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小墨
遇见过一个女子,微卷长发披肩,着简单棉柔T恤和休闲短裤,穿一双黑色运动鞋。脸很瘦,轮廓洁净,化一点淡妆,清爽自然。初看略显淡漠,眉毛淡而细长,一双凤眼勾勒高贵,浓密的长睫毛,鼻梁高挺,唇翼轻薄紧闭,让人心生畏惧。
但惊奇的是,她一笑起来便是春风和煦,仿佛柳枝轻拂水面,撩人心扉。谈天时也爱比手势,眼睛笑得剧烈。她丝毫不吝啬于自己的美好,身体也在传递快乐的信息。与她闲聊,是轻松和享受的。就好似在酷暑难耐的日子里喝下一杯冰镇凉茶,清爽通透,还有一丝甜意。
她跳好看的舞。迷恋印度舞的神秘,会在无人的过道上练肚皮舞。镜子里曼妙的身姿,冷艳的容颜,恍若落入凡尘的仙子,摄人心魄。梵音时不时传来,像是轻声低语,旁人听不懂这里面的故事。
以前会化浓艳的妆。血红色涂抹在轻薄唇翼上,一对流苏耳坠,锁骨间点缀一颗圆润的珠玉,眉峰微微耸起,有泠冽的气息。身上着一件红色长裙,搭金色高跟鞋。拉直的黑发披在双肩,纤长细嫩的手勾起右侧的刘海放在耳后。提起金属链条的单肩包,出门。
每周有一天是这样的。她盛装以待,像是要赶往一场隆重的婚宴,又像是出席一个高端的酒会。出行前,她的眼眸盖住情绪。会静坐出神,有时一脸悲戚,间或笑意吟吟。仿佛入了定,众人笑她疯癫。
她说,要去见一个人。
邂逅在附近的猫吧。周日下午,一杯Espresso,一台笔记本电脑。干净简约的着装,轮廓分明。手指不停敲打键盘,发出一连串的音符。有时停歇,他的目光扫射周围,她不自然垂下头,会屏住呼吸,脸颊涨的通红。阳光透过细密的窗帘,晕染出他的侧脸。她痴痴地看。
有时在做事,手却忍不住挪到了日记本上。一笔一划,画出一个轮廓。描眉,涂眼,勾鼻,还有凛冽的双唇。他算不上好看,对她而言却致命的吸引。也许是一个眼神,也许是一个动作,也许是一句言语,也许是一双纤长好看的手。会在键盘上跃动,像是在地平线上舞动的精灵,身姿灵动,舞姿曼妙。她莫名地喜欢。
你忘记画耳朵了,他说。
她的手一颤,铅笔打横画了长长的线。呆愣,回神后用橡皮轻轻擦拭瑕疵,心里波澜一片。她画的太认真,以至于都没发现他经过身边时的张望和俯身。发紧的双手和双脚,鼻翼微微冒汗。她想,今天的员工一定是为了省电没打足空调。
我可以坐在你的对面吗,他说。
她点头。迅速合上日记本,整理铺陈开来的桌子,在等待的时间里局促不安。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特别有磁性,很平和。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甚至想赶紧溜走。仿佛被人窥探了内心,一览无余后,莫名虚无。
在她快精神崩溃之前,他坐在了面前。瞬间安静,谁也没有打破。猫吧的主人播放了一首《How Insensitive》,是她熟知的。自问叙述的悠长旋律,略微忧伤,娓娓道来一个不算美好的故事。听完后她开了口,说,我注意你很久了。
他说,我也是。
故事应该是从这里开始的。《By My Side》的旋律也适时响起,她曾翻唱过,有句话熟稔于心:I want you here forever, right here by my side.
她把长裙放进箱子,重新备置了新的衣裳。她束起蓬松的卷发,卸下浓厚的妆容,穿起棉布短裤和运动鞋。她说,他更喜欢初见时的她,干净,纯粹。他说,浓妆是化给旁人看,他不是旁人。
一个女子该是有自己的心性,明媚的,清新的,艳丽的,抑或干净的。不必为着吸引他人改变自己的习性,你所掩盖的也许正是他喜欢的。而你以为的,或许是别人不以为然的。
最美不过洗尽铅华,女子保有自己的姿态,并用纯真无邪的样子面对你。像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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