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点法律小知识(18)

作者: 刘昱廷 | 来源:发表于2018-11-28 16:55 被阅读27次

    1、根据婚姻法,婚后购买的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处置。

    但是根据物权法,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就可以自行处置。

    同样根据物权法,房本上是你的名字,也不能认为房屋所有权就一定是你的。

    2、合同有效跟合同可执行是两码事;从始至终就不能履行的合同也可以是有效的合同。

    同理,无权代理或者越权代理的合同也可以是有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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