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更对1) 在2019-07-26对另一个网友(rrllqq)说:“
我认为价值不是一种实物。只不过你认为是一种抽象,我认为是一种意识,也就是存在决定意识的那种意识。
这是我有一次去旅游的时候,在想商品交换的问题时忽然顿悟的。为什么在商场里面的商品人不会去随便拿,而飞入得的一只鸟随便去啄食呢?是因为鸟类形不成人类的意识。这种与商品相关的意识,说的就是抽象人类劳动,也即价值的实体。”
我(林汉扬)说:
从社会的角度而言,楼主所说的“这种与商品相关的意识,说的就是抽象人类劳动”其实是指社会中成员对于商品的所有权或分配权的界定或判断,这种界定或判断的确是种意识但它不是个人的主观意识而是社会意识,所以,这里的“价值”就涉及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价值,可见,它有其客观性。
至于“为什么在商场里面的商品人不会去随便拿”呢?因为,在商场里面待卖(社会交换)的商品是社会中的人类对生产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出来的,这生产它是需要某个或某些部门组织的人耗费(投入)劳动力以及生产资料的价值(成本)的,而生产出来的商品中背后凝固着的劳动力与过去生产这些劳动资料的劳动力的耗费,同时,这些商场中摆放的商品还包括现在管理它们的正在进行的劳动力的耗费,劳动力的耗费又是需要维持和补偿才能使其得以持续才能进行下去的,因此,商品的就产生了有所有权或分配权的界定或判断,这是不能随便拿的,除非你用与其所有人进行社会交换。否则,随便拿就侵犯了所有者的权益,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在商场里面的商品人不会去随便拿”的原因了。当然,如果,这个拿的人也是商场里的商品所有者之一时,这是涉及到到分配权的关系了,这里也有一个分配(拿)时的公正性问题,就是也要以会计或计账形式来分配使大家觉得合理而没有异议,这样,就产生了价值分配时是否公平合理的相互价值判断的“客观性",不然,你与朋友合股开一个商场,你朋友主观上认为商场中的商品由于也有份,随便拿点来用是没有问题而不考虑你的的利益的主观意识,这样,你是否会有意见或感觉到吃亏呢?反之也然,你这样做时,你朋友肯定也会这样想。你在拿商场里的商品时,如果只知随手私用的便利给自我带来的使用价值的主观判断(效益或效用)而不知给朋友带来的坏处(损益或负效用)时,这种合作或友谊就会出现裂痕迹甚至产生破裂分道扬镳。当然,如果用数学逻辑分析,就是所有者内部各股东之间会产生各自主观衡量计算自己的劳动力价值或以这种价值为基础的货币价格成本,我们暂且把这个成本用符号“c”表示,把因为一方随便拿商品私利而导致自身吃亏(损益)的得利(价值)用符号“S”表示,那么,你(A)与你朋友(B)之间的算盘(价值判断)中有:
(一)A的状态:①CA>SA,②CA=SA,③CA﹤SA三种,②是边际度或奇点界限,①是因亏损考虑是否合作的可持续,③是有盈余合作可持续。
(二)B的状态:①CB>SB,②CB=SB,③CB﹤SB三种,②是边际度或奇点界限,①是因亏损考虑是否合作的可持续,③是有盈余合作可持续。
如果不看外因(外因太复杂暂且在此不分析)。
这里只看内因,一方随便拿商场中商品消费私利而导致的上述6种情况,下面我们再从双方合作时出现的是①交相害,②交互无利害,③交互有利害,④交相利的四种交集状态。
那么,长期出现①{CA>SA}∧CB>SB,即双损(害)时,合作肯定没有可持续,再亏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这个就是所谓负和博弈,它是指双方冲突和斗争的结果,是所得小于所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其结果的总和为负数。它既包括一种两败俱伤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结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他也包括另一种“胜者”取得的利益小于“败者”承受的损失的博弈。
在长期②{CA=SA}∧CB=SB时,表示不利(盈)不损(亏),处于临界边际,合或分都正常,只要视未来的预期,乐观则合,悲观则分。
长期出现③{CA>SA}∧CB<SB(损A利B)或{CA<SA}∧CB﹥SB(利A损B),一利一损(害)时,在信息对称时,合作也是肯定没有可持续,一方的盈利以另一个方长期亏损为代价,在生活中朋友相交时,这种人可谓的损友了,从社会经济的角度尤其是用马克思的剥削理论时,也可称之为绝对剥削,获得盈余的价值部分就是所谓“绝对剩余价值”了。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在长期④{cA≤SA}∧{cB<SB}或{cA<SA}∧cB≤SB时,表示盈利有余或至少是有一个人不损,尽管有看到一方随便拿商品但对未来的预期乐观大于悲观,虽然认为被对方随便拿而私利导致自己损失的坏处忽略不计时,这种尽管存在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相对剩余价值”(按马克思理论),但因为都处帕累托改进(双赢)状态或至少不损的状态,如果还不明白,那么,我们再了解一下帕累托改进:即一方行为至少能使一个人得到改善,而不影响其他人,这就是帕累托改进;所以,个人对于整体由于不亏(损)甚至稳盈(利)的趋势使未来的预期乐观则继续合作的概率大。除非有另一个种更大效益率的回报可以选择。这是搏弈的正和状态。正和博弈亦称为合作博弈,是指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主要是效用或使用价值的主观递增)有所增加的判断,但由于强势(拿多头)一方的存在,整个社会系统(也适用于组织内部)的劳动力的价值再分配马克思仍然认为是零和搏弈。
在处于⑤{CA<SA}∧{CB<SB},且{SA/CA}∧{SB/CB}→转化为社会价值的CA/CB=1或CA=CB时,这里即存在公平,因为状态体现了社会交换的等价交换,而在效率上则体现为各自都变得更好了。这比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或帕累托最适,也称为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所述的更完美,虽然,帕累托最优所述的是在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但由于尽管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还是有一些人没有变好尽管没有变坏,但还在原地踏步保持现状,如果,在外部资源充足的状态下,本来可以使更多的成员变得更好,但由于某些领导人的偏爱把本该属于他们的蛋糕却分给了其亲朋,那么,这种在社会系统或组织中仍然不能算是最优的状态,也就是说
真正的帕累托最优应该是帕累托改进达到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透明对称,天道酬功或价值=价格,宏观上按社会(平均)必要劳动力价值分配达到公平状态,微观上在各社会成员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同等时,通过宏观社会分配和交换之后得到的商品的主观的个别使用价值或边际效用则递增,有了主观上相对于原个别使用价值或边际效用的相对递增或原有劳动时间(劳动力)耗费的节约减少,从而可以产生相对于以前更有余的生活资料或劳动时间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价值选择使人生的生活质量发生向结构上更优化合理的突变。进而使当前的状态最优状态,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改进的余地,这才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
这个是分折与朋友合作与拆伙的数学逻辑的分析,推而扩之,也适用于整个社会系统。
但如果是一个人,则随便拿来消费的随便也是要按照价值的最大最小原理来衡量的。在a、b、c。。。n种商品中,其各自的成本(C)与效用或效益(S)中,如有aS/aC(=aP)、bS/bC(=bP)。。。nS/nC(=nP),在选择商品中如aP>bP>。。。nP,就是说ap的性价比最大,那么,aP是选择的行为价值最大化;在选择商品中如aP﹤bP﹤。。。<nP,就是说np的性价比最大,那么,nP是选择的行为价值最大化;在选择商品中如aP=bP=。。。=nP,就是说各的性价比无差别,那么,随便选择都是行为价值最大化。
但至于“飞入的一只鸟”能否“随便去啄食”的问题,那则是人与物(鸟)之间的价值关系了,是商品的所有者与非人的(鸟)之间的利害(价值)关系了,鸟如果是外来作为侵入者啄食商品所有者的商品成为其鸟食,所有者驱不驱赶也要通过自我主观衡量计算所有者的自己劳动(行为)的价值,当付出的劳动耗费(用c表示)与使用价值损失递减(用S表示)的得失判断关系中:①c>S时,得不偿失,放弃驱赶,这就像几只小麻雀啄食农民哂在地上的稻谷,农民是不会去理睬的,因为,驱赶付出的劳动耗费成本补偿不了损失的减少;但如果来的是一大群鸡啄食意义就可能不同了,因为,在②c<s时,得不偿失,所以,在意识到这种超出了边际度或奇点阀值由量到质的突变时,所有者的行为就会趋向于驱赶;而③c=s时,则可驱可不驱。
如鸟是自养,所有者认为鸟啄食a商品之后他对鸟的变化效益(用)价值期望(s1)给其带来的利(价值)大于(>)商品的价值成本(c1)时,则不驱赶。如果,现在其拥有的同样成本(c1)的商品b喂食鸟的效益(用)价值期望(s2)大于(>)商品的价值成本(c1)时,那么,所有者会倾向于选择商品b,当然,还有一个就是b商品的价值成本不同,c2>c1,而s1=s2时,也会选择B喂鸟,总之看s1/c1(=p1)与S2/c2(=P2)之比较,p1>P2时,选A,p1<P2时,选b。比如,生活中一个人会把食过的剩饭残菜去喂鸟喂鸡喂猪而不会在就餐时与它们同享,也不会让它们先而己后。更别说是让外来的鸟、鸡、猪牛羊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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