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八):教育的目的

作者: 张馨28 | 来源:发表于2018-02-14 06:39 被阅读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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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的性质。

    杜威主张教育无目的,教育的目的在于教育过程本身,是使个人能继续他的教育,是继续不断生长的能力。但是,很多人喜欢在教育过程之外寻找一个目的。这一章,杜威就把属于教育过程内部的目的和教育过程之外的目的进行比较。

    外来的教育目的,并不是受教育者从自己的经验自由发展而来,他们有名义上的目的,但不属于他自己,而只是达到别人比较隐蔽的目的的手段。

    为了更好的论述,杜威用结果和结局进行对比,来研究目的的含义。

    风吹过的沙,改变的只是沙子的位置,这是结果,而不是结局。因为没有新东西完成或者实现,类似于一种物理变化。而蜜蜂采蜜活动就是一种结局。当蜜蜂采集花粉酿蜜过程中,每一个动作都为下一步动作做准备,动作之间具有连续性,每一个动作都有它内在的目的和意义。对目的有预期,行动有计划,朝向预期而主动展开行动。

    教育的目的就是一种结局,而非结果。它暗含着对整个过程的思考,具有前后相继的联系,后一个阶段是前一个阶段的实现。目的,是指井然有序的活动次序,一个循序渐进的完成过程。活动的目的就是事先对结局深谋远虑,作为一个预期的结局,目的给活动指明了方向,并决定期间的各个步骤。

    首先,外在的目的,比如学生的每一个行动都出自于教师的命令,他的动作内部就可能缺乏连续性。

    其次,目的作为一个预见的结局,活动就有了方向,为了达到结局而主动采取各个步骤:

    ①仔细观察当时的特定情况,审视现实,并预测路上会遇到什么障碍,什么手段来达到预期目的?

    ②安排恰当的活动顺序。

    ③采取最佳活动手段。

    总之,在整个活动中,儿童不是旁观者,而是亲自参与其中,会通盘考虑整个活动,并对各个环节进行干预,以取得预期结果,实际上暗含着对行动的规划,是用心指导行动,实现最佳效果。这种有目的的行动就是明智的行动。外在的目的没有这个作用,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并造成目的与方法的割裂,因而很难有效地指导当下的行为,也不能增加经验的积累。

    也就是说,杜威强调外在的目的是被动接受、机械地进行,目的和手段分离,没有主观能动性。而内在目的是主动参与,对结局有预期,会根据现实来观察、分析、计划、执行,做出通盘考虑,使行动更明智、有序,高效率。所以,内外目的可以调动儿童的内驱力,发挥儿童的主观能动性。

    二、良好目的的标准。

    1.立足现实。

    所确定的目的必须是现有情况的产物,要研究正在进行的事情,并根据所处情境的各种力量和困难来制定。

    如果目的来自外部,将限制儿童的心智,他们不能更好的预见、观察,也没在可能性中选优的机会,只是机械地进行。

    2.灵活性。

    最初出现的目的只是一种实验性的草图,需要在行动中验证。成了最好,不成再调试和修正。所以,目的必须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来灵活修正。

    外部建立的目的,行动过程是僵硬的,缺乏适应性,就如同一个不管土壤、气候等条件而制定种植计划的人。这种目的在实践中不能灵活应用。

    一个良好的教育目的,会调查学生目前的经验状况,制定一个实验性的处理计划,并考虑这个计划发生时就有可能改变。总之,这个目的是实验性质的,因而当它在行动中受到检验时,就会不断地得到发展。

    3.目的必须使活动自由开展。

    外加的目的,活动就只是不可避免的手段,活动本身没有意义,无关重要。和目的比起来,活动就只是苦役,只有目标才有价值。学生应试教育中,考大学就是唯一目的,而学习本身没有意义,这就造成了手段和目的分离,学习本身成为令人讨厌的东西。

    而活动内部产生的目的就不一样了,目的可以作为指导活动的计划,始终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一个目的达成意味着一个经验的形成,从而进入认知循环,成为新的认知手段。苏氏也提出,知识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总之,每一个阶段都有它的价值,都能增加儿童的经验。

    这一小节是说,外部强加的目的是外人所期望的,而不是发自学生内心需要;是僵死不变的;会造成目的和手段的分离,从而让活动成为苦役。而内在的目的则立足于现状;可以根据变化来灵活调节;每一个阶段都既是目的,又是手段。

    三、在教育上的应用。

    教师也和农民一样,因教育本身并没有什么目的,有目的的是人,如果人不是活动的参与者,给建议倒是可以,但是,如果以一个外人的身份给参与者设定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一个外在的目标,不是基于当下情况的考量,所以对行动很难有指导意义,如同农民不按实际情况制定的农事计划一样。

    那么,什么是良好的教育目的呢?

    1.目的必须结合儿童特定个人的固有活动和需要,包括他的本能、习惯、智力背景等等。否则,目标可能会千篇一律,会忽视个人的特殊能力和要求。

    2.这个教育目的必须能转化为与受教育者的活动进行合作的方法。即目的必须有助于活动的成功完成,可操作,具有可行性。如果考评只用分数或者上级命令,无助于教学的灵活展开,容易让教师陷入迷茫,不能发挥教师个人的智慧。

    3.教育者必须警惕一般的目的和终极的目的。“一般”意味着普遍性,也就意味着抽象。抽象性又意味着遥远而不切实际,距离具体形象越远,越容易造成目的和手段的分离,终极目的更为抽象,最为遥远,更需要警惕。

    总之,所有的目的就是我们在特定情境下有所行动,然后,预见不同行动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并利用预料的事情指导观察和试验。所以,一个真正的目的和从外面强加的目的完全相反,外面强加的目的是固定的、呆板的,不能在特定情境下激发智慧,不过是外面强加的命令。这种目的并不直接和现在的活动发生联系,它是遥远的,和用于达到目的的手段没有关系。这种目的不能启发一个更自由、更平衡的活动,反而阻碍活动的进行。在教育上,由于这些从外面强加的目的的流行,才强调为遥远的将来,使学生和老师的工作都变得机械,变成一种痛苦的过程。也就是说,教育不要外在的目的,即杜威主张的“教育无目的”。

    其实,在杜威心目中,教育是有目的的,那就是民主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因为杜威视适应社会需要为教育的归宿点,就不会片面地尊重儿童而抹杀社会。杜威主张教育应朝着民主社会的要求,引导儿童生长和经验改造,使儿童符合和满足民主社会的希望。可见,杜威的教育无目的,只是对于脱离儿童而有成人决定教育目的的纠正,杜威只是反对外力强加的目的,并非从根本上放弃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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