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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老师】名位、法令、邢罚、奖赏的反作用

【南怀瑾老师】名位、法令、邢罚、奖赏的反作用

作者: 传承网 | 来源:发表于2018-05-07 11:48 被阅读2次

    名位、法令、邢罚、奖赏的反作用

    本文摘录自 《历史的经验》

    【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反名也。议曰: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故圣人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彰有德。然汉高见秦皇威仪之盛,乃叹曰:大丈夫当如此。此所以生矜篡。《老经》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信矣哉。】

    名,是很好的,给人家名誉,这是好事,如现在的表扬好人好事,绝对没有错,但是也会使人生矜篡的念头,就是傲慢、篡夺的念头,这就是由名位而生相反的一面。中国的古礼,名称地位不同,待遇也不同,古代的官制很严格,阶级不同,穿的颜色也不同,它的最初目的在表扬有德,这是好的。可是像秦始皇的车服,显示得那么威风,而汉高祖和项羽,当时看了秦始皇的那种威仪以后,汉高祖心里面就起了“大丈夫当如是乎!”的念头,项羽更直截了当起了“取而代之”的念头,名位就有这样反的一面,正如老子的话:“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人的本质差了,就提倡礼,但是有了礼,制度规范是很好,可也是倡乱的开始。从汉高、项羽看了秦始皇的威仪所起的念头就件事,老子的这句话是可信的了。

    【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生乖分。——反法也。议曰:《道德经》云: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又云: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此乖分也。】

    这是讲法治的道理,每个人处处规矩,每人都有他的守则或范围,本来很好,可是毛病也出在这里,正如《道德经》上老子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个社会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法令规定越繁,空隙漏洞毛病愈大,历史上秦始皇的法令那么严密,还是有人起来革命。汉高祖一打进咸阳,把秦始皇的法令全部废了,约法三章,只有三项法令: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很简单的三条,老百姓就服了他,所以贾谊也说,法令越严密,犯法的人也越多起来,有的人要做坏事之前,先去找法令的漏洞作根据,做出来的坏事就变成合法的,法律不能制裁他。法规定了,有时反而容易作假,真正会犯法的人,都是懂法的,法令对这种人毫无办法,这就是乖分。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凌暴。——反刑也。】

    刑与法不同,刑是杀人,或拘留人,是处罚人,给人精神上、肉体上一种痛苦的处罚。这是以刑树威、遏阻那些不守法的人。但是执行的人,会滥用刑法来欺负别人,有时好人也会受到刑法惩罚的痛苦,这便是刑的反作用。

    【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反赏也。】

    有功奖励,本来是好事,但奖励也会产生卑鄙的竞争。得奖的人与没有得奖的人,常常会争功、争赏,而争得很鄙俗,所以行赏也有好有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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