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玺之合(天使的微笑)

作者: 文若修 | 来源:发表于2019-03-23 06:52 被阅读24次

       

    璧玺之合(天使的微笑)
                              1

    早上八点,空气氤氲,他换过了一身正装下楼,温和地对辛妈说,待会儿阿璧起来,要她这个学期可以不用去学校了。

    他会跟学校有一个很好的交待。

    他提着一个公文包,正要去一个城市——那个第一次见到阿璧的城市,撞阿璧的城市,阿璧曾生活过的城市,因为,他发现他并不了解阿璧,她就像一个温柔而悲伤的迷,明明靠得很近,却看不清她身后的雾气缭绕。

    他想要了解阿璧更多更多,去拨开那团不清不明的雾气,去走进她的紧闭的心房,去为她的深沉的黑夜点亮一扇明晃晃的窗,从而让她真真切切地知道,她可以依靠他,跟他诉说所有的心事,分享全部的悲伤与痛苦,他都会认真地听,全部会听,全部答应……

    然后,才能认真地更好地善待她。

    四年前,他以为他已经百炼成钢不会再为儿女私情所伤,但是当他又看清了一个女人的真面目时,他还是溃不成军了,心里的痛如漏斗般越放越大……于是,在一个风沙弥漫的下午,他从一个华丽的宴会愤然离场,在车上不停地催促着司机快点开车,可是好巧不巧那位司机趁他在酒会也贪饮了几杯,当他不经意看见司机肥肥的脸上泛起大块大块的红晕,他的心陡然震动了一下……

    他竟活生生地把一位健康美丽的姑娘给撞了!

    老天啊幸好,他及时去踩了刹车,要不然,医院里,肯定躺着的是一副绝美的尸体……

    可是,她现在也过得不是很好不是?他没有把她照顾好,与把她再次弄伤又有何区别?

    他握着方向盘,往事在他心里翻江倒海,铺天盖地搅动得别样难受,却殊不知,接下来等待他的消息会更让他无法承接。

    正午十一点半,他从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孤儿院出来。笔直的身躯有些尘埃,头顶仿佛有一块沉积的乌云,他的脑袋一直在回放着:

    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孤孤单单地在一个偌大的游乐场拼了命的抹眼泪叫妈妈,可是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庞;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在一个女人无比凶猛鄙视的眼光下被强行退回了孤儿所,不管女孩哭得多么声嘶力竭都不能让她留下;一个十六岁的美丽的女生,在被所谓的父亲强暴之后,接着被所谓的母亲扫地出门,被所有的街坊唾弃到茫茫大街……

    然后,被他的车撞进医院,差点醒不来。

    他坐进车关上车门,兀自把一瓶水直愣愣地浇在自己头上,遂而一把把瓶子丢到窗外,毫无一贯的绅士风度。

    倘若被狗仔拍到一向以好脾气好修养好模样著称的时尚美妆界大佬这么酷的一面,一定可以再涨一大拨路人粉。

    他在车里静静地待了好久,心才平复下来。

    先前,在与孤儿方面交涉后,年事已高的院长拿着阿璧的档案颤抖着手郑重其事地对着他道:“阿璧这个名字很好听。阿璧从小就一个好孩子,却一直没有遇到好的父母,恳请你一定好好待她,也是了了我这一直以来的一桩心愿。"她说话的时候眼角眉梢的皱纹仿佛渗出了泪来,他诚恳地看着她的眼睛,然后点点头,就像在隆重地接受一个使命般难却盛情。

    阿璧,阿璧,原来你是这般命运……他在心底说道,不过阿璧,请放心,既遇到了我,我一定会让你的生命发出不一样的光彩。院长,你就安心地把阿璧交给我吧。

    虽然我没有能力改变阿璧的过去,但我可以用我的真心,去抹平她过去的忧伤,给她一个温暖安稳的未来。

    那座城和他现在所住的城市有三个小时的路程,一下子知道了这么多事,他也不知道怎么回来的,脑袋翁的慌,可是前面的路从来没有那么清晰过。

    因为,他知道前面有他的阿璧在等着让他回去呢。

    他这一天再次踏进家门的时候天已昏暗。他看见她站在客厅的窗外前望着外面,那么静,那么静。

    “璧,外面冷,我们上楼睡觉去,走。”

    他走向她,温和地微笑着,眼里满满的宠溺。

    他把她送到房间,安顿她躺下,然后在房间里望了望,似乎看见了什么。画板上,是一片碧得灼人眼球的天空,桌上,是一块绿得要自己跳出来的树林,床边,是一条蓝得令人落泪的大海……

    天空下是一个坟冢,

    树林里掩埋着尸骨,

    大海里吞噬着尸体……

    他愣了,怔怔的,颤抖地放下它们。

    转身出去前,他仔细地看了一眼阿璧,才放心地关上门出去。

    晚上九点,他躺在床上,心里五味杂陈。好久好久,他快要迷糊时,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叔叔,我……睡不着。”

    黑暗中,阿璧的声音好像快要哭出来了。他慌忙起身,心疼地把阿璧塞进被窝,让她枕在自己的手上,另一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脑袋,缓缓地,才让她的气息有一丝安稳。

    又不知何时,他刚要入睡,怀里的阿璧突然流出泪来,梦呓般说:

    “叔叔,叔叔,那天在游乐园,是妈妈叮嘱我不要动的,她说要给我买好吃的,要我等等她,原地等她……"

    “叔叔,妈妈说过,偷钱的不是好孩子,要被送到警察叔叔那打屁屁的,可是弟弟却偷了妈妈的钱,我不忍心妈妈把他送到警察局,于是,我就说是我偷的,然后她就真的把我送回了孤儿院……”

    “叔叔叔叔,当别人夸我长得好看时,妈妈当时别提有多骄傲了,可是,爸爸却趁妈妈出去的时候,把我扑倒,扯我的衣服,后来妈妈回来看见了,一边抽我巴掌,一边一个劲儿地骂我狐狸精,骂得全部人都听见了,我只得走……”

    “可是,叔叔,我走去哪呢?那天我的耳朵好痛啊,眼睛好痛啊,脸好痛啊,心也好痛好痛……”

    “叔叔,你知道吗……”

    “叔叔,这次我又闯祸了,是那个人先弄我的……你不会也向他们一样把我送走吧……”

    “叔叔,叔叔……”

    她断断续续地说着,他耐心地听着,当他再用手去摸她的头发时,他发现,他的手上湿湿的,全是水,她的泪水。

    他不知道用怎么样的言语能减轻她的伤痛,只一直说着:

    “叔叔知道,一切都知道的,怎么舍得把你送走呢。”

    然后,黑暗中,他的头朝向她的脸,轻轻地吻了她的泪水,当吻到她的唇角,他一点儿也不讶异,只自然地吮吸过去,感觉,凉凉的,软软的很腥甜。

    多么希望黑夜可以无限漫长,抚平一个人心头无限的忧伤啊。

    如果能保全她一生一世,所谓的身份,又有何计较呢?

                                2

    从大年二十开始,郑玺就让辛妈不用过来照顾阿璧了,他说,他要好好地尽做一个父亲的责任。

    他总是早上一大早起来便为她做荷包蛋,切面包,倒牛奶;中午小心地为她炒三个菜加一个汤;晚上,他给她煲汤煮鲜美可口的粥。

    有些时候他会带她去博物馆,有时,去美术馆,还有时,去海洋公园,但大多数时候,他会陪她在家里安安稳稳地看书。

    他们两不再对而相坐,而是她枕在他的腿上,迷糊而睡去;她躺在他的肩上,两个人静静地听音乐;她靠他的腿上,细细地作着他的画……

    当黑夜来临,他们又一齐相拥而睡。

    一晃眼,过几天就是大年三十了。

    清晨,饭桌上,他眼眸清亮地看着正日渐转好的她,说:

    “今年我想带你去我爸妈那过年,好吗?”

    她抬起头,看着他,不置可否。

    “那今天我们去买一些过年的衣服和——年货?”

    他轻松地扬了扬眉,让她心底流出一丝欢快。

    去他爸妈家过年,代表可以成为他家的一份子了,可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呢?是女儿吗?她略一沉吟,她可有些不大想成为这个身份呢。

    大年三十还是说到就到了,他载着她,来到城的另一边,海的那一头。

    当他牵着她跨入家门的一刻,全家都怔住了……

    ——额,怎么说,俊男靓女,很配?

    爸爸和女儿很配?很好?很中意?

    ——着实有点乱。

    老爷子坐在高堂上一动不动,大家也不敢先动,还是一个气质雍容穿着贵气的老妇人模样的人打破了寂静:

    “玺来了,这位姑娘,叫……”

    “郑璧,我取的,大家叫她阿璧就行。”郑玺回道,眼睛微微弯着看向母亲。

    随后,阿璧就被郑玺的三个嫂子拉去沙发坐了。她今天穿着浅咖色的大衣,洁白的毛衣,灰色的围巾,黑色的帽子和米色的靴,嫂子们看着她,多么素净的女孩,眼睛清澈动人,眼神温和坚定,都异口同声地夸她模样好,气质好,是个不错的姑娘。

    饭桌上,大哥和郑玺坐在老爷子的左侧,另外两个哥哥坐在右侧,阿璧则和嫂子们孩子们和老太太坐。阿璧看了看郑玺的三个哥哥,他们其中两个是政客,一个是商人,和郑玺的职业截然不同,但眼睛都像玺一样含着宝玉般明亮有光泽。

    阿璧也从资料中了解到,玺的妈妈——那位贵气的老妇人,曾是一个有名的红伶,当小儿子玺选择了艺术这条路时,她是多么地伤痛——我以后该怎么样向我的别人介绍你的职业呢?给人剪头发的么?不过,在十多年后的饭桌上,老妇人显然释怀了,只拉着玺的手问:

    “玺,你什时有女朋友呢?你两位哥哥儿女都有了。”

    郑玺听到母亲又开始念叨他时,他目光一软,故作嗔状:

    “母亲,你也太贪心了,现在家里这么多孩子您还想要……”

    众女人听闻老四又被轰炸了,为了下次能够得到老四的帮助美美地出席各种宴会,忙携自家孩子堆笑扬声附和:“是啊,是啊,母亲还想要几个,我们都没问题!只要您开口!……”

    众男人见娘们这般个个愣住,玺微笑不语,老太太见众媳妇此状,亦是欲哭还笑,欲笑还哭,只得摇头作罢:“你们这些个人啊,就会宠老四……”

    而一直高高坐在主位的老爷子,自始自终冷眼旁观,其人有一种高不可攀的威严,令阿璧一直不敢与之对视。这个老爷子也就是郑玺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郑玉成郑老爷子,他的成功不仅在政治界而且还在商业界,如今大儿子和二儿子三儿子相继接手了他在政商两界的事务,但他没想到自己宝贝的小儿子却从下流去了娱乐界……这是他至今唯一耿耿于怀的事。

    “这位姑娘叫阿璧是么?”

    阿璧抬头,她没想到老爷子还会与她说话,于是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这个名字起得好,我家小儿两个都承玉,我大儿子名璞,二儿子名琼,三儿子名瑶,四儿子我之所以名玺,本是要他从政,可惜他生性外放,也罢也罢!”

    众人见老爷子这番说辞,虽有不快但又无奈,都纷纷把头低下了一度。

    “爷爷,你怎么这么瞧不起艺术家呢?大诗人李煜和大书法家宋徽宗还当上了皇帝呢!爷爷你官再大可没皇帝大哦……”

    冷不丁的,阿璧喝了一口碗里的汤,一口一个爷爷,一口一个皇帝地叫着,最后还一句什么?触犯乾隆的话……

    众人着实被她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捏了把汗。

    不想,老爷子听了反倒乐呵起来了:

    “玺儿,你这这丫头懂的可真多呵,丫头诶,算我郑某人狭隘了!”

    说着,给自己倒满一杯一口下肚,转而向一旁的郑玺和另一旁的大哥二哥,父子几个开始了你来我往。

        最后,当女人和孩子们都散桌后,那父子几个依旧在不知疲倦的杯盏交接间。

    客厅的沙发上,嫂子们聊完时尚,又聊起老四,然后又自个儿说起了老四为什么还不结婚,为什么他公开过几个女朋友又不知怎么地散了等等等等,阿璧本来还一本正经绕有趣味地听着,但听到后来渐渐发觉不对劲啊——这群高材生女人怎么跟乡下村头的妇女一般搬舌?!

    “阿璧,这些日子你有看她往家里带过女人么?"

    阿璧这会儿一直地看着郑玺微红的脸颊,不经意她们一问,有点没听清。

        “女人?家里有啊。”

        啊?众人唬了。

        阿璧不想大家这么大反应,忙弱弱地解释:

        “我和辛妈啊。”

          大伙听后就想倒——郑玺在哪找的这般蝴蝶的模样的熊孩子?!

        预料之中,郑玺喝醉了,老太太让司机把他们送回去。后座上,第一次他的脑袋那么轻易地靠在她的纤弱的肩头,他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风衣,显得他如白雪里的王子般纯净。可是,如今他的脸被酒精麻醉着,她不知道他是因为高兴呢还是太久没发泄出来的难过,才喝的酒。

        百度资料显示,时尚界名气与家世无可挑剔的郑玺唯一的不足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爱情。

    阿璧静静地看着屛目,想着,叔叔啊,你到底遇到过哪些倒霉女人才会使你这般心伤呢?!

                                3

    夜空中的烟花砰砰地响着,把那边的天空衬得格外地明亮。一辆蓝色的汽车驶入原先紧闭的铁门,不一会儿出来了三个人。

    其中一位高大的男子,站的好好的忽然有些摇晃,一个司机模样的人马上要去扶他,他却把那人推开,拉上身边一个长长头发的姑娘,挥挥手就朝公寓走去。

    他的手揽在她纤细的肩头,身子时稳时摇。他真的有点“微醺”,当她很努力地伸手去按开楼道的灯,她看见,他白净的脸上泛着一阵一阵的红晕……

    终于她引着他上了楼,一路艰难地来到他的房间。她没有去开房间的灯,只让他停在床边,然后温柔地叮嘱他站好,他乖乖地站着很听话的样子,当她的手刚要去为他宽衣时,黑暗中一双明亮的眼睛突然聚焦似的发出很亮很亮的光,一股力量把她拦腰抱住…

    “你是谁?是阿美吗?还是阿璧?”

    声音有些许留恋与回味,阿璧没敢回应,只待在他的怀里一动不动,他的头搁在她的肩头好久好久才把她松开。他重新睁开的眼睛有些朦胧,在黑夜中却仿佛发着光,充满暧昧地望着她,似乎在望着一个熟悉的爱人,有似乎在轻吟着什么往事,接着一只手温柔地摩挲着她的发,一只手紧拦着她的腰间,此刻阿璧也温柔地看着他,认认真真地读他眼里的每词每句……

    午夜梦回间,郑玺似乎传越了时空般,他梦见自己站在的地方周遭漆黑阴冷,恍惚天地间只有他一个人……

    黑暗中,他拎着一个包来到B市街头,他的包里本没什么东西,但他却觉得无比之重——他这是大学毕业第一次孤身一人、背着全家叛逆的头衔来到陌生的城市,虽然他心中的理想笃定,但没有亲人的支持心中某个角落难免有些落寞。

    所幸不久,在人山人海里,他遇到了大学里一个非常可爱的女生,她对他伸出了温柔的手,脸上的笑容亲切而甜美,令那时的他感到一阵阵温暖。于是年少美好青春里,他们在陌生的城市自然地牵起了手。

    在那起步的几年,他几乎穷得买不起任何贵重的礼物,可他又是那么爱她,想给她更多更好的,让她脸上的笑容更加温暖迷人。

    于是在她生日那天,他为了给她一个像样的生日礼物,拿着一个月的工资跑遍了附近所有的商场,但却不小心耽误了和她见面的时间。

    当他气喘吁吁地提着花了那么多钱和时间买的礼物好不容易来到她面前,没想到女孩对他的迟来显得特别介意,娇小可爱的她一改平日单纯善解人意的面孔,转而一脸嫌弃的说:

    “郑玺呀,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想跟我分手就直接说,害老娘我苦苦跟你这么久!"

    他好像有些没有听懂她的话似的,不解地看着她,她却似乎更气了,更加不顾他和她多年的情意愈加肆无忌惮地说着:

    "呵呵,你这个富家公子,怎么风尘仆仆,也不见你父母帮你一下呢?你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被他们丢弃了?——不帮你找份固定的工作买辆车也行吧!看你现在累的……”

    女孩的声音是那么熟悉,却又莫名地散发着大片大片陌生而冰冷犀利的味道,令他措手不及。

    他一字一句地听着她陌生难听的言语,心里轧轧的,紧闭而干涩的嘴唇想说些什么,却始终只是抽搐着,握着礼物袋的手指关节突然开始冰冷泛白……

    说完女孩就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黑夜里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

    他默默看着她离去的身影,喉咙里第一次泛起委屈的液体,而心里像刀刮针刺般,一阵一阵地抽疼。

    这种感觉似乎久违了,他记得他上次有这种感情还是在五六年前初来B市,但他妈的真的很不想再经历这种感情呢!

    此后经年,他努力地把他所有的时间投入他的工作,他没再去也不敢去交女朋友——至少在事业没有起色之前,那是他不敢逾越的鸿沟。

    时间荏苒,三十二岁那年,他再次遇到一个非常心仪的女生,心房扑动间,他确定他可以让她接受他了。

    她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姐,肌白若血眼眸清亮,就像春天的迎春花一般鲜研多姿,一颦一笑亦是那般地惹人心动。于是,在一段猛烈追求下,他成功地牵起了她的手。

    他开心得不能自已,以为自己在这样的年纪里找到了传说中的终身伴侣,他急于向众人展示他的美丽的女友,急于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和他的美好邂逅,急切渴望着收到大家一声声喜悦的祝福,于是经常带她去各种酒会,每一次都把她打扮得像森林里高贵华美的孔雀、若天空中曼妙研丽的蝴蝶和人群中发光发亮的又受人尊崇公主般令人目不暇接,心生爱恋。

    可是有一次在宴会上,他只是去了一个短短的洗手间的时间,出来时看见衣着靓丽的她握着一个当红音乐明星的手……

    明星说,你是郑玺的女朋友啊,幸会,下次与你男朋友一起合作。而她显然喝醉了些,眼神朦胧,在牙关里缓而重地挤出几个字来:

    “没有没有,郑玺这个公子哥,他哪里能与你比,他都是靠家里的关系才能在时尚界混得这么好,您才是真正的有才华呢……”

    好巧不巧,他正在她身后站着时听到了。然后他动也不动,最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那位明星他曾在她手机里看过,她记得那时她指着他的相片笑得像太阳下的向日葵一般夺目:“玺,玺,他好帅哦,声音好好听,我们去听他的演唱会吧……”

    当时他以为她只是一时兴起,就像她对她衣柜里的包包一样只是一时的喜爱,过了那阵劲儿就不会在意了,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人却成了她和他之间分离的罪魁祸首……

    上天作证,他郑玺虽然是名副其实的公子哥,但真的就谈过那么两个正经的恋爱,但就是这么两个,早已让他无福消受,折寿三年。

    睡着睡着,他平静地醒了,感觉头上有点湿湿的,一摸,竟有一块毛巾,他温柔地笑了。身旁,是熟睡的阿璧——自那天起,阿璧就常偎依着他睡,像个缺爱的小可怜。但今天,她在饭桌上的表现,让他觉得,也许,真正的阿璧正在回来。他突然好想抱抱她,不是出于以往的怜爱,而是一种发自真心的——情意。

    他把头上的毛巾轻轻拿下,用手小心地穿过她的颈项,然后另一只手与其近侧的手相握,下巴抵着她的肩,他急促的呼吸正好可以触碰到她的脸庞……

    黑夜中,一颗稚嫩的心正扑扑地跳动。

                                    4

    新年的第一声鞭炮刚响,初雪便开始飘纷,洋洋洒洒,自来自去,欣欣然覆盖全城。

    雪本是冷的,但因为心不冷了,托住雪花的手也不再感到丝毫寒冷;时间本是长的,但因为心中的留恋,待在一起的时间再长也会怨恨时间的快慢;一个人看雪看花本是孤独的,但因为另一个人的陪伴,就算冰天雪地也不会感到时间太长天气太寒——此情此景太过苍白难以聊赖。

    当白天黑夜的脚步按部就班地在凡世流转,白楼秀宇间,已有有事之人开始早早谋窜。

    正所谓,没有名气的大师,找有名气的明星;没有名气的明星,找有名气的大师;而有名气的明星,常常抢着预定有着超高名气的大师。刚好,郑玺是被抢着的那个人。

    由于工作的无奈,郑玺整日不能再清闲地坐在客厅与阿璧一起看书翻报、听音乐、赏雪叹梅…而介于郑玺在与别人谈着工作,她也不能与他亲近地坐在一起。于是乎,她从她的房间里搬出一架以往鲜少碰触的钢琴和她从学校瞄来的小提琴——准备搁在客厅宽阔的一角,准备着白天可以坐在琴旁在他与别人谈笑风生时,可以堂而皇之地偷偷看他。

    于是的于是,大家可以想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几个话锋你推我往,时不时谄媚地笑一下的人,而另一边,常绿的芭蕉掩映下,一个黑发如瀑的女孩穿着随意的或蓝色或绿色的宽大下摆的开衫毛衣,安静娴雅地坐在琴旁,她的头上身上手上每每缕缕地飘出几个悠扬的音符……

    坐在沙发与人商谈着的他有时会望向那边自然无瑕的颜色不小心出神,然后坐在对面的人会尴尬地停下来问:

    “郑大师,那位是…?”

    听见询问的他恍然地回过神来,但一对上眼前的这位女士脸部僵硬得不自然的肌肉和泛着油光脂粉的脸时,心里忽然升起一股莫名的落差感——但又不好表现出来,只笑笑圆场道:

    “抱歉啊,刚刚神思有些跑到天上去了,现在到人间了……”一句话惹得客人忍俊不禁。

    有时他坐在那里接待客人谈了一个上午,她坐在琴旁累了则会扑在钢琴的黑白琴键上缓缓睡着。这天郑玺送走了一个重要的客人后,看见大片的常青芭蕉叶下,她就像一只小猫一般柔软地趴在黑白琴键上。

    他走过去,手里握着一杯清明的温开水,正绕有趣味地看着她熟睡安然的脸庞……忽然,她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他走过去安开接下,对面是一个嗓音干净温润的少年的声音:

    “喂,是叔叔吗?我找阿璧,我是他的学长萧笙……”

    他握着手机,莫名地有一丝不快。就像不知从何而来的一盆冷水,浇的他有些懵有些凉有些闷闷不乐。

    当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浇的是他。

    虽然日子一天天过去,但现在还是年初,郑玺并没有叫辛妈过来。有时中午郑玺做着饭,好好端端地,却被先前一直把脑袋撑在窗口的阿璧拽了出来。

    “叔叔,你知道吗,我发现了一个外星人,快来看呀……”

    他本就一脸惊奇,又听见其这般言语,不解的目光迎着她素净纯情的脸,英气的脸上皱起了两根笔直的眉——他倒想看看让她这般欣喜的“外星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样子……

    可是当他趿着一米八的身子像小孩一样把头傻傻地望向天空时,除了高不可见的天,他啥也没看到!

    “叔叔,那里,那里,没看到吗?一个人字,大雁来了,大雁这么早就来了呢!”

    就着她指的方向,他真切地看见,一行黑色的不断移动的人字,那般动人的从左边蓝蓝的天空悠悠飞过……

    正当两人发呆地看着看着,突然有什么怪怪的味道从厨房摇曳地飘出……

    我做的咖喱鸡!

    “我做的啤酒鸭”

    ……

    我的糖醋排骨!

    我的红烧鱼!

    郑玺心里在尖叫,在呐喊,在为他的美味愤愤不平——那是他专门做给女儿吃的啊!但旁边的女儿却浑然不觉似的依旧张望着小脑袋,他看着她这般无动于衷心里更是火冒三丈——可惜拿她怎么办呢?郑玺睁着幽怨的眼,只能打破牙齿往肚子里咽……

    于是这般,他们俩在大过年的日子端端正正地坐在洁净雅致的餐桌上,你推我往地吃了几顿前所未有的:黑暗料理。

    当短暂的冬日一天天过去时,楼房上的积雪不知道什么变成泥土了,阴冷的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温柔了,凛冽的空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平易近人了。在这样清明可爱的日子里,阿璧每每黄昏会依着房间的窗户一下一下地喂她的——哦不是她的,别人的白鸽,长发随意地落在她的身上,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那些小可爱,就差把自己缩小来和它们一起抢食……

    他上来时看见她跟一群鸽子又对上话了甚觉有意思,于是轻轻地走到她身后——可不想还是让她给发觉了,只见空气静静地幽幽地,长发及腰的她忽然缓缓地转过来对他垂眸道:“叔叔,我觉得我现在好幸福哇…"

        因为有你,我可以每天像这群可爱的鸽子们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因为有你,我可以像做梦般地画我最喜欢的画,不需为以后的生活过于考虑。

        因为有你,我体验到了以前从来没有的亲人之间的安稳与幸福……

    逆光下,她的眼里泛起晶莹的泪珠。

    蓦地,她一把抱住对面的他,“叔叔,我喜欢画画,并且想一直一直画下去,只是我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喜欢我的画,叔叔,如果,如果哈,有一天我的画卖不出去,叔叔一定要像现在这样赏我一口饭吃啊……”

    他最近老被她突如其来的惊人话语震得一下一下的,现在又听到她这番,所以倒很自然地回抱她,温柔地拍着她的肩:“叔叔会的,有叔叔一口饭吃,一定有你一口哦……”

    当他几乎是不经大脑般说出这些话时,他自己都觉得怪怪的差点笑吃,但还要装作郑重其是地安慰着怀里的“女儿”:

    “阿璧哦,小小年纪不用担心这么多 一切有叔叔在,别怕哈…”

    其实那些话又是何其地真实而又珍贵。他也是搞艺术的,如若他不能理解她此时的心情,他又怎么会在家人的强烈反对下走上这条"不归路"?如若他不相信她的梦想,他又怎会那么坚定地把人生的选择权交在她自己手上?如若不是真的怀揣着对艺术如此这般的热爱,他又怎么会那么地勇敢坚强,一个人,卸下所有天生就承载的权与钱,名与利,在B市摸爬滚打十多年?

    最重要的是,他说好要护她一世的,又怎么会让她忍饥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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