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一天的时间内辗转二千多公里,飞机转高铁,高铁转大巴,大巴转的士,的士转公交,风尘仆仆,马不停蹄。
说不累是假的,但是对未知城市的向往和期许远远大于身体的疲惫。习惯性的在旅行的时候带一本书,看着窗外变幻莫测的云,层峦叠嶂的峰,听着周围各种不同味道的方言,感觉整个人都很平静。

在这些一个人独自旅行的时刻,回忆就像剥出来的橘子一样瞬间弥漫整个大脑。我喜欢的旅行方式是火车,因为它慢的很有烟火气。我还喜欢候车大厅。因为这里聚集了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憧憬希望。我喜欢一个人拖着行李走在陌生的城市,看着不同面孔的旅人从我面前经过,感受着他们不同的情绪,想象着他们各自度过的人生。
有一次在大理,我在一个寺庙躲雨,遇见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子。他是昆明本地人,年龄大概和我差不了多少,虽然皮肤被晒的黝黑,但能看出来他有着一张俊朗的脸。然后我和他聊起来,他说自己经常大理丽江来回跑,自己一个人,无牵无挂。我问他离家这么近为什么不回家看看,他沉默了一会儿,跟我说他已经跟家人脱离关系了,现在就是个孤儿。
后来,他陪我在古城里闲逛,我请他喝了一瓶风花雪月牌啤酒,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聊了很久。原来,他曾经谈了一个远在台湾的女朋友,家里人很是反对,他却执拗的要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最后家人放狠话要和他断绝关系,年少气盛的他就真的选择离家出走,一走就是六年。可是最终,他还是和女朋友因为距离的问题分手了。我问他值得吗?他淡淡的跟我说,既然我们选择了某种生活,就要付出某种代价,要有勇气承担。我觉得他很孤独,但是很勇敢。
后来,他私信跟我说自己回昆明了,希望他真的回家了,我想他的家人一定很想念他。
我常常想,也许旅行就是如此,遇到谁比看到什么风景更重要。遇到一些人,听听他们的故事,告别之后各自启程前往各自的目的地,这样子刚刚好。
生活里的那个我,和在路上的那个我,其实是不一样的。我可以在旅行的时候彻底忘记自己是谁,不刻意的去看风景,让自己融入陌生的城市,穿上最好看的裙子,然后重新想起那个最真实的自己。
世界很大很美,也很有趣,它远远不只读书、工作、车子、房子、孩子这么简单。我在泸沽湖,认识了一群摩挲女人,他们活得很酷很独立。在她们那里,还延续着大集体经济的生活方式,女人是家里的长者,每个人的劳动所得全部交给家里的女主人,然后兄弟姐妹都跟母亲住在一起,女人不婚不嫁。如果遇到心仪的男子,就交换信物口头私定终生,如果对方变心,就退回信物,从此萧郎是路人。没有婚姻的约束,凭的全是一颗真心。
当我看过鼓浪屿的落日,走过大理大学漫天粉色的樱花大道,环过蓝的像一碗猕猴桃果冻的泸沽湖,知道了摩梭人的生老病死以及走婚习俗,才发现,这世界上原来真的有很多很多种人,用五花八门的方式生活着,他们拥有不一样的价值观,让这个世界显得纷繁复杂又有趣。
可是,不旅行,我就无法遇见他们,纵然我把省下来的钱买一百件漂亮衣服每天不重样的穿,也不会比现在更满足。
人生的丰富性,远远值得用诸多代价去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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