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多年朋友,对叮叮咚同学比较了解。对这位同学的水平我有六字评语如下:有灵气,没知识。在这个观点的影响下,叮叮咚的长文我都不敢恭维,对于短文则比较欣赏,尤其是片段性的抒发,常常让人眼前一亮。
因为长文内容需要丰富的知识来填充,内涵缺失很容易陷入干瘪平庸;而短文尤其是三五句的片段更多的是灵感的突现,就像阳光下一片羽毛亮闪闪。
这方面这是她的强项。今天发了篇《回归》的小诗,我觉得就很不错。
《回归》
12年前的我正是无忧无虑的年龄
那时我便拥有了人生第一架钢琴**
借开头两句谈谈我喜欢的语言风格。
浅白、直接、不罗嗦,直抒胸襟。以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多的内容。会让我想起小说《情人》的开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无线沧桑一句话就将你带入其中。
当时的心情无以伦比**
黑白交错的琴键总让人充满幻想与期待**
每当坐在琴椅上**
仿佛自己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借后四句谈谈我对于语言风格的偏好:
1、避免堆砌辞藻,尽量用简单的汉字表达独特的感情,最后用成语点睛结尾,简短有力。
2、长短句交错运用,富于节奏变化。
3、隽永之中见警句、见观点;十行之中,必有耳目一新之处。
4、环环相扣,转折自然。
这首小诗如果改成散文:
12年前的我正是无忧无虑的年龄,那时我便拥有了人生第一架钢琴,当时心情真是无以伦比。那么就是我喜欢的第一点。顺延下来:当时的心情无以伦比,黑白交错的琴键总让人充满幻想与期待。这么就是我喜欢的第二点。再顺延下来:黑白交错的琴键总让人充满幻想与期待。视觉画面感强,正是我喜欢的第三点。整体几句连在一起转折自然,正是我喜欢的第四点。
今天 我有了自己的家
也就是在今天我的钢琴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虽然没有第一次见面那么崭新
但承载着我不可磨灭的美好记忆
借上面几句,谈谈我判断好文字的标准(当然是个人主观浅见):在默念的情况下,是否能流利的在大脑中流过。如果能够,即说明文字通顺。文字通顺是个很高的标准。文字通顺了,再看是否言之有物,没有废话,没有多余字。最后,还要能给人留下印象。'虽然没有第一次见面那么崭新,但承载着我不可磨灭的美好记忆"一句,我认为就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它带我回到了小时候
我宁愿沉浸在那时的幸福中
感谢爸爸妈妈给我这么完美的童年
无限的音符将一直陪我到老
此生珍爱
结尾几句,干净利索。“
无限的音符将一直陪我到老,此生珍爱”一句,余韵无穷。
对于一个只有十几句的小片段,给予这么多的赞赏,有抬高之嫌。谬赞的原因有两个:首先就是我作为朋友的身份,理应是鼓励大于批评;再者就是本人长期处于“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责任使命,生命灵魂,神剑飞天”的语境下,审美能力大幅下降,看到稍微真实的文字,喜出望外之下,判断的标准不免降低。
总的来说,《回归》至少是我喜欢的文字。长期以来我都追求的类似行文风格,但失败的居多,也偶有成功之作,鄙帚自珍,拿出来和叮叮咚的诗歌略作比较:
“后来又调整了其它的几处,虽略有效果,但整体故障依旧。对于产生微小效果的改动点,对方的技术人员认为正是问题所在。我对此有不同看法:因为若是真正的关键问题源,那么修改产生的结果必然是放大效应:即改一点将造成很大的外在反应;而不是改动很大,而反应很小。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这些改动产生效果甚微,正说明问题在它处。改动之所以能产生效果,乃是以毒攻毒,此处改动产生的影响,凑巧用以纠正问题源或者冲淡其影响;虽有成效,但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就如鸦片之于癌症病人,可以缓解片刻的痛苦,但决不是治病的灵丹妙药。”
以上文字,是本人写的工作经历,虽然是技术性记录,但整体文字自我感觉良好,以最简练的文字表达更多的内容,且颇有韵律。这些文字、这些韵律、这些诗化的语言有什么用?答案是没什么用。她们不是“我把一切告诉你”,也不能三分钟帮你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但她们却真真切切的等在那里,静静的如空谷幽兰,芬芳暗吐又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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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无线气愤!
好为人师的职业病又犯了,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