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提示牌出现在一个连脚脖子都漫不过的小溪边,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水那么浅,因为我一年四季都在这个地方刷车,对这里了如指掌。
在小溪上游两百米左右,也有这样一个牌子定在小溪旁边的大树上,非常显眼。由此可见,当地政府对于防溺水工作的重视程度,操作的可谓无孔不入,滴水不漏。
这样想很多矛盾就会化于无形是什么让地方政府领导的神经如此紧绷?除了职责所在之外,恐怕更多的是害怕在出现意外的时候被告状,甚至被讹诈吧。
在此,我非常赞同地方政府的做法,最起码确实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但是,我不禁要问,如果七八岁的顽童不知道轻易下水危险,那么他们家的大人呢?难道也不知道?如果连这都不知道,我想他们是不具备养孩子智商的吧!
其实,除了个别极其特殊的情况外,大家都知道不能在不明水域下水玩耍,估计平日里大人也会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然而,一旦出现什么意外,家长悲痛之余,还不忘分析悲剧出现的原因。
不过,让人震惊的是,不少人都会不约而同的把顺理成章的推到别人身上。比如,怪学校老师没有教育好,哪怕是暑假里,在他们看来,老师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再如,河道管理部门,未在有水的地方树立明显的禁止下水游泳的牌子。要不然,他们的孩子就不会下水了,也就不会出现悲剧了。
这样想很多矛盾就会化于无形好吧,为人父母者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心情极度的悲痛是可以理解的,甚至精神有些崩溃也是正常的。但是,冷静下来后,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就没有一点责任?我不明白的是,即使把责任推到了别人身上,除了麻痹自己之外,孩子可以起死回生吗?悲剧就像一场梦一样无影无踪了吗?
前些年,我市区内发生了一起较为惨烈的交通事故。一位骑电动车的大妈,没有注意到孩子从车子上掉了下来,这时恰巧被路过的公交车碾压!孩子的脏腑都被挤压了出来,场面触目惊心,让人不忍直视。
而这位大妈在哭天抢地的重复的指责着公交车超速了,公交车超速了,要不然就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我非常理解这位大妈的心情,但是,就算真是公交车超速了,都是公交车的责任,难道时光可以倒流?然后您会主动走在变道上,不再和公交车抢道?您一辆非机动车,走在机动车道上,您有没有觉得不合适?
这样想很多矛盾就会化于无形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近期新闻报道,安徽铜陵的周老师,本来是正常的处理一件打架事件,制止一下态度恶劣的学生那也是职责所在,然而最后竟然在该学生家长的威胁和逼迫下,抛下了尚在襁褓中的孩子,选择跳江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43岁的生命……
记得三年前新生入学召开家长会的时候,我给家长们说过这样一番话。如果两个骑电车的在学校门外的新华路上相撞了,他们应该去讹谁?是发明电动车的,还是卖电动车的?是修路的工人,还是包工头?还是怨路太窄,让你来不及躲避?显然,这都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嘛。
所以,如果您的孩子在上厕所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滑倒了,或者崴着脚了,您说该怪谁?显然不能怪修厕所的?那么应该怪学校老师没有教育到位或者监管不力吧?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让我一个男老师去女厕所看着学生上厕所,防止他们滑倒,会不会违背常理,不太合适?家长们听罢,哄堂大笑。
前年,我刚买了两个月的新车,停在自己家门口的路边。同村一个眼神不太好的伙计,开着车撞在了我车左前方的大灯处。那一块面目全非了!你说我郁闷不郁闷?我的车是处于静止状态的,那么多车从那里过都没有事,你怎么会偏偏撞上去?我那可是新车,跑了还不到一千公里!何况,这大过年的,多不吉利?
这样想很多矛盾就会化于无形后来我修了一下,尽管他说我要多少他给多少,但是,我只向他要了三百块钱。其实修车不只花了三百,只不过后来我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毕竟车停在了路边,占用了一部分道路,所以,也不能全怪人家。
记得小时候,父母和祖辈们教育我们说,遇到事情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巴掌拍不响”多么简单,多么朴素,又是多么深刻的道理啊?当我们与人发生矛盾的时候,难道不应该这样思考问题吗?
夏季来了,我想起来那位去年暑假骑着自行车巡河的师兄。据说,这是当地教育部门的安排,在他们看来,似乎假期里老师们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到河边去看看,说不定还能减少甚至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好吧,我不知道到底是时代变了,还是人们的思想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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