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最近路过某堡王,大概也注意到他家最新推出的蘑菇口味汉堡。新口味问世前需要经过大量调研,最终能进入市场,就足以证明,大多数人对蘑菇这个食材还是喜爱的。它不像鲜蔬那样“清口”,也不像肉类那样“油香”,而是介于中间,嚼一下清淡鲜香、又有满满的存在感。这种秉持着中庸味觉的食材还能任你摆布,加点盐清炒就成为蔬,加点奶油烹又好像是肉。借由此,也牵出了一些关于蘑菇的回忆。
在“吃”上面,我不知不觉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找一个安静点的西餐厅,待菜品上全后,就塞上耳机,点开一本听书,一边把吃饭的节奏放慢,一边沉浸在故事里,每当这样做,就觉得生活不会太差。直到今时今日,被工作裹挟在格子间里喘不过气时,依然能用这个方法偷来饭间的自由。
那是一次全力投入到某个项目上,却没得到认可的平凡午后,我错开同事们的聚伙,独自找了一家餐厅填饱肚子。因为错过了饭点,我就以快为目的,叫了一份奶油蘑菇汤,一份蛋炒饭。生活再怎么无序,在吃饭上面,我还是会遵循自己的一套秩序,饭与汤食绝不混吃。随着蛋炒饭被我一勺勺挖掉,饭香也充溢满口,只是咸度差了些,而听书里的故事也步入了“越写越没味道”的怪圈里,总感觉少了点什么。就在我端起碗,喝下第一口蘑菇汤的时候,脑海里的思绪第一次从听书的故事里抽离。奶油的浓郁还没消散,蘑菇的鲜香就涌出来,未放下碗再喝一口,一点点黑椒的味道从浓稠中跳出来,一分椒香、一分奶甜、两分咸鲜、靠六分香浓融合到一碗里,把炒饭的遗憾感全部补完。自那之后,我就对蘑菇这个食材又多了一些偏爱。
之所以是“又”,原因要扯到小时候,另外一处关于蘑菇的回忆。以前和父母一起住,掌勺的一直是家父,他拿手的几样菜里,其中就有一份蘑菇汤。不同于前面提到的西式奶油蘑菇汤,他有种用简单食材做出美味的魔力:撕好的平菇清炒,加水烧,用佐料调味,打好的鸡蛋入锅。虽然是简单的步骤,佐料用量和火候度的把握却很重要。我家的蘑菇汤不会放葱花,倒不是有人嫌弃,而是因为“平菇和香葱的契合度上,不论是从味道还是色形,都有那么一点违和感。”这句话是家父说的,我家之所以无不信服,全赖于他做的一手好菜,味道是真正好。
而我在沉浸于美味蘑菇汤的时候,也暗暗打算着:以后要是写了自己的小说,故事里的主人公,一定是用“在林子里寻来一些菌子,做得一手好菜”这种野路子,征服别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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