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一个身患绝症的年轻人手记
各位陌生的朋友,在你们读到这封信时,我或许已经死了。因为我一直在打算离开这个世界,也许就在明天。那天我正好满二十五岁,年华正茂,有着抛弃一切的自由。
除了这个秘密,我还有个难以对外启齿的癖好:酗酒。这并不是指普通的喜欢酗酒,而是把酒当作水来解渴,聚餐时会喝,下了班也会喝。这几年究竟喝了多少瓶酒呢?我已经记不清了,五千?五万?反正,酒是永远喝不完的,但梦却会有醒的一天。
上周肚子痛,呕了好多血,检查的医生让我回去等结果。报告单是昨天前出来的:四期扩散。他们说我大概还有三个月活头。说实话,这让我很失望。为什么不是一个月呢?为什么不是一星期呢?为什么不是明天呢?
和大多数癌症患者不太一样,我的病是故意喝酒喝出来的。我会后悔不该喝那么多酒吗?我不知道。因为我既不讨厌喝酒,也不喜欢喝酒,只是到了这个年纪,想要做梦,就不得不喝酒。
够啦,够啦,真的够啦。我拿着那张薄薄的单子,走在回家的路上,还顺手买了瓶散装白酒。酒是刚盛出来的,颜色很纯,带着一股粮食的清香。我想马上就喝,现在就喝,干脆就这样一醉到底,躺在大街上,等着哪个倒霉的司机把我带走。
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不能让自己的爱好影响到别人,这是我的原则。所以,这瓶酒还是被我带回了家,放在桌上,等待享用。
下午三点,时间正好。我从桌下的抽屉里摸出一个开瓶器,开盖、倒酒,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坚持了这么多年,爱好早已成了习惯。
下午的第一杯酒往往很酸,必须在喝了好几杯后,喉咙里才能尝到蜜味。第二杯是苦,第三杯是甜,喝到第十杯,才是梦。
是的,梦。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选在下午喝酒。古人云:“白日做梦。”白天是最适合做梦的时间,尤其是在晴天,阳光从窗户缝里穿过,让整个梦都变得暖洋洋的,充满力量,像是刚响的下课铃,铃声还未响起,你就跃跃欲试,永远有使不完的劲,永远有花不完的时间。
喝吧,喝吧,喝吧。把这瓶酒喝完,你就能回到那个熟悉的走廊,去听那清脆的下课铃,去听那粉笔的窸窣声,那儿充满着阳光、书香、以及永不停歇的欢声笑语。
一杯接着一杯,瓶子很快空了。我听见老师在喊上课,同学们手拉着手一起走进教室,我也赶忙跟着进去,坐到我在后排的位置上。教室里一如既往坐满了人,大家都乖乖地看着老师,等待她开始讲课。
这节是语文课,讲的是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我以前老是背不下来这篇课文,总是会被老师专门留下来“加餐”。但我不讨厌“加餐”,因为那能让我在教室待的久点,在阳光里待的久点。
「xxx,今天又是你没背完,你就不能好好反思反思,用点心在学习上?」
「老师,其实我都会背了。」
「你会背了?那你背来给我听听。」
于是,我把那篇课文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中途既没有紧张,也没有卡顿,老师两颊的表情先是惊讶,然后便慢慢舒展开来,变成了微笑。
「原来,你真的会背了啊。」
「嗯......」
「什么时候背下来的?」
「很久以前。」
「你说的很久......是多久?」
「太久了呀,老师,久到我都记不得了。」
说完,我俩都沉默了好一会。我看着老师的眼睛,老师也凝视着我,我听见她笑了,笑得是那么灿烂,那么开心。
「看来你都会了,以后就不用来上这节课啦,快回家去吧。」老师一边说,一边用手掌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脑袋。
「我不要......我不要回家,不要!」
「为什么不要?」
「因为......我想上课。」
「明天还会有课的。」
「明天是什么课?」
「语文课。」
「后天呢?大后天呢?」
「……」回应我的是一阵长长的沉默,我就像个傻瓜似的,总是会说这种明知故问的话。
明明早就知道问题的答案,又为什么还要问呢?明天还会是语文课,后天也会是语文课,再往后永远都是语文课,无论我多少次踏入那间教室,最终我总会留在那节语文课上。
因为,再往后的课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了。记忆永远定格在那次夏天的课堂,未来就是一个重复倒放的梦,而我则是它唯一的观众。
现在,梦醒了。我又回到了那颗高三的榕树下,同桌这时兴致勃勃地冲过来朝我大喊,呼唤我去查分。原来今天是出分的日子,我居然忘了。于是我便跟他一起挤在教室里那台老旧的教学电脑前,和其它紧张的同学一起,排队在屏幕上查阅那个决定命运的数字。
结果不出我的意料,一个不高不低的数字。说来可笑,尽管我总是梦见这个数字,但我却老是记不住它,或许是由于见得太多,成了习惯,亦或是它从来就没决定过我的命运,不管怎样,这都不重要了。
上大学后,一切都是按部就班的任务:按部就班的考试,按部就班的学习,按部就班的毕业。偶有一两次的悸动,也消失在岁月的长河里,我只能靠一瓶又一瓶酒精织成的网,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捞起来藏好,尽管第二天它们都会消失不见,但没关系,酒有的是,我还能再喝,还能再喝……
哎!我知道酗酒是件不好的事,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爸爸死了,妈妈也走了,工作也是一团乱麻,靠着家里留下的钱苟延残喘,难道要苛责一个走投无路的人不准做梦?世上不幸的事已经够多了,与其向别人大吐苦水,不如将烦恼留在梦里,这样就不会麻烦别人为我操心,因为我爱这个世界。
可它并不爱我。
算了,不爱就不爱吧,我也不是那种非要谁来爱我的矫情鬼,拿起橱柜里最后一瓶酒,进入下一个梦,这才是我应该做的。谁让我是一个只能活在过去的废物呢?
可是,废物也有废物的活法,废物也有废物的快乐,在这点上其它人与我并没什么不同。我只要有温暖的被窝,再加上一瓶好酒,就能让时光停在每一次开始的瞬间,谁又能不爱这种感觉呢?它让人永远年轻,永远对未来充满渴望,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喝酒的原因吧。
很快,仅剩的那瓶酒也被我喝完了。醉意再次沿着脊柱一股脑地袭上我的后颈,让我的身体缓缓软了下去,倒在今夜最后的梦里。
这次没有喧闹的铃声,没有纸笔的墨香。我站在一扇陌生的门前,门边贴着一副旧得发棕的对联,上面隐约可见四个大字“早生贵子”。
我轻轻转动有些生锈的把手,门框顿时发出一阵沉重的吱啦声,彷佛唤醒了沉睡在它后面的整个世界。
门开了,我顺着玄关慢慢地向前走去。地上摆放着许多鞋子,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甚至还有几双童鞋,看来里面一定非常热闹。为了避免被人看到,我便偷偷从玄关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客厅的方向,果然,一群陌生的人聚在餐桌与沙发周围,有说有笑,像是在庆祝什么盛大的节日。
起初,我还打算就这么悄悄从他们身边绕过去,没想到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到我的存在,甚至还有几个玩闹的孩子径直从我身体里穿了过去。真傻!我暗骂了自己一句,我居然忘记自己是在做梦。
于是我便不再掩饰自己的脚步,在他们中间肆意穿行,我从客厅走到房间,再从房间走到大门,周围无不充满了迎接家庭新成员的欢乐气息,但自始至终人们都没发现我的存在,彷佛我只是一具来自过去的幻影。
是时候了,走吧。我从楼上下来,走向马路对面的公园,躺在路边的长椅上,呆呆地望着天上的太阳,它让我感到很冷,里面却填满了生命的温暖。
「睡在这里,可是会着凉的。」
我疑惑地睁开双眼,一名年轻姑娘站在我面前,微圆的小腹表明她是个刚怀孕不久的孕妇,身上系着那个年代特有的花纹麻巾,左手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满了青菜、肉与水果,似乎是在赶着回家做饭。
「谢谢,我这就走。」她的注视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于是我便收拾了一下凌乱的衣服与头发,好赶紧离开这里。
「哎!等等!你东西掉了……」我还没走出两步,便被身后的呼喊给拉了回来,女人手上拿着一只红色的吊坠,上面挂着一个亮白色的玉佛,佛的脸上面无表情,像是熟睡中的孩子。
我有些疑惑,因为我不记得我有这个吊坠,但为了早点让她离开,我还是把那只吊坠收了下来。见我这么做,女人突然笑了,她放下手中的袋子,从裤兜里掏出一只吊坠,朝我示意似的晃了晃,上面居然也挂着玉佛,而且和我手里那只一模一样。
「这个可是护身佛,可要小心保管哦,你看,我也给我的孩子准备了一个。」
「谢谢……」我将那只吊坠小心放进衣服内侧的口袋,「可这都是骗人的吧?就算给孩子戴上这种玩意,他也未必能够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即使他过得平安,也不代表他很幸福吧,在他倍感痛苦的时候,你的佛又能做什么呢?只会在他痛苦的时候冷眼旁观,所以,你还不如早点把这东西扔掉吧,对……扔了!扔了!!」
最后那几句话像是我从喉咙里拼命呕出来的,让我觉得既疼痛,又恶心。全程她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中间有好几次她都张开了嘴,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沉默,静静听我把话说完。
「我不会扔的。」她抬起头,微微一笑,「这和幸不幸福没关系吧,虽然我也很希望它能保佑我的孩子幸福地活下去,但我更愿意用它去爱他。」
「用它去爱他?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每当他拿起这个吊坠时,他都能感到妈妈爱他,我想让这份爱一直就这么陪伴着他,让他平安幸福地活下去。」
「那么……要是他活不下去呢?要是他在人生中感觉不到任何幸福,只想这么浑浑噩噩地躺平,或者是干脆一走了之,离开这个世界,你还会这么爱他吗?爱他这种一无是处的废物?这种垃圾到底有什么值得爱的,你说啊!说啊……」
还是和刚才一样,她就这么站在那安静地让我把话说完。马路对面的红绿灯循环往复,星星在血红的晚霞中若隐若现,周围的灯突然亮了,这时我才发觉她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在我湿润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随后,一切都在变暗,一切都在消逝。沿着黄昏的光芒,我与世界一同坠入天空,海水与云席卷而来,将我包裹在失重的深渊里。我循着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扶摇直上,飞过那扇岁月的大门,抵达十一点整的闹钟铃声。左腿的硬硌让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兜,里面是一只小小的吊坠,上面的佛像光洁圆润,眼眸映着窗外的霓虹闪闪发光,像是在流泪。
我将杯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随后迅速起身去收拾房间。对未来的确定使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让我的心泪流满面。
明天,我就去死。因为从今天起,我想为自己而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