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小墨
2015年的最后一天,我收到了一封来自黄小屋撰写的“恭喜录取”的邮件,于是就这样开启了我走进非洲的第一步。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不小心的决定。
也许现在说出来会让人觉得,原来你当初没有很想去呀。又或者,原来当初你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呀。那你去非洲干嘛呢?
我记得有天晚上和美国朋友Nils聊天,一个专门研究人类学的温柔大汉,他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Molly,你为什么要来非洲呢?
那时我很迷茫,我说,如果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非洲,你会觉得我很奇怪么?
我知道,身边有些人是因为对非洲有情结,有些人是因为想要去看贫民窟,也有些人是因为喜欢冒险。似乎他们都有自己既定的一个理由,于是来到了这片广袤的红土地。
可我呢?
我是因为...Sybil来了,于是就想来。
当时的我,是这样回答Nils的提问。因为身边最好的朋友去了非洲,所以也想去看看,到底非洲这块土地有什么魅力,让她如此心心念念。
来了之后的第一周,就随着小伙伴们一起去了古朴的蒙巴萨和美丽的diani海滩。
因为对周边环境都很陌生,特别是Sybil比我提前一周去,和小伙伴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了。而我除了她,似乎都是生人。
所以,每当双儿和黄小屋问我们想吃什么,想住哪里,以及去不去这个地方玩等其他的一些问题时,我的口头禅一律是:我都可以,我听Sybil的。
你能想象吗?
这仿佛就像是一只未经人事的小白兔,躲在她觉得能够依靠的人背后,因为害怕犯错,在还没摸清彼此的习性时,先软弱地像颗棉花糖。放进嘴里一嚼,除了空气,就是满嘴的腻甜。
时间久了,不舒服。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旁人对我的感觉就是“double Sybil”——没主见的小白兔。
在离开海滩的前一夜,我们住在热闹的酒吧青旅,几个人玩着最简单的撂瓶子游戏,搁到谁就真心话,然后打开了许多的话匣子。
那是我第一次毫不客气地走进某两个人的内心,深深感受了一番非洲之于他们的意义:一个是因为热爱公益而踏上征程,另一个是因为热爱动物而满腔热忱。
初衷很简单,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两年前,一个叫黄小屋的男孩来到非洲肯尼亚,在这里创办了一个叫做China House的小小屋,它一无所有,除了几张矮小而又方正的木凳,还有一堆床垫,几个蚊帐,撑起了不大不小的空间。
我记得当时问过他,为什么你选择来到非洲,而不是在美国华尔街过着人人羡慕的高级白领生活?
他说,那种生活让人觉得压抑,你就像是被关在精致牢笼里的高级宠物,每天摆个姿势,耍个才华,虽然有酒有肉,可是没有自由。
我喜欢非洲这片广袤无垠的红土地,也喜欢内罗毕总是蓝天白云的悠闲日子,更喜欢这里肆意行走的野生动物。
既然我能在这里找到一些存在的意义,比如说帮中国人走进非洲,融入非洲,那我就更没有理由离开这个国度了。
这是一个嘴上总是喜欢说出直接得有些可怕话的家伙,例如:如果你不小心踩进捕猎人的铁丝网,你就会被套死;
例如:If you can't take care of them, I will kill you.(他对教我们浮潜的教练说,如果他没照顾好我们几个,他就让他好看);
又例如:有次我想去学骑马,他说可以呀,你去呗,挺好的,之前有个女生因为骑马摔断了腿,你小心点就好了。
每次都让人哭笑不得,明明是关心人的话,在他嘴里总是能变了味。有时候真觉得,他一定是故意的,嘴上死犟,心里明明挺关心人的,特别是对亲近的人。
而双儿就是他很亲近的人。
这个姑娘是因为热爱公益而踏上非洲之路的。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从天南到地北,再从迷茫到执着,最后还有她的修女梦。
我是第一次听说,还有人把成为特蕾莎那样的修女当作一个梦想,简直就是被深深震撼到了。甚至于,她还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公益事业做贡献。
而她前二十多年的人生历程,似乎也是在诠释着所有与公益有关的个人价值。不仅是去乡下支教,去当国际志愿者,去贫民窟,去妇女服务中心帮助那些割礼女性,还有许许多多相关的事情。
双儿总是在笑,而且笑起来很甜美。
我也曾问她,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放弃就读保研学校,来到非洲这里,还选择呆下来了?
她依旧笑着说,因为我很简单啊,我就是觉得现在做的事情很有价值,也能帮助到很多人,而且我的梦想就是成为像特蕾莎那样的修女,无论是什么样的路途,只要方向是对了,我都觉得可以。
其实类似“你为什么来非洲”这样的问题,每个我认识的人都会问到,其中一个便是经常会对你说“你开心就好”的美国大帅锅Z先生。
而他会用很流利,但发音始终有些蹩脚的中文话回答我:
我很享受现在的工作,能够研究自己喜欢的项目,例如非洲的老公问题(其实是劳工问题,因为发音不对于是总被我们调侃),每天都过得很开心,我已经很满足了。
到这里,已经讲完三个人的非洲梦。
你有没有发现,无论是谁,每个人来到非洲心里或多或少都有自己执着和追求的东西,他们甚至愿意承受着身边人不理解的眼光,骄傲而又自由地成长在非洲这片大草原上。
而我,这只外表文艺,行为呆萌,内心折腾的兔子,其实并没有对非洲有太多的执念和追逐。
于是,我还想讲另一个人的故事。
这个被我喊了快一个月“大哥”的小家伙,其实比我整整小四岁。好吧,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两个还有代沟。嗯,他得喊我一声兔子姐。
说起大哥,我打算先抑后扬。
我第一次见大哥的印象并不算太好,因为他实在是太爱折腾了,一来就把厨房折腾了遍,从味道奇特的芒果饭开始,一路飙出各种菜肴来。
后来是他稀奇古怪的想法,总是让人觉得这是个具有魔性的男子。
而正是这个家伙,也是我在那里荣幸收获的好朋友。他也算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如果要讲他的故事,估计得三天三夜才够,所以我只能讲讲,他为什么来到非洲。
大哥是个很谨慎的人。
来非洲之后,他会害怕蚊子叮咬,也会害怕水不干净,更会在大晚上害怕和大伙儿出去吃冰激凌。他似乎害怕挺多东西的。
所以,我总是很好奇,你说你既然这么害怕,你来这里干嘛呢?
他撅撅嘴说,我那不是害怕,是谨慎。你走的地方多了,你总是会比别人多留一个心眼,安全最重要嘛。
至于我来非洲干嘛,当然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东西咯。我想看非洲大裂谷,也想了解非洲的文化,更想来这个外人眼里很落后的国度瞧瞧不同之处。
我想发现非洲的美,然后更加爱上这里。
大哥是个很理想的人,他的梦想是帮助更多的青年人走向世界。他想成为世界主义者,也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其实环游世界并不是梦想,而应该就在脚下。
说起来也好笑,他来的那个月里,我除了和他聊天聊理想,还干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不准他睡我的床。
咳咳,这里有歧义。因为我的床垫是所有床里最软的,而他的床白天基本都是太阳直射,然后他就总想趁我不在的时候,去床上睡个回笼觉。
嗯,一睡就是一下午。
然后,我嫌弃他脚脏,不准他睡。
然后,他嫌弃我床臭,却还是要睡。
哎,感觉像是养了个儿子,我容易么我。可即使这样的互相嫌弃,大哥却还是我佩服至深的一个人。他善良正直,不怕别人麻烦,总是打满鸡血,有点神叨,满脸的精明样,一肚子的鬼点子。
但关键时刻,却非常靠谱。
当然比起黄小屋的周全靠谱精明能干,大哥还是有进步的空间的。不过,比起许多同龄人来说,大哥自然是遥遥领先的。赞扬的话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以后再夸吧...
他们的故事就到这,接下来说说我的故事。
其实那时候Nils问我“为什么来非洲”这个问题,我真的回答不出来。而如今,如果他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想我是有答案了。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为了遇见一个个可爱的你们,遇见一帮可以聊天到深夜的朋友,也可以一起游戏一起喝酒一起做户外运动,还能一起疯狂,并且一起做梦的知己。
为了遇见你们,所以我去了非洲。
所以啊,如果时间可以回到2015年12月31日的凌晨1点,你问我会不会后悔这个一不小心做出的决定,我想我的回答一定是这样的:
我一没颜值,二没才华,三没胆识,去了非洲也当不了驰骋草原的的野生动物,只能当一只路边任人宰割的小白兔。可我还是想去啊,我想去遇见未知的你们。
我想去倾听你们的故事,想去参与你们的人生,更想和你们一起去做一些疯狂而又有意义的事情。想陪你们笑,陪你们哭,陪着你们看日落看星星,然后陪着你们在大草原上高歌“让我们红尘做伴,活的潇潇洒洒”。
傻的像个二愣子。
可如果时光倒流,我还是会选择做一只非洲兔,然后转身就能遇见你,遇见快乐。
作者简介:
兔子,一个外表文艺,行为呆萌,内心折腾的白色小肉团。喜欢眯着小眼睛笑,甜的像含了棉花糖。也喜欢在旅途中遇见各种人,然后结交至深,成为一辈子的好友。如果非得给活着下个定义,那一定就是让情感轰轰烈烈,让感情深入骨髓。那才是存在的印刻。希望未来也能在某个街角,转身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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