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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过了岁月,失了你(第五章)(5)

熬过了岁月,失了你(第五章)(5)

作者: 潇潇爱读书 | 来源:发表于2020-03-15 22:49 被阅读0次

丁晓希第一次听说“王思红”这个名字是在婆婆胡珍花60岁的寿宴上。

那时女儿朵朵刚满两岁,丁晓希也在段思超的帮助下顺利进入报社工作,原本小两口要让带着朵朵回老家贺寿的,但是不知怎的,一向对丁晓希回家异常执着的胡珍花的态度转了180度的大弯。

“你们还是年轻,我的乖孙女那么小,跑来跑去的还不折腾病了?”胡珍花的语气与儿子难得如此亲密,一时竟让李光雷有些摸不着头脑,一边举着电话,一边与妻子默默地交换了个疑惑的眼神。

这两年来一直哭天抢地地要见孩子的人难道不正是她吗?

果然,胡珍花就是胡珍花,李光雷的疑惑没有持久多久,平地一个炸雷,胡珍花就送了儿子一个大“惊”喜。

“所以,我和你爸爸一商量,干脆到你们那里过生日好了,你妈妈我活了60岁了,连省城的门儿都没摸一回,未免也太说不过去,这次啊,趁着生日,我也看个西洋景!”胡珍花的嗓子有些尖,刻意做出的爽朗笑声配着这嗓音就像用刀片拉蹭冬日里的毛玻璃,让人没由来的有了一丝烦躁。

是的,尽管第一时间掩住了听筒,母亲的话还是一个字儿没有拉的全数落入丁晓希耳中。

随之,或许连丁晓希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好看的眉眼瞬间拧巴了起来。

这让李光雷心中的烦躁与愤懑瞬间又涨了几分,一丝不悦爬上他的眼角眉梢,说不清是因为母亲,还是为了丁晓希。胸口像堵了块大石,好半天,李光雷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深吸了一口气,掂量了掂量用词,还是打断了母亲的絮叨,说:“这个……不合适吧?”

“怎么不合适了?”胡珍花像是知道他会这么说的,收敛了笑意,语气显得平静而淡定。

“我丈母娘家的房子有限,你们来,住哪里?再说,你这么大年纪了,奔波对你也不好……”

“哎呀,当初我就说让你买个房子,买个房子,我没钱,你自己当兵那么些年难道半个子儿也没有攒下了?什么事情都听你那个丈母娘的,你眼里还有我和你爸爸吗?早知道这样,当初老娘扯了命生你出来做什么?娶个镶金的媳妇儿让我看她全家的脸色……”胡珍花说着说着就激动起来,甚至有了哭腔,话也越来越不中听起来。

李光雷的太阳穴隐隐地跳动,头皮阵阵发麻,他连忙偷眼去看丁晓希。

丁晓希显然也注意到婆婆的嚎啕,此刻尽管装作表面不甚在意,但她的耳朵却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想听清婆婆的话,好在胡珍花的普通话不好,讲的又是家乡土话的,她听得糊里糊涂,但“媳妇”两字却也是听得懂的,心中也不禁憋了气,心想婆婆肯定没说自己什么好话,面上也带了几分怒气。

李光雷看着自己老婆越来越差的脸色,耳边萦绕着母亲喋喋不休地抱怨,感觉自己的头更疼了。

“好了,不是不让你来,是真不方便,再说,这还有不到一个礼拜就要到正日子了,我们回去买票还方便些,这里是大城市,票可不好买,还是我们开车回去吧……”李光雷搜肠刮肚地才找到些理由,忍着怒气,干干巴巴地劝着。

“哎呀,我早就想到了!”只听胡珍花在电话那头高兴地拍了一下大腿,语气轻快地笑道:“知道你们那里难买票,这不,我一个礼拜前就让光雨订了票,做父母的哪能不想到你们前面呢?……”

胡珍花早料到了李光雷不愿自己去,可这一趟她必须得去,而且不去不行,为了避免大儿子搪塞她,她干脆先斩后奏,甚至连李建国都没有透一丝风儿,直到小儿子把票订妥当了,才打电话通知李光雷。

李光雷彻底没了辙,所有的不愿意都梗在了喉头,上不去也下不来,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只好默默地挂了电话,与同样懵圈的丁晓希大眼瞪小眼。

丁美兰知道胡珍花要来的消息时,尽管心中不悦,但多年宦海沉浮,自然不会像女儿那样把丁点儿情绪都堆在脸上,她笑了笑,佯装出喜悦的表情,点点头说:“我之前也想着,朵朵还小,你们家里那边毕竟环境差点,不知道孩子适应不适应,正想劝你们不要回去了,你看,亲家母倒是和我想到一起了。这样最好,让亲家母也出来走走,又能看孩子,又能散散心!你们早就应该这样安排……”看着小两口有些呆愣的模样,丁美兰又开口道:“晓希,你也别愣着了,说话你婆婆就要到了,咱们家可是住不下,你们还不赶紧去周围的酒店看看,赶紧订两间房!”

“好……好……我现在就去。”丁晓希被母亲的态度搞的有些懵。

母亲不喜欢自己的婆婆,甚至是瞧不起自己的婆婆,特别是胡珍花曾经精神分裂的事情一直隔在母亲心中的一道坎。

这次她的态度倒是让丁晓希有些意外。

心思单纯的丁晓希哪里会知道母亲的打算。

丁美兰的确是半个眼角都夹不上胡珍花,但是相比于给胡珍花操办这个所谓的寿宴,她其实更在乎女儿与女婿的关系。

她之所以能答应丁晓希的婚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李光雷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分不值的穷小子,那份在某军区机关工作的身份不但为这个出身草根的女婿镀了金,也为女儿的未来铺了路,而自己的女儿相对于女婿,在各方面则显得弱了些,上学的时候觉得研究生的学历还算拿的出手,一找起工作就显得捉襟见肘了,特别是女儿年纪虽小,却已经有了朵朵这个牵绊,不可能在把大半的经历放在事业上,这时的丁晓希也许浑然不觉,但是,丁美兰却清楚地意识到抓住女婿的心对女儿的未来有着多么重要的分量。

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丁美兰活了半辈子了,什么苦没吃过,什么事没经过,不就是操办个寿宴,为了自己的女儿,也不算伏小做低,就当给自己那个贫下中农的亲家给面子,顺便也让这个乡下的土包子感受一下城里人的气派……

但丁美兰捏着鼻子做出的大方姿态却在听见胡珍花在寿宴上的一番高论后彻底崩塌。

“所以说,这次来我就是告诉你们,房子我已经订好了!”

胡珍花的寿宴在A省有名的饭店举行。

地方和环境都是丁美兰与丁晓希精心挑选过的。三层高的饭店大厅一水儿的中式装修风格,华灯灿灿,格外温馨。包间里迎面摆着一块山水屏风,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审美,绕过屏风,东边排着一排太师椅,西边排着一排太师椅,而墙上则挂满了对联和字画,用红纸写的,用白纸写的,看起来非常风雅。同时,这里的中餐厅的菜色确显得相当“平易近人”,都是家常菜色的精做细烹,绝对不会存在让用餐的人不认识的尴尬境遇,在细节处也照顾了李光雷一家的感受。

所以,虽说参与的宾客只有他们两家人,10人的圆桌也没凑满,但因为亲家们久未相见,面上的喜悦与亲热倒也不损于气氛。

菜上来了。直径一米一的圆桌面摆了个满满当当。

论荤腥,鸡鸭鱼肉都有;论素菜,青椒、蒜毫、西红柿齐全,大冬天里,不知都是从哪儿搞来的。那黄花鱼炸得又黄又脆,昂首翘尾,似在汤汁中游泳;那鸡鸭烤得焦黄溜光,蜷缩在白花瓷盘里,闪着琥珀般的光泽。桌上红的,黄的,绿的,琳琅满目。

啪,酒瓶打开了盖,甘爽清冽的是珍藏了数年的原浆佳酿;玻璃杯里骨突突胰子沫似地往外冒泡啤酒也散发着清香;女人,孩子杯子里的果汁和红酒更是让人脸上晕开一层层的胭脂,看着格外诱人。

尽管李建国劝着,但胡珍花还是执意喝下了一杯红酒,不知是这从没尝过的葡萄色琼浆佳酿太醉人,还是眼前的环境与菜色太不真实,胡珍花竟生出了几分飘飘欲仙的感觉,于是,她感动了,也激动了,她随手抄起了身边的杯子,也不管那是身边谁的残酒,借着几分醉意,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开了口:“我……我真的很高兴,我活了六十岁了,这是我过的最舒心的生日了……”说着胡珍花还用手抹了抹眼角溢出的泪,让在座的人也有了一丝动容,可这份感动只维持了几分钟,气氛随着胡珍花接着往下说的话瞬间转冷。

“想来这几年我真是喜事连连,先是有了晓希这么好的儿媳妇,给我生了这么漂亮的乖孙女……”说道这里胡珍花专门用讨好的眼神看了看丁晓希母女,才接着说:“但更让我高兴的是,光雨也给我找了一个好儿媳,光雷,你知道的,就是你王叔家的闺女,王思红,年底也要结婚了!”胡珍花倒是不客气,越过了丁建武一把拉住了丁美兰的手,笑得见头不见尾,“大妹子,你说我能不高兴嘛!”

丁美兰被她这一拉搞的有些懵,但是还是客气着笑笑,从善如流道:“那是当然,必须高兴啊!”

“所以,来之前我专门在县城看了一套房子,订金我都交过了,一来做光雨的婚房,一来我将来也做个养老的地儿。孩子们都出息了,当娘的,也不能回山上住吧!”攥紧了丁美兰的手,胡珍花盯着亲家的眼睛依旧笑笑的,但神色里掩不住几分慌张,她像背台词似的往下说,“可是啊,你们也知道,我们农村人一辈子也没攒下个啥,好在咱县城房子便宜,交了订金,再凑凑,还差10万啊,想来想去,只能舔着脸来麻烦孩子们了!”

丁美兰这时才明白胡珍花到底打得什么算盘,心里不觉冷笑,好一个麻烦孩子们,你自己儿子工作那么些年也就攒了不到20来万,本来是给丁晓希买来做婚房的,你可倒好,这钱刚在我们女儿手里暖热,你倒是惦记上了!

“孩子们都大了,既然是父母养老,尽孝心那也是当然。”丁美兰皮笑肉不笑地敷衍着,不动声色地把手从胡珍花的手里拉了出来,刻意用距离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婆婆的话落在了丁晓希的耳中,一向心大的她心底也翻出了几分不忿。

凭什么光雨结婚就可以买房子,自己结婚的时候,胡珍花除了给了不到两万块钱,可算一毛不拔的,自己从小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虽说嫁给李光雷本就不图他们家什么,可是,难道自己连个农村丫头都比不过了吗?凭白在胡珍花那里轻贱了些。

想到这里,原本不悦的脸上更添了几分怒气与委屈。

李光雷一早就从母亲这次的反常的一系列行为中有了一丝隐忧,他了解母亲,比了解他自己更甚。

母亲自私、冷漠,有着农村的狡黠与算计,她绝对不会是个为子女考虑的人,为了她自己她甚至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他或者弟弟。

所以,听到她表明来意,他心里反倒有了一种诡异的舒畅。还好,母亲要的只是钱,只是钱而已。

丁美兰一直以为是自己足够聪明才阻止了他和丁晓希在城里买一套婚房,其实丁美兰并不了解李光雷,如果李光雷铁心要买新房,丁美兰是拦不住的,他从小在夹缝中生存,察言观色、审时度势对于他而言,从来都是本能,之所以丁美兰提议住在家中的时候他没有反对,原因其实和丁美兰一样,也是为了堵死母亲与自己同住的可能。

胡珍花没有看错他,他不可能未来与母亲同住,为她养老。

过去二十年的日日夜夜如同梦魇,他早就受够了,何必再来一次,再受一回?于是,丁美兰以为大获全胜不过是他的顺水推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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