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掰着手指,任凭岁月,于指间无情飞逝。与对门女孩,已近三十年未曾再谋面。尽管无情的岁月,为我们增添了缕缕银发,尽管我们各自成家,身为人父人母,但青春年少时的友谊,却始终深刻于我的记忆之中……
她叫珣,小我两岁。老家距离我们村子约三公里,父母在城里工作,她也在城里出生。在我心目中,无论是言谈举止,抑或是穿着,以及她自身所散发出的那种潜在气质,给我的印象 ,就是个活脱脱的城里人——温柔漂亮、甜美可人。
她是我们村供销社的售货员,门店就在我店子对面,主要经营糖烟酒副食品之类。我那时是一个小个体户,小店也是经营些副食品, 还有小百货、小五金之类。一回生,二回熟,再加上她是那种很容易相处的女孩,没几天,我们就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好兄妹。她人极其随和,根本没有某些城里女孩那种故作的矜持。正因为如此,她第一次到我家,就很讨我母亲的喜欢,当作自家女儿来看待。当然,我所有的家人,也都毫无例外的十分喜欢她。许是家人的热情使然,她下班后,也隔三差五的,到我家串串门,像回家里一样,逢我们吃饭的时候,还乐呵呵和我们一起吃顿饭呢。我母亲呢,也是时不时,给她捎带些家里的土特产,她每每都高兴的接纳了。

和珣交往的日子,我最感自豪和臭美的,就是晚上去街口的马路逛。马路,其实就是公路,从南至北,是一条笔直的乡间公路,大约五公里左右。我们这里年轻人,晚间都有去逛马路的习惯,三五成群,很是热闹。在其他地方,或许管叫走坡吧?这应该是我们壮家地方风俗,凡是逛马路的,男的手里都不约而同带个手电筒。有两节电筒,三节电筒,甚至四节电筒的,好像是比亮度,谁的亮,谁就率先找到可心的女孩。你只要喜欢上哪个女孩,你就用手电筒往她脸上照,如果她看上了你,就会随着你,往离公路不远的河滩走去,直至走进沙滩上长着的乌桕林深处……这样,你就和跟你去的女孩, 八九不离十的牵手成功。
那我为什么臭美呢?因为我不用电筒照,身旁就有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女孩,随我悠闲的散步。要知道,这在当下,不知招来多少男孩的嫉妒呢。更令人羡慕的是,珣所具有城里女孩的那种特有气质,被她发挥得淋漓尽致。一袭好看的花边裙子(当时裙子,在我们乡村,可是稀罕物。),乌黑的马尾辫垂于脑后,白皙的肌肤,雪白的牙齿,红扑扑的脸蛋,一开口就笑像朵花的售货员形象,不知迷倒多少男孩!我自然不例外, 心里似灌了蜜似的,屁颠屁颠的喜不自禁 ,浑身有种轻飘飘的感觉。

那时候,八十年代中期,国家政策刚刚放开不久,打工潮还没有波及到我们这偏僻的乡村。出去打工的人还很少,所以每逢街日,总是很热闹。尤其是逢着节气,熙熙攘攘的人流,把一条泥巴铺就的街道,踩得一塌糊涂。更糟糕的是 ,我们村子的一口大鱼塘,浑浊的水面上,常常漂浮着一些动物的死尸,什么死猪、鸭、鸡、蛇等等,让人触目惊心。而鱼塘的排水,就是自西往东穿街而过。每年的春节,村子里就会放水捉鱼,要一两天水才被放完。塘里的动物尸体和淤泥,也随水冲出,散发着恶心的腥臭味。哪怕不是放水捉鱼,鱼塘里的水也经年不断经街而过,着实让人不禁捏着鼻子唏嘘不已。所以外地人,都管我们四堡街叫“水泥街”。
这叫人生厌的臭水沟,正好就流经我和珣的店子旁边。也许是她不甘忍受那腥臭味,或是工作调动需要,工作三年后,她就离开了我们村供销社,回到城里工作。并于次年国庆节,与县中队的一位兵哥哥喜结连理,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缘于当时交通和信息闭塞,我们通了几封书信后,便中断了联系。前些年,我寻问了一些当年的朋友,听说她随兵哥哥调到了省会,并在一所学校工作。
当年,她的结婚请帖,还是通过我转发给她的一些同事和朋友。那请帖,捧在手上,我心里倏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无限失落和惆怅。我知道,这美丽的凤凰,终究还是飞走了 ,飞离我目所能及的视线,飞离我们这偏远的大山沟!
斗转星移,弹指间,别后三十年了,“珣,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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