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礼记.乐记》
“诗言志”本见于《尚书》,是对于“诗”最著名也是最古老的规定。
关于“诗言志”书中言有多种解释如:
言作者之志:言引用者之志;言集体的事功、政教、历史、要求、即是载道等等。
书的作者较为赞同最后一种,若与“乐”的起源,大概最初就是巫师口中念念有词的咒语,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其后逐渐的演化为对祖先的事功业绩、本氏族的奇迹历史,军事征伐的胜利,祭祀典礼的仪容等记述、歌颂和传递。
到魏晋时期,“诗言志”逐渐被后世理解和解释为抒情,即抒发个人的志趣情感,“诗缘情”与“诗言志”同样成为美学的重要理论。
但是此时的抒情仍旧离不开政教,故而产生一个后世华夏的文艺创作和美学理论中的重要基本问题:即艺术究竟应该抒情还是扬教、载道、言志?
由于远古音乐艺术的衰落,这种矛盾便更多体现在了诗文和书画之中
这也不禁令我们可惜中国是曾经拥有过灿烂的音乐文化的,只是消逝于时间的长河不免令人唏嘘。
而从魏晋开始“诗、文”分途。诗主言情,文主言道。
而后又有着“诗”,"词”分途和“诗”,“画”的分途。
词的发达由于其大谈女人,爱情等,故其大多得以摆脱”载道“的束缚,而画则更加自由,彻底解放于”成教化,助人伦“。成为真正为个人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
所以书中言道:"华夏的美学特征和矛盾不是美与真的问题,而是情感的形式(艺术)与理论教化要求(政治)的矛盾或统一即美与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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