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爱情已经足够让人羡慕了

作者: 无所谓的大鱼 | 来源:发表于2015-07-19 14:29 被阅读695次

    晓琳是一我高中同学,别看名字像个姑娘,但他还真真是个身高180公分,体重200来斤的汉子,当然,还是个男胖子。细细算来,我们从相识到现在也有八九年的光景了,读书的时候因为顺路,所以经常一块上学,一块回家,那段骑自行车十五分钟的路程为我俩死皮不要脸的深厚的友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至于到现在还能当街互骂几句都不带脸红的。

    前阵子,在一个老太太拎着大喇叭疯狂跳广场舞的时间段,晓琳把我和另外一姐们叫出来去麦记吃草莓味的圣代(虽然我们爱吃巧克力的!)。刚放嘴里一勺冰欺凌,他一脸阴险狡诈,幽幽地开口:“我要结婚了!”。他告诉我们婚期定在了明年9月份,只是还在纠结光明渔港和京州国际两家饭店的性价比问题。不知道是因为他的这场恋爱谈的实在是太久了,还是因为他谈论结婚这个话题的次数太多,让我觉得理所应当,没有任何惊喜,我只是默默地掏出手机在某财宝里预约了1000块钱的6-12个月的定期。明摆着,这货除了象征性的通知我们一下之外,还提醒了我们该准备份子钱了。套用《何以笙箫默》里面的一句话就是,对于我这种穷人来说,如果这份份子钱注定要随礼随出去,那我为何不提前行使我的权利,把钱扔进某财宝里面赚个几十块钱的利息?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晓琳这哥们是个极端的现实主义者,浪漫神马的对他来说就是绝缘体,最后才发现,这货才是最闷骚的一个。因为近半年的时间,曾不止一次从晓琳口里听到这样一句话,他说:“她想要的,我都想努力给她。”,不用问,这个她,是晓琳的女朋友。简单的一句话,每次听到都替他女朋友感动的不得了,心说,这孙子,什么时候从傻小子变情圣了?因为晓琳女朋友的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是“会”,所以我们都叫她会长。会长也是我的同学,我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而晓琳是在高中的时候才认识。高一,我们是同班同学,同样饱受着数理化的摧残,听着数学老师用一口方言给我们讲“shuo学”,不过后来我脱离组织转到文科班去了。那时候晓琳和会长的关系还是纯洁得跟张白纸似的同学爱、朋友情,但就在读大一的时候,他俩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在一起了,到现在,有五年多了。

    据会长说,她和晓琳恋爱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从好饭友慢慢发展成一辈子的好饭友的过程。

    刚上大学那会儿,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宿舍和学校里挤满了各路牛鬼蛇神,根本不知道下一秒会遇到一个怎样的奇葩。当然,还总有人操着一口浓郁的方言夹杂着上顿饭拍黄瓜里浇的蒜汁味儿问你的名字和家乡,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方还愣是要跟你攀个老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规避努力半天认识一傻逼或者奇葩的风险,和认识且靠谱的人抱团就变得理所应当了,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和自己有着同样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同一个教室里骂了三年同一批老师的高中同班同学。总之,种种原因给俩人创造出了各种互相请客吃饭的的机会,刚好,俩人的口味出奇的一致,在穷的叮当响的大学时代,几块钱一份的盖浇饭外加两块五一罐或者三块钱一瓶的碳酸饮料屡试不爽,吃了一学期,终于从饭友变成了长期饭友。当然,大学只是开始,时至今日,他俩已经把我们所在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饭店吃遍了,这一点还真是让我由衷地感叹吃货的强大力量。

    恋爱中,除了吃喝,没事吵个小架也是正常的事情,他俩吵得最凶的一次大概就是因为一次出游。当时晓琳给会长打电话,告诉她周末带她去植物园。恋爱中的女孩子总是很好哄,哪怕只是一个去了八百遍的植物园,但是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去,也会让她兴奋许久,跑去超市准备了零食和饮料。可是晚上的时候,又接到晓琳的电话说不去了。结果可想而知,估计会长当时宰了他的心都有了,但毕竟是自己的男朋友,所以选择了冷处理,一晚上没理他。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晓琳听信了宿舍那帮损友的招数,说是,先给姑娘泼个冷水,第二天再给个惊喜,这样能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但那些刚上大学没两年的青瓜蛋子又怎么能真正了解姑娘们的心思,第二天早上,咱们的晓琳同学一脸谄媚的凑过去,准备接女朋友出去玩,结果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会长死活不去了。

    吵吵闹闹,吃吃喝喝,大学“咻”的一下就过去了。两人就读的学校属于化工类,又身处药都,最不缺的就是药厂,晓琳和会长在实习的时候相继进入了两家全国都出名的药厂。会长一直没什么变动,三班倒,只不过从一个厂区调到了另外一个厂区。相比之下,晓琳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就丰富多了,从某药厂辞职后,在其父亲的各种帮助下,通关打怪之后进入了万恶的银行,而且还是五大行之一,从开始的站大堂到现在已投身保险事业。开始逢人就问:“办信用卡吗?办ETC吗?”,现在张口就是:“买保险吗?138块钱保一年,生病报一千五,死了赔五万,XXX、XXX... ...去这六个支行买保险提我名字好使,怎么说也是个基层领导了。”当然,他除了变成基层领导之外,还收获了如今这身五花膘外加中度脂肪肝。

    去年,晓琳在父母的资助下买了房,又自己贷款提了辆蒙迪欧,如今小两口已经化身标准车奴。但有辆车总是方便的,晓琳总是会在凌晨开着那辆“蒙丢丢”跑到开发区去接下中班的会长。最近,晓琳又在问我们,结婚礼物,他是给会长买个钻戒好还是买块手表好?

    上礼拜,和他们小两口吃饭的时候,会长说,她的父母对晓琳很满意,晓琳说,他妈开始不喜欢会长,但后来婆媳俩个总是联合起来对付他。

    后记:扯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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