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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小说创作月 实习律师日记 第三章

第二届小说创作月 实习律师日记 第三章

作者: 樾人歌 | 来源:发表于2018-11-11 08:21 被阅读1次

    第三章 2015年8月25日 雨

    现在,腰酸背痛,耳朵嗡嗡作响,真想马上躺下。

    律师圈子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再大牌的律师,也是从装订卷宗开始做起的!下班时,负责档案管理的张姐还调侃我:“你这是迈出了走向大牌律师的第一步啊!”

    是的,我今天一整天的工作就是复印材料,装订卷宗。工作内容简单,却十分的繁琐:每一份卷宗的材料都要按一定的顺序整理,编好页码,打孔装订。档案室空间狭小,我蹲在地上不停地编页码、打孔,一天下来,腰酸背痛不说,耳朵被打孔机的声音震得发痛!

    这些卷宗,大半年前就应该归档了。换而言之,我现在是在给王律师的前一个助理收拾残局。按照事务所的规定:律师每一项业务收入的百分之十,要等到业务卷宗归档后,才能拿到手。也不知我今天整理的这些卷宗值多少钱!

    刘烨,王律师的前一个助理,跟娱乐圈那个刘烨同名同姓,春节前转所走了。张姐告诉我:这个刘烨,是国内一所有名的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跟着王律师干了三年多,走的时候,律师执业证刚刚拿了一年,却俨然是王律师所带团队的重要成员了。刚来的时候,司法考试还没有通过,但人很能干,业务素质高,人际交往能力强,王律师非常欣赏他。还是助理的时候,就已经把诸如合同文本审查、草拟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业务交给他做,后来还带着他参加客户的股东会、项目风险评估会等等涉及客户商业秘密的重要会议。“那可真是手把手地带徒弟呢!”张姐一边帮我整理着装订卷宗的线,一边悄悄地跟我说。她是个手脚利索的热心人,退休前在一个基层法院管档案,儿子跟我一样,今年大学毕业,在邻近的城市工作。论年龄,已经算是我的长辈了。但我初来乍到,不知道她的实际年龄,就跟着大家叫她张姐,她哈哈笑:“这所里四十岁的叫我张姐,二十岁的也叫我张姐!”许是看出了我的局促,她又笑眯眯地接着说了一句:“我倒是愿意当一辈子的张姐哦!”我暗暗松了口气:卷宗材料的归档质量由她把关,万一得罪了她,卷宗归不了档,王律师那百分之十的业务收入拿不到手,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张姐告诉我:当年,为了让刘烨专心参加司法考试,王律师专门给他放了一周的假,和他一起参加司法考试的另外几个助理羡慕得不得了。他自己也很争气,就在那一年通过了司法考试。拿到职业资格证的那天,刘烨请王律师和其他几个关系较好的律师、行政人员吃了顿饭,张姐当时也在场。“刘烨那天很激动,对王律师说了好多感激的话,我当时感动得不得了,觉得这对师徒真是太难得了!人家都说律师圈子里是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但王律师带刘烨,那是真心实意地带,刘烨对王律师,那也是发自肺腑地感激呢!等他拿了律师证,王律师就把自己的一部分业务分给他做,光是这一块收入,一年都不低于二十万呢!刘烨自己都说王律师就是他命里的贵人!谁想到他突然就转所走了呢!还留下这么个烂摊子让别人来收拾!”张姐忿忿的说。

    我有些纳闷:“业务卷宗没归档,不是不能办转所手续吗?”

    一听这话,张姐一脸的委屈:“别提了!为这事儿我还被王律师好好地凶了一顿呢!”原来:在事务所的业务台账上,刘烨本人的业务并不多,他做的业务一多半是挂在王律师名下的。提出转所申请时,他只把自己名下的业务归了档,对王律师名下的业务,则以“业务尚未完结,不能归档”为由,搁置一旁。适逢王律师正在国外度假,张姐不明就里,就在刘烨转所申请表的“业务档案归档情况”一栏签了“已归档”三个字。等到王律师清理档案时才发现:没有归档的业务,大多数是半年前甚至更早时,就已经结案。本来对刘烨转所就毫无思想准备的王律师十分郁闷,冲着张姐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张姐委屈地说:“我就是个管档案的,怎么会知道他们哪项业务做完了,哪项业务没做完呢?”

    刘烨转去了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所,几乎是在他转所的同时,原本与王律师合作得很好的几个客户,便没有再与王律师续约。张姐含含糊糊地告诉我:那几个客户其实是被刘烨带走了,据说律师费还不到原来的一半。但刘烨却因为有了这几个客户,很快就具备了成为那个所合伙人的实力。

    说实话,我心里一方面十分羡慕刘烨这样的人:自身条件好,又有人愿意引领他走上专业道路,能够在短短的三年之内,从助理一步一步做到律师,现在又具备了成为合伙人的实力,真可谓是顺风顺水;另一方面,我又有些惶惶不安:王律师在刘烨之后,大半年没有招过助理,凡事亲力亲为,这次若非迫不得已,显然是不会招助理的。有了刘烨这个前车之鉴,他对助理肯定会更加挑剔,更加不信任,再不可能象对待刘烨那样,把自己的业务放心地交给其他人办理。而我该怎么办?自己去开发业务吗?目前,我显然没有这样的能力;参与王律师的业务吗?我倒是愿意,王律师却未必会让我参与。这样一来,劳动合同里提到的“提成工资”,于我而言,岂不是成了水中月镜中花?我真的要揣着1200元过日子了吗?

    但是,我很清楚:真正令我惶惶不安的,是王律师对我的态度,而不是钱。对我而言,紧紧巴巴过日子,本来就是一种常态:读大学的时候,姐姐每月给我八百元的生活费,虽然谈不上捉襟见肘,但也绝对说不上宽裕。如果王律师愿意让我参与他的业务,收入的提高自然不成问题;如果他不愿意,我还要继续做他的助理吗?如果不做他的助理,我还能不能给所里的其他律师做助理?还是干脆象姐姐说的那样,重新去找一份更加稳定的工作?

    唉,真是郁闷啊!明天还要继续装订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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