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想要一件旗袍,他一直都知道。
七十年代的天是灰蓝色的天。
九歌这名字是她父亲秦国忠取的。国忠常笑说年代不同了,名字的风格也可以变一变了。他是个小学语文老师,从屈原那里祈来了女儿的名字。因着这诗意十足的名字,加之九歌从小就是个清秀的美人坯子,一双大眼睛仿佛满含着水波,于是她的人如其名远远被大家扬开了去。
国忠有五个孩子,九歌是最大的一个。家中负担很重,九歌每天放学就要早早回到家去帮助母亲做饭干活,照顾弟弟妹妹。
九歌爱书,如痴如醉,她经常省下吃的去和同学换书来看,在那个很难吃饱肚子的年代,同学们很乐意有她没看过的书。九歌饿着肚子欢喜的徜徉在书海,甚而有时候把外婆的铜钱也偷偷拿出来换书。外婆知道了也不恼,只笑着说:“这孩子,见了书就没了魂了。”九歌偶然读到了一本书,对书中描述的郭婉莹——这穿旗袍的一生优雅的女子心生倾慕之情,沉醉于她的才气中。从那时起,拥有一件旗袍的心愿便深深扎根于心里。
九歌的衣服很少,都是亲戚家的孩子穿小了的,九歌穿小了再传给妹妹。即便如此,九歌将旧衣服打理的干干净净。
明亮的清晨,帮母亲做完家务的九歌一身素白,甩着两根乌黑的麻花辫款款走进校园。荆迟就是在那麻花辫一跳一跳的时间,喜欢上了九歌的。
多年后荆迟对九歌说,当时望着你的眼睛,觉得全世界的人都配不上你。“哎?俗气?可我当时真的是这么想的!”
就如他说的那样,九歌被荆迟奉为仙女般的存在。七十年代的孩子很纯洁,很腼腆,彼此间说一句话都会脸红。荆迟默默地,一直在九歌的身后。
荆迟知道九歌会拿着自己的午饭去和同学换书看,他便偷偷在九歌的桌堂里放上一个鸡蛋或是两根火腿肠,那个时候家里能吃上这些可以算的上富裕了,那些也是荆迟偷偷从家里拿的要给刚满两岁的弟弟吃的。不明所以的九歌觉得惶恐,问遍了班级里的人之后,也便欣喜的拿回家去给弟弟妹妹吃了。
班级劳动,荆迟怕九歌干重活,就堵在卫生角,推说没有扫把了,拿了一块抹布给九歌。九歌探过头去,看到一堆扫把,心中一动,红了脸,匆匆跑开去,身后是跃动着的两根麻花辫。
荆迟常常在九歌家门前徘徊,只想多看一眼她,想看一看她灵动的眼睛和乌黑的长发。当他看到九歌放学后迅速撇下书包去抱木柴烧火做饭,看到她在夕阳余晖中坐在院子里洗衣服,看到她听到弟弟的哭声后迅速的在干衣服上抹了一把手径直跑向屋里时,他有些难过和心疼,他很想冲动一次,跑过去为她承担一切,双脚如同粘在了地上,他恨恨的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声音震得自己有点晕。闻声,九歌问一句“谁呀?”出门来看,是扬起的尘灰。
荆迟仍会每天去九歌家门口,望一望她忙碌的倩影,再走到离她家不远的小溪旁去吹口琴,声声吹着他有口难言的倾慕与思念,只愿能够洗去那心中的姑娘一身的疲惫。
九歌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在感念之时将自己的衣服洗的更整洁,辫子梳的更精致。
语文课上,老师将九歌的作文当作范文来给大家读,题目叫做《旗袍》。荆迟觉得,它和九歌真配。心里便有了为九歌买一件旗袍的目标。
那时,能上的起高中的孩子也不多,九歌也逃不过这样的宿命。老师不想放弃这个好苗子,大雨天深一脚浅一脚的来家里劝,九歌的态度斩钉截铁,给家里一种自己一点都不想上学的假象,默默吞下委屈和不甘。秦国忠就不断叹气,在一旁一根接一根的吸烟。
荆迟则是很乐意下学的,早早上班,就可以早日赚够钱给九歌买旗袍,这使他很兴奋。
九歌开始上班了,在国忠所在的粮库。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经常在下班后跑到学校去,趴在窗口默默的看一会儿,转过头来满脸的泪痕。她拿出帕子擦一擦,又接着上路。旗袍的愿望,也淡了下去了。
渐渐的,九歌接受了现实,也习惯了这种生活。仿佛自己的生活被安排好了的,一眼望到了头,十年如一日的工作着。
一年了,她上下班都故意绕开学校那条路,她也再没遇见过她的同学们,包括荆迟。
而荆迟,他在一家水泥厂搬水泥,手变得粗砺,长满了老茧,人也成熟了不少。这家水泥厂并没有营业执照,属于三无产业,但是广告上说工钱给的多,这是荆迟来这工作的主要原因。
讲好的工钱是月结,而后一个月过去,他并没有得到工钱,两个月也是。他去找管事的,管事的含含糊糊说不出来,让他去找另一个,这个比较会说,几句话下来安抚好了,说是资金周转好了就给工钱,最多半年。当然,套子是越来越深的,可荆迟不愿放弃半年来的劳作,于是在年底罢工,闹了又闹。
终于,上面妥协了,马上就给了工钱,一年的工钱,480元,他感受着手里沉甸甸的重量,有种梦想实现的感觉,整个眼前天旋地转,万千思绪涌上来,又在一瞬间喷溅了去。他激动的穿错了鞋,直奔在当时人尽皆知的三和商场,旗袍店里各式各样的旗袍都有,而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条素白的,清透的,仿佛是九歌穿了立在那里的,没有犹豫的,他选了它。
他小心的包裹好旗袍,往九歌家方向走去,脚步也没了规律。他一直在脑海设想时隔一年再次见面的场景,她会不会仍和以往一样,在院子里晾晒着略带香气的衣裳,是否还是眉间荡着一缕惆怅。对了,她会不会在上班,他开始不知所措,所有的理性全部溃败在即将与她重见的激动中,所有的一切都在眼前模糊了起来。他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想快点见到九歌,快一点,像一个邀功的孩子。
这样想着,脚步更急了些。忽的,走入一片阴影里,诧异的同时,他抬起头来,没有防备的,脸上挨了重重的一拳。他被打的跌坐在地上,愤怒的望上去,抓起跌落了的旗袍,站了起来。
来人他认识,是水泥厂的人,领头的就是那两个管事的。他知道,自己把要工钱这事想的太简单了。
“小子,胆子是不小,年轻人不懂事,年轻气盛,就没有人带带你?”
“是你们欺骗在先!”
“啪”又是一拳上来,朝着他的肚子,他痛苦的弯下了腰。还没结束,这些人一边唾骂侮辱着他,一边拳脚相加,下手狠毒,他表情扭曲,忍着不吭声。末了,几个人拿走他身上所剩无几的钱,骂骂咧咧的要离开,忽而看到了他手中一直攥着的袋子。
“呦,什么好东西藏的这么紧,拿出来兄弟也见识一下。”一边说着,一边来抢。荆迟拼了一口气,死死攥着不放手,眼睛瞪得血红。袋子破了,旗袍滑落出来,轻飘飘,粘了尘了。荆迟仍抓着旗袍一角不放手。几个人见状,又是一顿毒打,荆迟晕了过去,那素色的旗袍,便随着他垂下去的手,多了五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
几个人拍了拍手,走了,顺便拿了那旗袍。“还挺高档,回去洗一洗还能给美女献献殷勤!”路上回荡着他们淫荡的笑。
荆迟醒来的时候已是入夜了,他动了动,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了。他缓缓张开眼,面前竟是那张日思夜想的脸。那清透的面颊上,是一双关切的眼。荆迟就笑了,嘴角咧的生疼。
九歌没有多问什么,她搀扶着荆迟,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荆迟攥了攥空空的手,猛的回头:“我的旗……”随之又转过头,不敢去看九歌淡淡的眼神。两个人就这样挪回去,什么也没说。
九歌对秦国忠解释了以后,荆迟就在九歌家住了一晚。在帮他处理完伤口以后,九歌也去和母亲挤一挤睡了。留下荆迟一人在夜色中惆怅。
荆迟在九歌的床上醒来,头上包扎的是九歌带着香气的手帕。他从未想过,重见会变成这样惨烈的场景。他没有告别,悄悄走了。
九歌隔着一扇窗,望着外面一跛一跛的落寞身影眼里闪烁着不知名的光。
自那以后,荆迟找了一份靠谱的工作,难免也经常为之前的事叹惋悔恨。他将九歌的手帕时刻不离的带在身上,那帕子,是他的一个寄托了。
他开始假装在路上偶遇九歌,装作不在意的,聊起学生时光,而他看到九歌眼里倏然熄灭的光亮,便也不再言语。她心里苦,他是知道的。
九歌开始上夜班了,凌晨两三点走那条晦暗的路。
荆迟几天没有遇到她,心焦得很,又怯于去她家里问。这日他便一直等在那个路口,夜深了,虽是仲夏,也是凉的。下起了雨了,他躲在老树旁。远处曳然走来一位白莲一般的女子。九歌撑着伞,脚步有些急,仍是姿态万千。荆迟乐了,蹭的跳起来,狂热的挥舞着手臂。九歌停了步子,微微一笑。荆迟以为她害怕,一边跑过去一边大声喊:“是我!是我!”九歌笑的更厉害了,心想谁知道你是谁。
到了九歌面前,他咧开嘴笑,喝了满口的雨,搔搔头:“你上夜班怎么不告诉我!多危险啊!”
“没事的,乡里乡亲,都是熟识的,没有危险。”
“那也不行,以后我接你!”
九歌没有推辞,荆迟兴奋的又搔了搔头。
后来,在九歌上夜班的日子,每天都有荆迟风雨不误的来接她。常常是下了班在工厂睡一小会就早早起来去路口的老树下等九歌。他不敢去旁边九歌的单位去等,怕她恼。
他靠在树上不断打着呵欠,待看到了九歌,就精神一振,一副抖擞的样子,九歌都看在眼里。
在一个阴沉沉的即将下雨的夜里,九歌拿出饭盒,递给荆迟,里面是一个泛着油光的鸡腿。荆迟望着九歌低垂的眼,眼睛发光,又搔了搔头。
“这……给我的?”
“嗯!”
“你自己怎么不吃?”
“我吃过了。你快吃吧,我们吃完再走,快下雨了。”
坐在老树下,荆迟小口小口的吃着,想让这时光再多停留一会儿,心中演着一台戏。九歌坐在他身旁,嘴角上扬,望着天上的白月光。
“对了,那个,给你包扎用的帕子,你怎么还不还给我?”
“就去不还了吧,不还了。”说罢嘿嘿一笑。
后来的一段路,果真下雨了。两人撑了一把伞,荆迟的手轻轻的,落在九歌纤细的手上了。
两个人的事,被国忠知道了。他拍了桌子:“不行!”
九歌倔强的扬了扬头:“怎么不行?”
“家里条件不好,工作也不怎么样,嫁过去了怎么生活!”
“莫欺少年穷!你当年不是比他更穷!”九歌妈插了进来。国忠红了脸,也再没说什么。
九歌和荆迟,成了婚,穿的是母亲缝制的红嫁衣。
婚后,两个人的日子和和美美,每日奔忙,晚上了就一起做各种各样的九歌想去做的事,他们夜半时分散步,在烛火下喝茶,在傍晚的时刻相拥着看绚烂晚霞……九歌多了一些烟火气了,荆迟也暴露了自己的缺点了。两人也偶尔争吵,荆迟挺不住,没到一刻就来道歉,九歌望着他搔头的傻样子,就笑了。
荆迟还惦记着旗袍的事。提起来,九歌说算了,都是些陈年的事了。
两人的日子慢慢红火了,荆迟聪明,鼓捣了半天自己开了一家木材厂,成了老板,腰板直了,应酬多了,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了。三天两头半夜三更才回家,都是醉醺醺的,和九歌说的话再也不是对两人甜蜜过往的回忆,再也不是对未来的美好期望,而是对如今生活的抱怨和失望。
九歌往往坐在一桌的饭菜旁,看着夕阳一点点落下去,夜色沉沉,却毫无睡意。荆迟会给九歌买很多奢侈的东西,却再没有时间陪她一起散一散步。
九歌发现,荆迟很少会如以前一样,搔搔头再傻笑了。而荆迟没有发现,九歌的脸上,没了笑容了。
“歌儿,看我给你带回来什么好东西了!”
这天荆迟回来的出奇的早,手中抱着一大堆华丽的袋子。倒出来,是各式各样的旗袍。素色的,印花的,及踝的,膝上的……
荆迟得意洋洋,腆着他日渐突出的啤酒肚,眯着眼睛看向九歌:“喜欢吗?
”
九歌却没有领情,轻蔑的一笑,纤手一伸,将旗袍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因着这举动,背后的荆迟暴跳如雷:“你干什么!那都是钱啊!”九歌冷漠的寒光一样的眼神射过去,并不说话。荆迟急急忙忙的跑过去从垃圾桶里拾出旗袍,脸上混合着愤怒和心疼。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知道你想要一件旗袍!如今我发达了,给了你想要的东西!你又是这种态度,到底要怎么样?”荆迟爆发着,怒目圆睁。
“我不需要你以这种态度买来的旗袍,赚了点钱,你就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我赚钱还不是为你?为了给你买旗袍,让你过好日子!”
“陪我过好日子的人,已不在了。”
九歌话里透着凄凉,这话倒更像是说给自己听。她重重的坐下,一言不发了,脸上水一样的平静。荆迟一脸愤怒纠结的表情被这句话也浇的熄了下去,两人分坐在房间两端,良久,荆迟起了身:“我出去走走。”
不似当年的白月光中,九歌对着镜中流光抛下的容颜,缓缓落泪。
两人采取了冷处理,生活继续着,却在本就不多的相处时间中,彼此一言不发。
一天晚饭之后,九歌坐在桌边读书,就见荆迟别扭的挪着步子到桌前,低着头:“歌儿,我累了。”说着抬头疲惫的一笑,搔了搔头。九歌也就笑了。
两人重修旧好了,可旗袍的事,谁也没有再提过。荆迟仍是同以往一样,早出晚归,焦虑不安的。夫妻之间,竟不同于往日的缠绵,渐渐有了相敬如宾的意思。
这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荆迟栽了。自己开的木材厂被信任的人挖了墙角,一夜之间,樯倾楫摧,他破产了。那天他在街上徘徊了许久才回家,他拿回来的,是前一阵子买的两件名牌衬衣,还有压在心头的一大笔外债。九歌仍是什么都没问。
几天里他一直一蹶不振,被现实所击垮,整天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然后默默流泪。九歌心疼,变着花样给他做饭。忽然有一天,他起床了,头重脚轻。他看着九歌在厨房忙忙碌碌,像自己的田螺姑娘。心里一动,上前轻轻抱住她,两个人,恰好就笼罩在那一小块阳光里。九歌感觉到,自己的肩膀湿了一片。
那天晚上荆迟深深望着九歌,忽然就说:“歌儿,我好像懂你的意思了。”
第二天,他换上以往的旧衣服,去找工作了,也找回了自我了。
辗转半年,两人每天投入到工作中,将大部分钱都用来还债,日子清清苦苦,却苦中有乐。两人的笑,也是由衷的了。
九歌有了身孕,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荆迟抱着九歌兴奋的转圈,被医生训斥了一番,搔搔头,幸福的笑了。
荆迟更加卖命的工作了,为了在孩子出生之前还完外债,他身负好几分工,浑身充满力量。每天深夜在九歌的埋怨声中掏出一堆给她的营养品。他也经常悔不该当初,骂自己不是个人。九歌对肚子里的宝宝说,爸爸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九歌快生了,肚子里的宝宝折磨的她不断阵痛,死去活来,而荆迟急得团团转却不知如何是好。
送进医院,荆迟紧紧握着九歌的手,哭的一句话也安慰不出来,只是一直说着对不起。九歌苍白的笑笑:“哭什么,又不是你生孩子。你再给我吹一次口琴吧,那年你在小溪旁吹的那首曲子。”
昏暗的产房,医生汗如雨下的庄严面孔,护士忙碌时衣服的摩擦声,九歌痛苦的嘶喊,还有,不成调的口琴曲,成了荆迟余生挥不去的伤痛。
九歌难产,留住了孩子,却没能保住自己。临了,九歌将荆迟颤抖的手贴在脸上,幽幽的说:“旗袍,其实你早就已经送我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原来当年九歌是什么都知道的。回家的路上她遇到了水泥厂那几个人,也听到了他们不堪入耳的对话,看到了那条带着血手印的旗袍。在洒着泪跑着去找荆迟的路上,她就决定,这辈子要嫁给他。
荆迟愣了一愣,随即明了。他死死抱住九歌,不让她去任何的地方,不让任何人带走她。九歌笑着,苍白的脸倚在荆迟肩头,她伸出虚弱的双手想环抱着荆迟,指尖触碰的一刹,轰然垂下了,垂下了。
那声“歌儿”在产房久久回荡,口琴弹落在地板上,映着惨白的光,还有九歌嘴角残留的笑。
荆迟徇着记忆中的影像,心中盛着对爱妻的爱与思念,为九歌缝制了一件素白的如那年一般的旗袍,慎重的挂在床边,每晚静静地望,仿佛九歌仍在,翩然惊鸿。望累了,就睡了,带着泪痕。
有时他也喃喃自语:“迟了,迟了,你怎么就叫荆迟呢,真的迟了,迟了……”
他们的孩子是个女儿,酷似九歌,取名念秦,荆迟说:“你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子,你要永远爱她,怀念她。”念秦就懵懂的点点头。
念秦每天看到父亲望着那旗袍,眼中噙着泪,她便瞪起和九歌一样灵动的眼问:“爸爸,这是什么呀?”
荆迟抱过她来在膝上:“这是,你妈妈最美的嫁衣。”
“嫁衣?那我以后也可以穿着它出嫁吗?这样妈妈就可以一直陪着我了。”
荆迟点点头,抱紧了女儿。
多年后,念秦出嫁,果然穿了那件独一无二的旗袍,它有些旧了,却出奇的合身。荆迟在婚礼上吹了那首九歌爱的曲子,望着天空,看见了九歌,两个人都笑了。
穿了旗袍的念秦洋溢着笑容款款走出来,优雅灵动,恰似九歌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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