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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十年前的瑞瑞吗?”
“十年前……那个时候,小学四年级吧,我真忘了。”我有些无奈。
“那个时候瑞瑞是短头发,但是经常用小皮筋把发梢绑起来,炸成一个小喷泉,一根一根地扫过脖子后面,红红的。还经常穿个小格子衬衣,小牛仔裤,比现在胖很多,大概145左右,就有100斤了。呵呵!真是好玩。”
“你可记得真清楚”我不由得笑着说。
“清楚啊!也不清楚,十年了,你看她现在已经是长长的卷发,蝴蝶骨都立成一个小三角,也不穿衬衣了,不过……她穿婚纱是真的好看。”他泯了一口酒,回过头看着我:“真的,特别好看!”
眼睛里蓄着满满的泪水,亮亮的,就像他一直以来给我的印象一样:阳光、爽朗又简单。
你见过春日的阳光吗?
垫着红丝绒衬缎的银盘,被高擎在冬的末端。月亮的影子真正只有一拃宽,是纤细的,宛如少女圣洁的脚踝。翩然起舞到湮灭那一刻,有种优雅骄矜里的颓唐之美。
宇骁见过太多次了。
我也见过太多次了。
所以,尽管他举着酒杯坐在浅蓝色沙发上是那样好看,我仍打搅他道:“宇骁,该走了。”
似广袤世界只沉淀为这一面壮丽的玫瑰色,男人从中抽身,眼角也沾染了潮湿的微红,礼貌地表示歉意:“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那天,是瑞瑞的婚礼,宇骁是娘家人里唯一的伴郎。
我是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默默喜欢另一个人十年的。
所以,在瑞瑞婚礼后的饭局上,宇骁哭的惨不忍睹让我有些惊讶,当然,不止我,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有些不解:不是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从没看出来啊!这是真的喜欢?还是爱?
当然,宇骁喜欢瑞瑞并不是无迹可寻的,十一二岁的时候,我们一群男孩子总是喜欢欺负女生,尤其是瑞瑞,不过,她简直不像女孩子,很凶!男生抓了虫子吓女生,总是瑞瑞一把夺过虫子,扔到某个男生头上,插着腰,一双小小的皮靴踢着男生们的膝盖:“再敢吓女生,我就把虫子扔到你嘴里!”我们都一哄而散,只有宇骁会小心翼翼地站在原地,低声地哄瑞瑞:“瑞瑞,你别生气,我以后不让他们这样了。”我们在一边唏嘘,他就虎着脸说:“我妈让我照顾瑞瑞,你们不要这样了!”
只是,在后来的时间里,宇骁有过不长不短的两段恋爱,而瑞瑞总是觉得一个人更好,拒绝过很多男孩子,她说:“我一个人很好,两个人也太烦了吧。”这就是瑞瑞了,从小到大都没变过。你不能说她清高,只能说人各有志。可能,宇骁不敢表白也是因为怕打扰她,他想等一个时间,等瑞瑞准备接受一个人的时候,可能每一次聚会时,看到瑞瑞孤身一身,宇骁会松一口气:还好,她还在。
但是,现在,瑞瑞结婚了。
有些突然,还有些意外,男方比她小一岁,但很成熟,不是很帅却很温柔,招呼我们的时候说:“瑞瑞的朋友啊,快来这里坐。”宇骁喝醉了酒,他拉着宇骁说:“你是不是失恋了呀?”宇骁看着他:“没有,我从来没恋过。恭喜你们,瑞瑞终于嫁出去了!我开心。”
时间真是可怕,两个曾经小小的人,如今竟也有了自己的历史和典故。
后来,我把这个故事讲给瑞瑞听,我总觉得这样一份感情她不可能毫无察觉,她说:“只有过一次,我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男朋友的照片,半个小时后看到他发了一条关于爱而不得的动态。”而那条动态,是除了瑞瑞以外我们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
瑞瑞说,大概大多数人遇见最心动的人时,都还年少,可这时候的爱情总是很难开花结果,等到我们终于学会了如何沉稳地先自爱而后爱人,学会了收敛感情降低期待,却再也无法制造出那么炽烈的爱了。
就好像是,人这一生,总有得不到的东西。
其实,若喜欢就大胆的去追,不爱就洒脱回头。在渴望遇见另一个孤独星球的小王子之前,不去抱怨,尽量担待,不怕孤独,努力沉淀,让自己身上先开出玫瑰来。总好过因为孤独而靠近另一个灵魂想要彼此取暖。
不然就一个人,尝遍天下美食,去岛上看海,在山顶等日出,看过别人的悲欢离散。
倒也是件很酷的事情。
爱情可以是酸酸的感动,可以是甜蜜的幸福,也可以是奋不顾身的热辣激情,苦就不要吃了
可若万般皆苦,只可自渡,那惟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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