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房企要发展,特别是稳健发展,就需要保持一个合理的负债,并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一个合理的利润。这两点缺乏任何一点,都有可能让房企陷入风雨飘摇之中。
为了降低房企的负债,我们国家接连出台了“三条红线”和“贷款集中度管理”,截至目前房企的整体负债率被有效降下来了。一些高周转的房企,因为负债太高导致三条红线都触碰,处于破产的边缘,但这些都是这些房企无限加杠杆,无视自己风险的一种咎由自取的后果,我们无需理会。一些经营不善的房企,该破产的还是要让他破产。
但是,我们在加强房地产监管的同时,还是要建议适当考虑房地产公司的盈利问题,因为任何的商业行为都是需要盈利的,它就像商业行为的动力一样,没有了它,商业行为就很难继续运转下去了。
我们拿2021年杭州第一批次土地出让作为例子吧。这次土地出让表现出了几个很突出的方面:
一、土地溢价普遍很高,自持比例也很高,有的土地溢价率和自持率甚至高达29.68%和40%,直接导致房企拿地成本增加。
土地溢价率高,表明受让者看好这个城市的市场,但是直接的后果就是增加房企开发的成本,摊薄了房企的利润。
房企的成本由三大成本组成: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税费成本组成。一般来说建安成本和税费成本变动不大,变动较大的就是土地成本。土地溢价率越高,直接导致房企的拿地成本就越高。
二、土地出让价达到封顶价后竞自持,自持比例达到封顶比例后,再进行竞品质,也导致了房企财务成本和建安成本增加。
根据2021年杭州第一次土地出让的情况,一般土地的溢价率控制在30%左右,也就是说土地要溢价30%以后,才能达到封顶价。
一块土地竞拍起始价10亿来算的话,也就是说溢价30%就是3个亿,而这直接增加了开发商3个亿的土地成本。
除此之外,土地出让价达到封顶价后还需要竞自持,即开发商建好后需要自行持有,不得出售或者在一定年限不得出售一定比例的物业。这个看似没有增加开发商的成本,但其实错了,开发商自持这些物业,也是需要增加成本的,这些成本即融资开发这些物业的财务成本。
竞品质也无形中增加了房企的建安成本,因为品质这个主观性很强的东西确实是一个烧钱的事情。
还好,在2021年杭州第二批次土地出让后,将第一批次的一些问题纠偏过来了,比如将一般地块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竞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10%调整为5%,再如取消了竞自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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