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闭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发出倡议,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坚守"七条底线",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自觉抵制违背"七条底线"的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2013年8月10日在中央电视台举行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就承担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共守"七条底线"达成共识。"七条底线"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在我看来,所谓"七条底线",其实只要有法律底线,就可以囊括了其它一切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权益、社会公共秩序和信息真实性等等,都已经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以内有了明确表述。至于道德风尚底线,也是建立在法律底线之上的。我们主张建设法治社会,再来个"七条底线",如此这般重复强调,难道是宪法和法律还没有‘’七条底线‘’管用?开什么大会,搞什么论坛,就弄出这些个不外乎法律早就有了的规定。如果这个规定比宪法和法律还重要、还管用,那么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就可以转交给互联网大会来行使了,网络名人也可以是人民代表了。
在宪法和法律以外再搞出各种各样的社会公约或守则,是法治不成熟的显著表现。真正的法治社会,应该突出体现知法守法。公民没有必要去守别的什么底线,知法守法就是唯一应该坚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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