之 | 来源:发表于2018-07-07 06:37 被阅读185次

    从起念头,到要写了,再到发表出来,时间上下一个多月。其间有一些修改,一些增减,但有碍文笔的关系,不能尽善尽美。然后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写狗的故事?于我而言,也并非是有什么特殊缘故,即使换做是猫啊,鱼啊,蝴蝶啊,也要有同样的问题问来的。那时候光是要做回答“为何XXX”的言题,都要有几万字了,这决不夸张。

    然而这写狗的原因倘若真的要有,可能要有两个了。一是它更与人亲近些,常见到就容易写些。再则是我的一日好友家的拜访,见到花园里几条狗在玩耍(有说是打架)。当时我正构思着一篇写关于人的小说,很有些踌躇。很以为人写多了的确无聊,且又怕被人在说我是在骂某人。我的同僚就有曾与我说过:莫要将我们写入你的文章了,我知道你是爱骂人的。我倒想我还不至于卑劣到做文章通篇只为了要对某人口诛笔伐的程度,既显得格局小,又显得文章没水准。至于有时写出了文章,正巧又发表了出来,就常会是搔着痒处少,碰着痛楚多。所以这说狗的故事,虽颇不以为高雅,但凡故事有可说的,就不妨使之有趣一些,如此或可以躲过“谋客”们的法眼,那么就写狗罢。

    叫《四爷家的狗》,而非是《两只狗的故事》或《狗咬狗》,归根结底还是想要在题目上做些名堂,以不至于太粗鄙。也有要我写做《阿顺正传》的,我不肯,原由很简单,阿顺并不存在,故不能引用“正传”的字样。即使它真的是存在的,也不能与人一般引用“传”字。我或知道其生,或知道其死的,才能立传。故事只是在“四爷”家的这一段,不能引用“正传”。再说这“四爷”,我是可以想到更高尚的名堂的,比如说什么“翰林大人”之类。“四”的确是我最喜欢的数字,我凡能想到的就以“四”为最幸运的和喜爱的,于是有了这“四爷”。

    另外要说的是,做文章的,尤其是做小说的,源于生活的居多。倘若一定要对号入座,那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在小说里的样子。所要表达的可以视作对生活的一种笑谈,它可以体现出大多数,或者一部分的现象,那就是它所存在的目的了。提醒着和警示着,或能让人们在读后若有所思,哪怕是有所要抨击的部分,也可是它成就的地方。

    以上可视为序。

    ———————————————————

    正文

    柯四爷家里有两条狗,一条叫阿德,一条叫阿顺。阿德的祖上在柯家宗谱里落名,算下来也有十六代了。阿顺是拾来的,四爷一次上庙时,在回府的路上遇到的。有说这救命叫积德,即便是狗命。四爷为了让祈求更应验些,就发善施了怜悯,这才有了它的活。

    阿德是澳州野犬,名是为野犬,实则已成为宠物,或者猎犬了。这种在澳洲算常见,在国内却是罕有的。黄黑相间的毛发如涂脂般光亮,爪子上没有一点伤痕,被人为修整的十分整齐洁净,足可见它生活的滋润了。阿顺则彻头彻尾的是条土狗,黄棕色的毛发,短且杂乱。即使被精心洗刷过,也无法完全掩盖它身上的岁月的痕迹。它嘴的左后方,下嘴唇有一道疤痕,疤痕有三四公分长,是抢食时留下的。乍看之下,它俩区别似乎不大,然而就论述身世与血液的话,阿德就更高贵一些了。

    “兄弟,你来真是帮了大忙,虽然你笨手笨脚的,不过这剩饭倒吃的干净,总算是不白浪费了。”阿德常这般冷嘲阿顺,阿顺深知自己外来,即便是吃着残渣剩饭,也只得陪笑。不管怎样,这倒是比在野外觅食容易些,且比连豺狗都不愿靠近的腐肉来的美味。

    有一日入夜后,大抵是二更,阿顺睡得很香时,被声音惊醒。狗总是警觉,略微有动静便能注意到,野狗就更是如此。抬眼处是个黑衣人,若非眼周还有颜色,当真能融在夜里辨别不出了。它注视着他,他注视着它。阿顺闻见了他身上汗味,看来这人非来此做正经勾当的。他后背已经湿透了,因为他不曾想柯宅竟多了一条狗,此时还面露凶相。当他将要迈出一步时,阿顺骤的吠了一声,惊得窃贼丢了魂似的转头便逃。见窃贼已走了,阿顺便不再叫了,舔了舔鼻子卧回自己的窝前。然而,这一吠已将柯宅上下惊醒,这众之中自然也有阿德。

    “伙计,你不睡吠什么?”阿德朦胧着睡眼,舔了舔鼻子,似是梦见在啃骨头一般抿了抿嘴。

    “有窃贼啊。”阿顺回答。

    “你认得?”

    “怎么说?”

    “他可在脸上写着‘窃贼’二字?”阿德颇不以为然的瞅着阿顺。

    “那自然不能了。”阿顺以为阿德实在是在说笑,怎会有把窃贼写在脸上的道理。

    “唉,依我说,你万般不该叫的,你乍来柯宅,这些闲事不与你相干。然而你既然叫了,怎就收声了呢?要我就叫下去,总归人已经吵醒了,多吵几声才足显你有理。你这倒好,只吠一声,直教人以为你是夜里作祟了的。”阿德又抿了抿嘴,想着一会儿还能不能梦见骨头。

    “吠一声时,窃贼已然逃走,既已成目的,又要在做多余劳形是为何?为证明身家清白么?”

    “呵!你这口气,别忘了你自己的身份,真该揍你一顿。”阿德又舔了舔鼻子,便卧了回窝里去。

    不一会儿,十分钟后。四爷秉着长灯走了过来,辖杂着一股浓浓的烟草味,四爷的到来暂时照亮了原本隐在黑暗里的一处。阿德睡着,而阿顺此时正望着他,他于是料定了方才叫嚷的“元凶”。

    “你这畜生,二更叫嚷,还叫不叫人休息了?到底是野物,不通人!”四爷一边骂着,一边在阿顺头上用力抡了几掌。从左手的灯笼眼光的程度看来,的确是用力了。

    “唔,汪!汪!”阿顺奋力地想为自己辩解,但它不懂人类的语言。

    “嘿!怎么着?我救了你的狗命,有你吃好的喝好的,不用再为生存奔波,你胆敢与我吠来?”骂嚷着又抡了几掌,这几掌辖杂着愤意,力度比之前的更重了许多,灯笼险些落在地上。阿顺自然是感觉出来了,虽说疼痛是可以忍受的,然而心里的委屈的难受,却是怎么也不能平复的。

    “唔,……”阿顺于是放弃解释了,趴在稻草上,尾巴放在左腿旁,发出“唔”的声音来。四爷很乐意看见和听见,有些满意的叉起腰来,故意把下巴抬的高高的。在阿顺的角度看去的话,只可见他的下巴的一戳山羊胡和两个黑洞般的鼻孔。

    “你这野物,且给我记性着,下回可没这么轻巧!”

    四爷提着灯离去了,阿顺就又重新没入黑暗里。阿顺以为四爷或许的确是不喜欢自己的,可又如何把自己拾回来呢?它自然不知道四爷并非是想救它,对于狗而言是并没有信仰的。阿顺在想:这做家犬和野犬的道理,大抵就是不能乱吠罢,那阿德说的要嚷且要大声嚷,又是为什么呢?这尽忠的要挨打,而懒惰的却合理了。想着想着,自己也以为没趣,就睡去了。

    夏日的正午以后,太阳炽的发烫,院子里的石板腾起热浪来。佣人们在说着今年的天气如何反常,格外的闷热,叽叽喳喳的好不吵闹。午饭后,阿顺趴在它的稻草上,一旁卧在竹片上的阿德仍啃咬着它的午餐——一整块母牛的后腿。阿德的窝要舒服很多,入夏后,四爷将其又折腾了一番,置出了一块能遮阴的地方,此刻阿德就趴在那里。阿顺舔了舔鼻子,想要小憩一会儿。

    “嘿!你这个懒东西,方才吃完午饭就又要睡,养足精神了夜里再吠吗?”阿德舔了舔嘴唇上的油脂,露出邪魅的奸笑。

    “我没有乱吠,你是知道的。”阿顺没抬眼,仍旧趴在稻草上。

    “我哪里知道。”

    “我是知道你,你不过庠装睡了罢,实际是醒着的。”

    “哼!那又怎样?我可解不了你的难。依我说,你万般不该多事。你是外来的,不知道这家室。柯府里失窃是常有的,他家大业大,一两个毛贼又哪能偷干净。况且四爷与那县衙是密友,若真就丢了贵重品,没三天就能落案,要的了你操心?”阿德很得意自己的回答,它舔了舔鼻子,朝阿顺看去。

    “是罢,家业我不知道,但做狗的道理我还是懂的。”阿顺没有看他,趴在稻草上喃喃地说。

    “我可听到了!你这不通人的畜生,好吃懒做的爬虫,乱吠的野物。你莫要忘了,若不是四爷拾回你回来,有你现在的处境么?”

    阿顺这才转过头来,见说话间的阿德已经用两条后腿着地的站了起来。那颐指气使的姿态,仿佛这会儿它已经成为了人一般。

    阿顺先是愣了一愣,它经没想到一条狗会想要扮作人的模样。随后很快便不惊讶了,只是冷冷的回道:“可也别忘了,你也是条狗!”

    “住口!你这混蛋!我乃正宗,你这野物敢同我说道?”阿德显然有些愤怒了,因为它似乎瞪大了双眼。

    “如何呢?就见的高雅了么?我虽是野,却见了世面。而你所眼见的,不出这庭院罢了。你寄人篱下,却又不狠出力,乏走狗也比你勤快的多。”阿顺很满意自己的回答,舔了舔鼻子又趴回去了。

    “该死的,我发誓我真要揍你才是!我可是高过你的,你胆敢如此同我说话!”阿德记得自己脖子上仍有枷锁,便没有什么动作,而阿顺也并没搭话。它万般没想到自己会被一条野狗说教,有些挂不住脸面,却又要说些什么时,阿顺已然把脸转过去了。

    “嗐!你也就这般了,毕竟是野狗,我同你计较什么?”于是它又趴了下来,而阿顺就假装听不到,也不再搭腔,院子里于是又静了下来。

    柯宅的失窃,是若非失了大贵重物品,是也不报官的。这是于窃贼界里广为流传的,于是凡有所图者,只拿些金子类的,就总也不必担心被抓。所以常常可以招惹窃贼入宅,今日亦然。入夜了四下里就宁静了许多,而如果是太宁静了,就连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真切。长久的安静于是就有了一声微小的异响将其打破,阿顺也就再一次被惊醒。它有时也很恨自己的耳朵灵敏,然而既是醒了就张望一番罢。

    “阿德,你可听见!这声音分明是鬼祟的脚步,我料定脚步声的主人并非君子之流。”

    “唔…”阿德似答非答的发出声音。

    “阿德,我知道你听见了!你的呼吸和睡熟时不同。你知道我不好叫的,四爷似乎不信任我,我怕他……”

    “我不很出力的,扰我做甚。你既是怕,就绝不该叫!该死的,睡你的罢!”

    “可那窃贼仍在啊,岂能任之由之?”

    “唔…”

    阿顺见阿德不再回话,便知道了,想让它叫是绝无希望了。于是就想起了阿德的话:要我就叫下去,总归人已经吵醒了,多吵几声是你有理的。正在阿顺踌躇时,这窃贼已行至它面前,他恍然发现只狗正虎视眈眈看着自己,心中未免发怵,毕竟夜里是看不见颈下的链条的。良久后,见阿顺并没有叫,窃贼的心里稍安了些,便悠然了。正没迈两步时,阿顺突地吠了起来,且冲向了那窃贼。吓得正要悠然将离去的窃贼一个啷呛,落了一枚金元宝在地上,灰溜溜的就翻墙逃走了。阿顺被链条牵扯着,狂吠着,它心里想:听见罢!我该尽忠报恩的!倘若你们真的要打我,那便就来吧!

    柯宅的人就这样又一次在夜里被吵醒,当四爷走出开始,只见风平浪静的庭院,和一条狂吠的野犬时,顿时感觉怒火中烧。四爷拿下挑着的灯笼,灯笼落地时烛光晃了一晃,而后仍继续亮着,照长了谁在一旁的阿德的身影,和举起棍子的四爷。

    “你这混账野东西,吠!我让你吠!你是嫌命长了?还是我柯某待你不好,惹你这半夜三更狂吠!”四爷如是骂嚷着,大抵打了十几下,觉得有些累了。他于是拄着染了血的挑灯棍,左手叉在腰上喘着。不一会儿,他又大了个哈欠,见阿顺只趴在地上,怏怏地看着他。

    “哟?你现在安静了?知道错了?早这般也不必讨打!”他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这条狗的想法了,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但也根本不必要真的费心思去了解。四爷重新把灯笼挂起来,看见棍头上的血渍皱了皱眉头,心中想着大概是要换一根来挑灯了。正皱眉头间,似是见墙边的地上晃晃发亮,于是他提起灯笼走近墙角,落在那的却是一枚金元宝。

    “我何时落这里了……”

    思酌间,突觉的背后发凉。他转头看了看正舔着伤口的阿顺,阿顺闻到了四爷身上的汗味,也看向了他。阿顺的眼神让他愤恨,又羞愧,然后就恼怒了。以为他从安顺的眼神中看出,阿顺已经看出他此时此刻的想法来了。只见他迅速收起元宝,起身拍了拍衣服,嚷嚷着该种些花在这里的,而后走到阿顺旁。

    “啐!且记着!”四爷提着灯走掉了,阿顺再次没如黑暗中。他岂会以为自己错怪一条狗了呢?阿顺如是想着,放下这沉重的思想的包袱后,便再一次睡去了。

    柯府难得的安静了好一阵子,或是因为流传着柯府恶犬的传说,少了许多窃贼,阿顺也不吠了。它身上的伤渐渐好了许多,但在雨天时还偶会疼痛,这些时日里它也学到了些寄人篱下的道理。要吠,在骨头和肉来的时候;要摇尾巴,在主人回来的时候;要正襟危坐着,在有客人访问的时候。

    “有阵子不听你吠了,知道苦了?”阿德在一旁有意的稀落着,即便是很久了,稀落阿顺依然是阿德的乐趣之一。阿顺不屑见到它鄙陋的嘴脸,不见转头更不必搭腔。

    “我与你说话,你不回答,莫不是把你打哑了吧?”阿德诡笑着,那嘴脸有些滑稽,戏剧里的丑角常露出这般笑容来,阿德是那时候学的。

    “你不做声,我也知道。你以为我们是坏人,是小人,对么?”

    “你可不是人!”阿顺冷冷的回到。这让阿德狠狠的被怼了以下,骤然恼怒,又反驳不能。

    “你且嘴硬着吧,讨打的也是你,死也不长记性,改不了吃屎的天性。”它只能硬声回应,以厉声的斥责来支撑它卑微的言语。

    平静是总会有尽头的,正如黑夜总会降临。不得不说的是,既有名声大噪的恶犬,就定要有不怕死且好事的巧贼(注:巧贼,只为殊于窃贼)。这天入夜后,这就有闻名而来的,专要看看这恶犬的容貌。

    “这狗倒激灵,只是这眼神,怎么也不该叫恶犬啊。”这贼如是想着。

    在所有的狗的眼里,世界不外乎只分明出黑和白,或也有灰罢。而这帮夜里出行的人大抵都相同,本就因面巾遮蔽着看不出容貌来。今夜这人却或略有不同,阿顺闻得出他身上的汗味的不同,但却不得知他的目的。阿顺心里想着:我断不该叫了。。。自是不怕挨打,是不愿受那无谓的棍棒和呵责,就不叫了罢。

    于是阿顺侧了侧身,就又趴回去了。这贼一诧,传闻中的恶犬,竟一声不发。他有些不满,伸手戳了戳阿顺,依然没有结果。他于是更大胆地去抚摸阿顺的皮毛,此时阿顺突然感觉到一股温暖略过它的皮毛,这温暖如它初被拾入柯府时一般。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弥漫在阿顺的情绪中,甚至让它不由的发出了“哼”声。这贼起初稍惊,随后发现不过是“哼”声就稍释然了。他摸到了阿顺的身上的伤痕,有一些甚至没有完全愈合,仍结着痂。似是一股电流由指尖直刺入他的心脏一般,他迅速的收回了手。他突然明白了,这只狗之所以不再叫的道理,那些惨痛和悲凉的情绪由那一瞬竟转移到了他的心里。他默默站了起来,对阿顺微微点头以表示一点点卑微的尊敬。他以为如同他这样的贼,是不能与这条尽忠的“恶犬”做比较的,所以他自要去尽他的“忠”了。

    次日陈早晨,内府里传来柯太太的惊叫,紧接着整个柯府就热闹了起来,随后整个镇都轰动了。柯府又失窃了,而这次失窃的数量之大,财产之多,史无前例。官府把手头上所有的事情都暂时放下了,以专心来处理柯府失窃案。有人说这定是外来的窃贼,偷的东西较多故而并不能走远,于是紧急派人追捕。也有人说是柯府内有细作,若非里应外合怎能偷取如此之多的财物。

    “哼!你竟如此歹毒!吃里爬外的东西!”阿德愤恨的说。

    “什么意思?”阿顺有些莫名。

    “你心里知道的,你是外来,定会认为是你作祟。即便不说是细作,但你偏在此时不吠了,是万分大的罪恶!且等着罢,四爷回来后定会将你剥皮抽筋的,你这野物!”阿德的恶狠狠的诅咒,让阿顺心里一惊。它言语虽恶毒,然此刻的阿顺已并不在意它难听与否,只是这话里的意思,让它悚然。是的,倘若四爷回来了,是定要降罪的。自己本就是四爷捡回来救活后养下的野狗,四爷对自己绝无情份,这点它很笃定,杀了泄恨也并非不可能。想到这里,阿顺有些惶恐了,颤抖着趴在地上。它以为即便是报恩罢,也绝不该折了性命的。

    “哈哈!看你颤抖着,莫非你怕了不成?我的好阿顺,我们的硬汉子,自以为忠诚的野狗,不通人的野物,你将死了!而我发誓,你绝要下地狱,永世轮回做野狗!”阿德显得有些畅快,它本就看阿顺不快,颇以为索性是四爷不懂得分明,不然自己定会地位不保。这野狗来了很是愿意帮助四爷,让它一度落入了不作为的乏走狗的地步,不若就就此死掉算了。

    阿德愈说愈畅快,越想越得意,它似乎已经迫不及待的先用言语撕烂阿顺的灵魂了,倘若狗也有灵魂的话。而阿顺没有回答,也并不以为要回答。它舔着自己的鼻子,想了些曾流浪时的境遇,竟不比这段时间过的糟糕,却还不用担心被绑住杀掉。想到这里,它回头看了眼自己的锁链,那束缚着自己的自由的枷锁。而这一眼,却泛起了它生的希望。锁链已然断为两截,被一个黑色的面巾绑在一旁的木桩上。阿顺站了起来,颈下只剩一半的锁链做实了它的这个想法——自由了。而一旁的阿德也发现了这一点,显得异常惊讶,而后惊恐,随后便叫了起来。

    “阿顺,你不能就这样逃掉。四爷失了财物,倘若你此时走了,正做实了你与窃贼串通的勾当!你这是畏罪潜逃,是懦夫的行径!你要背负这骂名吗?”

    “我只是条野狗。”

    “该死的阿顺,你不能就这样逃走!君子要敢于面对,你是君子的吧!你不是还有道义吗?你不是即便自己受苦也要成全别人吗?”阿德仍奋力劝说阿顺,不知为什么,它很希望阿顺被杀掉。只是在想这世上存在着这样一条可以时刻鄙视自己的狗,它就觉得不快,况且还是条野狗。

    “我只是条野狗。”阿顺依然如是说,然后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它是知道这断然要背负骂名,但无论怎样也比死掉要好。四爷的恩德或许是报了,或许是不能报了。

    阿顺最终跑到哪里了,谁也不知道。它离开柯府后,就同这世界上其他的野狗无异了,而这点也正是它一直以来希望的。野狗就该在这纷乱的世道浮沉,挣扎,哪怕死在野外,不过因弱肉强食的法则,而并非同族的垢害或主人的误解。生的道路在哪里都有,但绝不在枷锁之下。

    故事到这里便完了。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四爷家的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uduu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