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在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催生了无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志士仁人。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儒家提倡的这种“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生死为国,不计个人祸福得失的精神,以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忧国忧民,且具有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的品质,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基因。
道家和佛家并不奉行利他主义,而是奉行利己主义。例如,道家无论是主张自然无为的治国理念,还是提倡低调做人、无欲不争的人生态度,但最终目的却是为了修持者自己能够“身存”、“长久”(道德经)。佛教就更是从利己主义出发了,它要求人们信仰它,则是答应信徒“转生到极乐世界”作为承诺的。总而言之,儒家教导人们以“克己”,道、释两家让人修行以“利己”。
由于儒家的道德伦理和价值体系,建立在克己奉公的利他主义之上,因此自从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各个朝代均将儒家提倡的道德规范作为治国理政,以及人们行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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