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五楼走廊上靠窗的位置看书,偶尔累了,抬头看着学校里的一片人工湖发呆,无意中,目光触及了一个背着秀气的小书包的女生,正一步一步慢悠悠地踏上图书馆门口的台阶。突然一个男孩子闯入画面,快步走上前来,很自然地牵起女生的手。两个人对视了一下然后习以为常一般地手牵手继续往前走,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盲点里。我晃了神,翻了翻手中两百多页的专业书,有点怅然。
二十岁出头的岁月,无论于爱情还是理想,仿佛都是最好的年纪。
眼睛仍然盯着书看,却看不进任何一个单词,眼前浮现的都是曾经一个男孩子的身影。低头写作业时的专注,抬头看黑板时的认真,和朋友嬉笑时的开怀,甚至是委屈流泪的模样,一帧一帧,就像慢电影,一点一点浮现在眼前,原来我都记得清晰。
回忆仿佛是从一只因为盛装了太多东西而快要盖不上盖子,最后勉强用锁固定上的箱子里膨胀出来的一样,气势汹汹,势不可挡。原以为我都已经把这些细腻的心思全部藏到不见天日的箱子里了,甚至还用锁锁上了,结果,轻轻地拨弄掉华而不实的锁扣,思念以及多年来酸涩的心绪全部奔涌而出,让我不得不去面对,不得不去正视它们。
曾经的那个男孩,眼睛很干净,对着你看的时候,眼神中都是真诚。个头接近一米八,壮壮的,可以轻松地把实心球推出七八米远。有小肚子,藏在T恤里。我凭记忆勾画他的样子,再怎么用力也是他五六年前的模样,自从中考结束,我只见过他两面。一次是高一的某一个星期六,陪朋友去找他拿卷子复印。最近一次是去年冬天,晚上八点多去找那个朋友,在一家奶茶店外遇见他。
我最爱的女朋友是他要好的女性朋友,所以才有了这两次见面,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他在我脑海中的形象可能永远都会停留在2011年的最后一面。
他于我而言,是一个像小太阳一般的存在。我是个比较阴郁的人,天生悲观,再怎么伪装也只能全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而他,是我温暖和力量的来源。因为无论是曾经还是今时今日,他都是那样的优秀,令人瞩目,而后再也无法忘怀。
他不是普世价值观里那种帅得令人发指的类型,他的外貌很普通,胜在眼睛很大,瞳孔周围的那一圈虹膜颜色很深,只比新生儿略逊一筹,这可能是我觉得他的眼睛很干净的一个重要原因吧。有点小胖,看上去挺壮实的。我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的一个观点是:他是一个非常适合做丈夫的人。因为和他的相处总会让人想要时间停止,或者就这样细水长流一辈子。和他在一起,无论是聊天还是做事,都会觉得很安宁。我想,不浮躁,很安定,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的一个不可磨灭的优点吧。
当年,我是班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说话甚至会带乡音,着急的时候动辄还会冒出几句家乡话。而他,是那么的优秀,成绩名列前茅,见识丰富,英语课上偶尔回答问题,听到他的嗓音和标准得让老师都赞美的语音,都会莫名忧伤。年纪小的时候真的很容易忧伤,自卑仿佛是刻在骨子里的印记,难以掩盖。当时,心里想的最多的可能就是,他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他太好了,一定不会喜欢思想贫瘠外表乏善可陈的我。直到今天,我还是这样认为。
青春是一场漫无边际的暗恋,六年中学,两年大学,无法忘怀。
情不知所起,亦不知所终。或者说,恐怕是不得善终。
十小几岁的我太不懂事,不知收敛也不知羞耻,不懂得既为暗恋,心情自己藏着就好,爱得太张扬,连眼神都控制不住欣赏,被人窥见了心思,不得再藏。而后流言四起,他不为所动,我就多了自暴自弃的情绪,心想反正配不上反正终不得所爱,就任性胡为,放肆和身边的男同学搞暧昧,嘻笑怒骂,追逐打闹,声音尖利,用一种近乎哗众取宠的方式企图博取他的一丝关注,结果人家丝毫不在意。后来,爱着爱着就有了抱怨,怨他心狠,怨他不懂欣赏,怨他明明知道还装作不知道。终究是太年轻,如果当年不是用这么作的方式,如果从自己身上去找原因,可能现在也不会这么遗憾。然而,世上到底是没有后悔药的。
如果说能遇到他是缘分,那我三年的作无疑是散尽了所有本来命中注定的缘,最后才落得只能想念不能问候的下场。
升入高中后,他去了市里,我留在县城。他离开了之后我才明白,自从爱上他的那一天起,我应该做的无非就是更加努力,进入去弥补我和他中间与生俱来以及后天岔开的隔阂,而不是怨天尤人自暴自弃。明白得晚了一点,那个时候,见他一面已经变得很困难很困难。
好在朋友一直是他不错的友人,所以偶尔能听她说起遥远的他。听说高一的第一次月考他发挥得不好,他有点沮丧。我想,他以全县第一的成绩去了市里,总会遇见高手的,但是我坚信的是,和高手的碰撞只会激发出他无限的潜能,他只会越来越好,没有其他可能性。果不其然,而后我再也不曾听到他失利的消息。
向朋友要来他的地址,圣诞节给他写明信片。这件事,到如今想起来仍旧会发笑。太年轻了,思想还太轻薄,却非要憋出一些酸涩并且假装深奥的话来,好像这样可以拉近和他的距离,殊不知,我们之间早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能回头的话,我在那个时候就不会去打扰他,不会用这样廉价而又卑微的方法试图让他记住一个同班同学。
六年的情愫,原准备在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倾吐,无奈出了一点意外,表白也就不了了之了。六年,我想他不是不懂,只能不懂。
十八岁那年生日,是高二的一天,晚自习结束和朋友一起回家,朋友神神秘秘地和我说今晚有惊喜。我猜到一定是有关于他的。回家后,不想学习,窝在床上看苏菲玛索的电影《卢浮魅影》。当千年已逝但灵魂仍旧未得安息的木乃伊亡灵附身于女主的时候,我收到了来自他的短信。他说,祝我十八岁生日快乐,对不起,不能给我更多的爱。我锁了屏,没有回复。苏菲玛索深夜穿着亡灵生前的衣服在卢浮宫游荡,我看得眼泪汪汪。
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他仍旧决绝,后来才懂,一向自制的他能说出“不能给你更多的爱”这样的话,其实已经是迈出了不寻常的一步,只为了安慰我。十八岁的第一句祝福,我原以为是变相的伤害,其实,那个男孩,真的用了心,不想我因为爱他而受伤。很可惜很可惜,当年,这些话我都是不理解的。终于现在明白了,已经是沧海桑田,中间几经光阴流转,根本不是当年的模样。我忘了我后来回复了他什么,不管说了什么,现在看来都错得离谱。终究是错失了一个能托付一生的人,终究是让一段情成了遗憾,终究是回不了头了。
去年寒假那一面,在昏黄的路灯光和商店里明亮的白炽灯的双重照应下,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依稀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鼻梁上多了一副眼镜。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声音和以前一样有磁性,他说“嗨”,我也只能干干的回应。再也没有其他。一面之缘大抵如此了。
朋友偶尔提起,他有了女朋友,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女生,温柔优雅,大方懂事,学识渊博。我没有嫉妒,也没有不甘,反而笑得失了声。心里想着,终于,他终于遇到了一个好姑娘。他的幸福似乎成了我的快乐,是的,爱他爱到最后无非是希望他幸福。悄悄视奸着他女朋友的微博,看到他们之间偶尔甜蜜的互动,始终是笑着的,真好,我爱的他有了深爱的她。看到她在微博里说,他用学校的信纸给她写信,说是用草稿纸,其实无非是为了用信纸抬头的校名激励比她小一届当时还在高三煎熬的她。他们在她高中毕业的暑假去厦门旅游,仅仅相爱了三个月的他们一如朝夕相对了无数个年头的看夫妻。他去她家,她做了一桌子的好菜。
…………
隔着手机屏幕我都能感受到那些照片里蕴含着的深深爱意。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真好。真好。
我就像一个偷星光的小孩,因为他的存在而努力去变优秀,他就像一个小太阳,始终让我感觉温暖而有动力。现在,偶尔知道他很好,他们很好,心里就很安定。时间就这样停住吧,青春尚好。我偷偷地汲取来自他们的温暖和幸福,同时深深地祈祷着,他们要更幸福快乐才好。
见不到,见不得,以为自己来到了新城市就能释怀,也努力去试着爱其他人,最后仍旧骗不过自己,再怎么尝试,也无非是希望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相似的影子,所以只会对和他像的人倾心。像,终究不是,因而无疾而终。
到如今,我还在怀念他曾给过的温暖,把爱他当做信念,仿佛一个人怀揣着两份期待走下去,执意一个人也要活出两人份的精彩,才算对得起用整个青春深爱着的男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