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弟媳王思红是他们家乡典型的女孩,勤劳、爽利的同时也透着倔强和泼辣。
对于两个儿子的婚姻,母亲胡珍花一贯有着自己的盘算。
大儿子李光雷,早年当兵在外,至今也无回乡生活的意思,即使她这几年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她心里却明镜似的,虽然表面上对自己客客气气,但这个儿子虽生得外表温和,但绝对是“狠主”,长到和她腰一般高的时候,她骂一句他就还一句嘴,她气急,死命地打他,但这头犟驴哪怕皮开肉绽也不服软,她那时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杵着这孩子的,觉得这哪里是她的儿子,简直就是随时准备踹窝子的“狼崽子”!而且从他看自己的眼神中也能咂摸出这狼崽子还是记仇的,到底是记恨着她的。所以,他的婚事,他不会听他的,她自然做不了主。
而小儿子,李光雨则与哥哥不同。
其实有时连胡珍花自己都觉得奇怪,明明是一个肚子里爬出的两个儿子,不管是性格还是长相简直可算南辕北辙。
小儿子李光雨的性格温吞,个子虽然看着比哥哥要威猛些,但他像头小毛驴一样老实温顺,话很少,往往一句话要截成三句说,甚至她有时发起疯来控制不住自己,这孩子挨打挨骂一句怨言也没有,就那么倚着墙蹲着,等她发够了火,才自己挪到桌角旁写作业,这么多年对于她的也是唯命是从,她让他做什么,这孩子绝对不会吐一个“不”字。
其实,胡珍花一直都是个聪明人。
别人只看到了她发病时的胡搅蛮缠,作天作地,但很少人看到,这个一辈子最远只到过县城的女人,其实一直有着自己的“小九九”。
她很清楚,李光雷这个孩子靠不住,特别是她第一次看到丁晓希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强烈。
她知道自己的大儿子会被眼前的女孩牵走,去她所生活的城市,过她胡珍花渴求了一辈子却无法抓住的生活,而尽管这个女孩眉目带笑,看起来性格温顺,但她知道,甚至比自己的傻儿子还清楚,她不是他们这个世界的人。
这辈子,下辈子,这个女孩也不会低下身子走近她们的生活,就是她嫁给了儿子,她和自己还是不能在一个饭锅里打连连。
所以,她如果想下半辈子老有所依,只能从李光雨身上下手。
于是,当工作两年的李光雨领着同样出身城市的女孩回家时,她当机立断,采取了最粗暴也最有效的方法——装疯,来斩断了儿子的刚刚露头的姻缘。
她借故大发雷霆,先是当着女孩的面,掀翻了桌子,看着淋漓的菜汁泼泼洒洒了半个房间,她虽然心疼,但看到女孩蜷缩着躲进儿子怀里,那吓得发白且不断抖动的红唇颤颤悠悠的模样,她突然恶作剧般来了兴致,一把挥开已经有些因衰老而力衰的丈夫,一头撞向儿子,女孩的尖叫伴随着她脚上月白色的高跟皮鞋在屋子里舞蹈,像一曲有些兴奋的挽歌,悼念着儿子短暂的爱情和自己的大捷。
她不是没有看到小儿子那紫涨到脖子根的脸庞,不是没有看见他在眼眶中滚落的那一串串无措的泪滴,但她不想去在乎,她又何必去在乎?儿子是她的,就得受着。
最终,她的愿望达成了——小儿子从此断了那姑娘的联系,她又成为能主宰他生命的唯一力量。
此后几年,她严格控制着儿子的交往。
直到那个叫王思红的姑娘出现在她眼前。这个姑娘长得其实并不出众,特别是她早已有了大儿媳丁晓希这个珠玉在前,那与生俱来的出尘气质和眼波流转的娉婷袅袅,再一打量这个丫头,怎么看也觉得眼前的这个因常年干农活而皮肤粗糙,身材魁梧的姑娘差了点意思。
丈夫老李原本是不同意的。这些年老李和她的关系缓和了许多,随着李光雷终于穿上了那身军装,成了军官,当年那件压在心底的往事也逐渐淡了,她与老李越发亲近了些。
胡珍花当然知道李建国在意些什么,王思红的家庭实在是提不起串儿。家境贫寒不说,王思红的母亲一辈子婚姻运不好,一连死了两个丈夫,有人就悄悄把“克夫”的名头安在了这个可怜的女人身上,王思红也没少受牵连。
但她胡珍花可不信这些,虽然在日后漫长的岁月里,她无数次用此戳王思红的心窝,但此时,她依然有自己的打算。
“家境不好怎么了?谁家生来就是好光景的?你还是一个党员,还在乡上工作了一辈子,克夫这种事情你敢说,我还不敢听哩!”看着李建国那双浑浊的老眼珠子蒙上了疑惑,胡珍花突然压低了声音,“孩子爹,你说,思红家跟咱们家比,比得上吗?”
“嗯……当然比不上!”老李不疑有他,点头道。
“这就对了,她那个家境,那个娘,谁敢要她,咱光雨娶了她,她还不一辈子感恩戴德?倒时,你我老了,还不怕她不精心伺候?”一旦想透了这层,胡珍花恨不得给自己竖个大拇指,这比买卖划得来,可是真划得来!
“可……”李建国没有想到胡珍花居然有此打算,正直了一辈子他心里有些觉得不妥,却又实在拿不出反驳的话,毕竟,丁晓希的例子摆在眼前,这个娇贵的儿媳虽然没有给自己什么脸色,但也摆明了绝不会同住的决心,何况包括他自己都觉得在丁晓希这个儿媳面前有种低人一等的感觉,要是再来一个……李建国都不敢往下想,他摇了摇头,算是默认了妻子的想法。
胡珍花觉得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中,包括儿子李光雨,当她说要他娶王思红时,他也只是想了想,便也同意了。
真正的麻烦却在王思红妈妈那里。这个女人一辈子都背着“克夫”的名声,虽说后来再嫁的丈夫身体康健,她以为自己总算熬出了头,结果还是有人背地里议论,说什么“老王头之所以没被她克死,无非是命硬,从小死了爹娘,一辈子孤孤零零的,遇见她是两厢对冲才活下来的……”她有些委屈,甚至是怨恨,但她却什么也不敢表现出来,依旧低眉顺眼地生活着,对于别人的议论,更多的,只能装糊涂。
所以,对于身边这个和老王生得小女儿,她也是在乎的。
她想让王思红嫁得好,想通过这场风光大嫁把郁结在胸口数十年的委屈、不甘、甚至是屈辱一吐而快。
但王思红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王思红在嫁给李光雨之前是有个男朋友的。那个男孩是她的同学,从一个王思红的父母一辈子也没有听说过的遥远省份而来,好在这男孩子的家境比他们家好些,对此,思红的妈妈没有说什么,等到女儿大学毕业,那个男孩带着父母上了她的门,说要将女儿娶到遥远的地方。她才登时便慌了神,她愿意女儿嫁给那个男孩子,但绝不是远嫁!这些年,她与前夫生得孩子一个个长大,远走他乡,就是一个个浮萍,从她身边一个个飘走,她留下这个小女孩,这个和现任丈夫唯一的骨血,就是想老有所靠,老有所依,但是,连她也留不住了吗?
不,这不行。
打定了主意的女人,坚硬的如一块铁,任谁说都寸步不让。
男孩眼中的光一点点地暗淡下去,他走的那天,王思红默默地将他送出老远,手紧紧地拧着衣角,泪默默地留了一路,但她还是没有留他,他也终究没能再握住她的手……
当村里有名的马大姑,把一张胖脸笑成朵花出现在王家时,正在吃着饭菜的一家三口同时楞在当场。
“这个……不合适……”没等马大姑把话说完,思红爹涨红了脸,没头没脑的蹦出这一句。
马大姑多么通透的人,老王才牵出个话头,她便一声娇笑,笑着安抚道:“珍花说了,她呀,就看上你们家思红啦!觉得思红性格好,又是教师,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她打心眼里喜欢的不行,再说,你看我那个大侄子,工作也好,性格也好,他哥哥还是什么大单位的领导,管几万人哪,你看啊,就好比骏马配上金马鞍,多般配,真个应着门当户对这句话了!咱也就自己人我才说,老哥哥老姐姐,这门婚事,咱家可是赚了呀!到哪里找这么好的家人去……”
“是啊,所以,他爹的意思是说……我们高攀不起人家!不敢牵扯,她大姑麻烦你去回了吧。”思红娘看出马大姑对自家男人打断话的不悦,一边起身拿过放在架子上的玻璃水杯,在水管上冲了冲,一狠心捏了一把茶叶,用沸水滚了,连忙双手捧着送到马大姑手上。
马大姑一对骨碌碌的睁得滚圆的眼睛,打量了一下杯子的上下翻滚的茶叶,那茶汤有些浑浊,透着劣等茶叶的气息,她笑笑,不答话,也不喝茶,就那么左右端详着这家人。
思红娘是个脸皮薄的,被马大姑一打量,心里就开始发虚,连舌头都像打了结,一时大家伙都陷入了沉默。
“妈,我吃完了,去备课,后天学校开新课呢,姑,你坐哈。”王思红实在不愿再呆在这个地方,起身走了出去。男孩走后,她的心就像沉入深邃的古井,无波无澜,她甚至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样过了。
李光雨,她在心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又摇摇头,童年的记忆里似乎有这么一个人,但那印象太模糊,模糊到只剩下一个淡淡的光晕,这样一个人,她又怎么能嫁呢?她苦笑道。
“她大姑……”犹豫再三,思红娘掂量着措辞一句句说,“我知道光雨那个孩子好,但是你也知道,珍花那个性子……思红也是个倔脾气,怕真是不合适,何况,你也知道,我们老两口命苦,身边就剩下了思红了,我……我还指望她能给我养老送终呢,最好是招个女婿,这样的话,怕是要开罪了珍花,也委屈了咱光雨大侄子啊!”
话说这个份上,饶是马大姑那种嘴皮厉害的女子,也觉得不好再说什么,抬手看看月上中天,装作刚刚想起来的样子,笑着一拍脑门,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说道:“你看我这个记性,明天我们家那口子还要去县上呢,光顾着说话,倒是忘了,我得赶紧回去了,你的意思我知道了,我赶明和珍花说一声就行!”
胡珍花千算万算没有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
但她绝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问题,当然她也是个不服输的。第二天,她甩脱了马大姑,自个儿去了王思红家。
王思红和老王头都不在家,家中便只剩下思红娘。
一直低着头忙活计的她,听到门栓动了动,破旧的木门“吱吱呀呀”地晃出了一条缝,胡珍花的身影“闪”了进来。
等看清了来人,思红娘的心不禁“突突”地直跳。
胡珍花年轻的时候其实就不怎么好看,许是这十几年作天作地的胡闹,如今不到60,但老态尽显:显雪白的头发稀稀疏疏地将将盖住顶,两只昏花的眼睛,一对高高的颧骨。身上穿着一套方格布裙子和崭新的毛皮鞋,一挂大空心串珠在她黝黑瘦弱的脖子上绕了三圈,想着出门前仔细打扮过的,但是许是这衣服经年不穿了,混杂着樟脑球的味道,往跟前一走,迎风熏得人头疼。
此时,她那对老眼睛却含着往日不曾见过的笑意;整张布满皱纹的脸上堆满了笑容,见到思红娘,还没说话,笑先溜了出来:“亲家母,我来看看你啊!”
这声称呼把思红娘吓了个颠倒,她是个老实人,还未张口,脸却先红了一片,连忙手脚并用地摆,嘴上却字斟句酌,言道:“珍花,你看你,尽说笑话……”
“哪里是笑话!这不是早早晚晚的事情嘛!”丝毫不看思红娘的脸色,胡珍花上来抢过思红娘手中正在拨的玉米,兀自帮着忙。“老嫂子,我听他马大姑说,你对我们光雨还是满意的?”
“那……那……当然,大侄子人老实稳重,工作也好,在咱这里算是拔了头筹的好孩子!就是……”
“就是啥?你看,那些年咱两家住的近,思红可是我看着长起来的,那脾气,那人品,也是咱们附近难得的,就像你说的,两个都是好孩子,又是从小一起长起来的,这缘分老天爷都下了红线的,咱们可不能打绊子啊!”
“我知道,我知道,但珍花,你也得为我想想,我和你老王哥身边就思红一个孩子了,我们年纪大了,还指望着她给我们养老送终呢……”
“你是怕光雨以后不孝顺你们?”胡珍花当然知道思红娘的意思,却选择揣着明白装糊涂。
“哪有,光雨是个好孩子!珍花,你误会我了!”思红娘到底是老实的,蒙头蒙脑往套子里钻。“我和她爹合计,我们不想让思红嫁了,就想让在咱们山上找一家,或者招一个女婿,珍花,你也为我想想,姐姐,这个年纪,身边不能没个人啊……”
“我的老姐姐,就是为你想,我才让两个孩子好!你也知道,我们老李过两年就退休了,光雷现在省城里的军队大机关工作,以后肯定是要接我们老两口过去的,到时,我们乡上的房子我肯定不住了,你要是嫌弃,我们在县上给两个孩子买一套房子不就得了,咱们这么多年的关系,又是亲家,这房子你住我住,又有什么区别?十里八乡的,你挨着大厅,招哪个女婿有我家这个实力?”胡珍花其实从来没有打算跟李光雷两口子住,但是为了自己的计划,她也丝毫不介意睁着眼睛睡瞎话。
“在县上买房子?你说的是真的?”一听在县上买房子,思红娘的心动了。
要知道,在她们那个地方,娶媳妇嫁女儿的最多是修整一下房屋,直接买套商品房,还是在县上,那可真是大大的风光了。
一辈子都在人前抬不起头的思红娘,一下子被人戳中了心思,之前那些不愿意和顾虑好似被一阵清风,吹得无影无踪……以至于胡珍花又说了什么,她也不大留意了……
胡珍花啥时候走的,她也记不清了,直到女儿和老伴儿回来,她才醒过来神儿,连忙去生火做饭。
炊烟袅袅,灶膛的火舌一下下地舔舐着干枯的柴火,映红了女儿的满是汗珠的脸庞,一颗颗汗珠从女儿光洁的额头滚落,划过她有些干燥的面皮,思红娘突然就有些难过。
胡珍花的大儿媳她也是见过的,那瀑布一般乌湿的长发;圆滚滚的肩膀;柔美的手臂像刚出水的白藕,特别是那吹弹可破的皮肤和一身身可以晃花眼的衣裳,鲜嫩娇艳如田埂上的春花,那才是这个年纪女孩子该有的模样!自己的女儿凭啥不能过这样的日子呢?算了,她胡珍花就是洪水猛兽,有光雨那孩子护着,想来女儿也吃不了什么亏,何况,还有县城里的一套房子呢!
思红娘拐弯抹角地将自己的意思说给女儿听的时候,思红脸上无波无澜,平静如水。
她把头低了下去,半晌也没有说话。
“孩子,你要是实在不同意……咱们就……”老王头终究还是心疼自己的老姑娘,瞪了一眼思红娘,开口道。
“不,爸爸,我愿意的。”思红抬起脸,有些发红的眼眶说明了她刚才的挣扎,看着父母那副依然担忧的脸,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地扯出一个笑,安慰着父母,“光雨哥从小都是一个好人,他会对我好的,我不会受委屈的,你们放心,再说,娘说了,胡姑姑不是回头住到光雷哥家吗?我到时把你们接过去,咱们三个人还在一起!”
听女儿这么说,老两口相视一笑,仿佛看到了未来的美好生活,只是沉醉在美好想象中的一家人,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胡珍花的自己编织的一个谎言,所谓幸福,实则就是小孩子们吹出七彩泡泡,越是大,越是美,越容易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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