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遥遥有佳期(18)

作者: 九月沉敛就是嘉舍小主 | 来源:发表于2018-04-29 20:02 被阅读165次
    【都市】遥遥有佳期(18)

    第十八章 最好的礼物

            范彦洵带她回到自己的住处,位于静安区的一间150平左右的套房。清遥怀着既紧张又期盼的心情跟着他走进门,范彦洵打开客厅的灯,又走过去打开左边房间的灯,转而是右边书房的灯。套房整体装扮偏北欧风,物品的陈设与摆放一如既往地整洁。清遥走进书房,简直要惊呆。一张木质办公桌,后面是一整面墙那么大的木质书架,里面按类别放着不同的书。范彦洵抬手在书架上边找书边问她:“你要看什么书吗?还是,到房间休息?”看见她目瞪口呆的表情,不由问道:“怎么了?”

      “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的个人家的书房了~”清遥啧啧称赞。

      “可能是书多,所以显得大吧~”他笑笑,又像想起什么:“对了,我去拿新的洗漱用品给你~”说罢走到侧面两间关着门的小间,打开其中一扇门,那貌似是个储物间。在他拿东西的空隙,清遥看着旁边那间门上贴着小羊肖恩动画海报的门,心想,这会是,照片上那个小女孩,他女儿的房间吗?从进门到现在,屋里貌似没有看见什么安欣的物品,但是,只要他不说,她便不会问。他能把她带到自己家,这意味着,他心里是已经认定她了吗?如果真是这样,她的内心无疑是欢喜的。

      清遥接过范彦洵拿给她的洗漱用品,扭头看见房间里透出的温馨的灯光,她用力掐了两下自己的手臂,哇,好疼!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呀!她欢快地洗漱完毕,把毛巾晾在他的毛巾边,看见他还在书房伏案工作。她靠在门边上:“你还要工作啊?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呢?”

      范彦洵抬起头朝她笑笑:“受昔日母校邀请,说要给学弟学妹们传授学习经验~”

      清遥走过去:“是华东理工大?”

      “对~”范彦洵搂住她的腰。

      清遥搂住他的脖子,看着他:“那你还是知名校友哦?”

      “这还算不上,还不够格~”他笑道。

      “谦虚了啊,人家说,过分谦虚就是骄傲。”她帮他整整衣领:“那我有打扰到你吗?”

      “恐怕~打扰到了~”范彦洵再次使出公主抱,抱着她朝房间走去。

      清遥的心里顿时有无数只小鹿在乱撞,她暗暗期盼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吗?范彦洵把她抱到床上放下,俯身温柔地亲吻她,他的吻依然是那么缠绵,让她沉醉。就在她意乱情迷之际,他却突然起身,抚着她的脸,柔声说道:“乖~睡吧~”尔后拉过空调被给她盖上,继续去书房工作。

      清遥从床上坐起来,感觉有点懵,她特意穿上了魅惑的带镂空花纹的吊带睡衣和性感的蕾丝内衣,结果就是这样?她还不知道,对范彦洵来说,喜欢才会放肆,但爱就是克制。被子上有他木质香氛的气息,想着拥有他的吻,也是可以心怀满足地睡去了。

      周日清晨,范彦洵煮了白粥,把风干的菜苔用水泡开,放入调味料拌了个搭粥小菜。他盛一碗粥端给清遥:“不好意思,只有这些~”随后给自己盛了一碗。

      清遥拿起筷子,看着餐桌上两碗白粥和一碗青翠欲滴的凉拌菜,脑海里冒出“一屋,两人,三餐,四季”的美好字眼,她喝了一口那白粥,温热,粘稠而又清香的口感,又尝了一口那菜苔,虽然味道淡了些,却渐渐品尝出除淀粉和清淡外的甜蜜感觉:“只要是你做的,都好~”

      两人相视一笑。

      上午,范彦洵带清遥去了昔日母校华东理工大。他们牵手漫步在校园。

      “哎,以前你们上学时是不是也这样,好不容易出现个女生,都会纷纷侧目啊?”清遥悄悄跟他说。

      “理工科院校嘛,本来女生就稀少~”

      “那我们这样手拉手高调地走着,会不会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呢?”

      他笑道:“恐怕,会有一点~以前我在学校,身边那些弟兄们还得感谢我呢~”

      “哦?”

      “因为我的出现,时不时会引来一些外校文科院女生,让他们一饱眼福~”

      “哎呀,这么厉害?难不成你跟那小鲜肉杨洋一样,还创下过传说中的‘军艺帅哥一日游’的辉煌历史啊?”

      “嗯,那时候差不多是有个‘华理帅哥一日游’之说~”

      “那我和你走一起,岂不是很有压力?”

      “不会啊,因为我年纪大了,但你还年轻啊~”

      “你不老,你老了我也不嫌弃你~”

      两人愉快地聊着,清遥抬头看着他的侧颜,心想,要不断学习进步,要成长为一棵树,和他并肩站在一起。

      走到拐角处的综合教学楼前,迎面而来两个热情的男生:“嗨,范师兄,可把你给盼来了~”

      范彦洵笑着与他们拥抱寒暄。清遥微笑着站在一边。

      “这位是?~”两男生转向清遥。

      “哦,我来介绍一下,”他搭住清遥的肩膀对她说:“这位是时衷,这位是是长吉,他们两个都是我师弟~”尔后对两男生介绍清遥:“这是,我女朋友~”

      两男生一副明白的表情,清遥与他们互相打过招呼后,四人一起走。

      时衷说:“范师兄,你知道吗?虽然你毕业已经好多年了,但学校关于你的传说可是经久不衰哦。”

      另外那个说:“对啊,下午的科系演讲座谈会,我们都已经放话说你会来,你可不能让大家希望落空啊~”

      “可是,我没做什么准备。”盛情难却啊,他心想。

      “范师兄,你的脱稿演讲我们都是知道的~”

      宽敞的阶梯教室,座无虚席。清遥想,粉丝还挺多嘛!

      这样的场面,范彦洵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清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席中。女生们几乎都坐在前几排。

      “同学们,今天我们有幸请到范彦洵师兄来到学校,下面让我们欢迎范师兄给我们说两句,好不好?”时衷他们带头鼓掌。

      众人鼓掌欢迎。

      范彦洵摆摆手,面带微笑:“其实,就是大家随便聊聊,没必要这么严肃。要说学习经验嘛,就是多读书多运动,少吃零食少打游戏嘛~”

      他营造着轻松愉悦的氛围,同学们笑起来。

      “范师兄,你能给我们讲讲你所理解的成功是什么吗?”后排一个男生举手说。

      “成功,我想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吧。拥有金钱权利,名气人脉,这是成功的一种,没什么不对,也并不庸俗肤浅。就像一个人,全身上下都是奢侈名牌,那这个人是因为名牌而变得高贵,还是这些名牌因为这个人而变得更加奢侈高档?这个看似很难定义。在我看来,人的本身是关键,再高档的品牌也是应该为人服务的。如果这个人华而不实,那再高档的品牌穿在身也是黯淡无光,如果这个人由内而外散发出高贵优雅的气质与涵养,那这些名牌无疑是锦上添花,熠熠生辉。所以,关键在于你的头脑和内心,你是否丰盈了自己的头脑,是否尊崇了自己的内心,如果是,那就是成功。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成功。谢谢。”

      同学们热烈鼓掌。清遥对他的崇拜,至此又可以绕着滚滚长江跑三圈。

      座谈会结束后,时衷提出在校园的背景墙前合影留念。末了,他说:“范师兄,我给你们两个也照张相吧?”

      清遥看了看范彦洵,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想着好像还没有与他的合影呢。

      范彦洵也看了看清遥,笑道:“好,那就麻烦你帮我们照一张。”说罢,右手搂住她的肩膀,清遥双手垂落在身前相握,面露小女人的柔情微笑。

      “1、2、3,~”只听“咔嚓”一声,与他的第一次合影瞬间定格。

      清遥欢喜地接过拍立得拍出来的相片,两人的影像渐渐浮现。照片上的他嘴角微微上扬。她从包里拿出那本《肖申克的救赎》,把照片小心翼翼夹进去:“这张照片归我了,我要好好保存。”

      “好,给你。”

      在简餐馆“何处觅”喝过下午茶后,两人与时衷他们道别,踏上返程。

      在去车站前,范彦洵带清遥来到世纪广场,魔都遍地都是这样的购物中心。他说:“选一个你喜欢的礼物,我送你。”

      “那怎么好意思?这两天吃你的住你的,还要让你再破费?”清遥调皮地眨眨眼。

      “哎,男人送女友礼物,不是应该的吗?”

      “嗯~那好吧,我在想,最好的礼物是什么?”她在各大护肤品柜台看了看,他以为他会选口红,走到珠宝柜台,他又以为她会选首饰。然而,这两大类别的柜台,她都只是看了看而已。

      清遥在手表柜台前停下脚步。她瞅着今天他手腕上戴的那块棕色皮质的Longines名匠系列,找到同系列的女款。一看标价,又有些犹豫。

      柜台小姐看到气度不凡的范彦洵,又看了看挑选手表的清遥,热情地寒暄道:“美女好眼光,名匠系列可是Longines的经典款系列,可以试戴一下呦~”说着便拿出手表,要给她试戴。

      见状,范彦洵微微一笑,从柜台小姐手中接过手表,说道:“好,我们试戴一下。”他拉过她纤细的手臂,帮她戴上:“嗯,你戴着挺好看的,要不就这款?”

      “可是~”她还是比较犹豫,这个价格对她来说,有点贵了,但,又想着能和他有着相似的情侣表,而且这个款式,她也是喜欢的。

      “麻烦开票吧,刷卡。”他对柜台小姐说。

      买完手表,见她拎着手提袋有点闷闷不乐,他问道:“怎么了?”

      “我觉得,我有了点心理负担~”她睁着无辜的小鹿般的双眼看着他。

      每当看到她这幅模样,他总会心生怜爱:“哦?说来听听,你怎么有心里负担了?”

      “我必须也要送你一样礼物,不然我心里不好受~可是,你又好像什么都不缺~”她撅了撅嘴角。

      “嗯,但是,只要是你送的,我都会喜欢。”他笑着说。

      于是清遥拉着他到处看,寻思着送他什么好呢?他会比较喜欢什么呢?

      她在钢笔柜台前停下,看了看LAMY,想到在他办公桌上看见过那支黑色磨砂签字笔,不如,这次给他挑支别的款?嗯,这款演艺系列的好像还不错。

      “嗯,你写的字好看,好字就该配支好笔~”她让柜台小姐拿出那支钢笔。

      范彦洵会心一笑:“我说了,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清遥拿着小票欢天喜地到收银台刷卡,虽然这钢笔的价格比起手表的价格还相差一大截,但她就是高兴,至少这样的恋爱关系,可以让她心里感到对等些,她不希望自己总是一味索取的那一方。

      一块手表,一支钢笔,算是他们确定恋爱关系的定情信物。

      清遥拿出那块手表仔细端详,爱不释手,把它贴在耳朵上听“滴答滴答”的声音,晚上睡觉也把它轻轻放在枕边。因为他,她成为更好的自己,因为时间,就是最好的礼物。

      范彦洵开始用她送的那支钢笔作阅读标注,有了这支笔,阅读和书写好像变得更有意义和乐趣。她的懂得,就是最好的礼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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