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日历】(第342篇 淳于缇萦)
淳于缇萦是著名医学家淳于意之女。父亲淳于意,是山东临淄人,因任太仓长(粮仓主管),故多称他为仓公或太仓公。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
淳于意虽然医术精湛,但他喜好周游各地,四海为家,有时不能给病人治病,因此病人多有怨恨他的。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有人到朝廷控告淳于意,朝廷根据刑律、罪状,判定淳于意处以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
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到京城长安执行。因此,淳于意被用传车押送到长安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淳于缇萦是其最小女儿,她们跟在车后哭泣。淳于意怒骂道,没有男孩子,到紧要关头就没有可用的人!"缇萦听到这话很伤心,就随父西行长安。
上书朝廷说,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
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到缇萦的诉状,悲悯她的心意,于是赦免淳于意,并在当年废除肉刑。
第342篇 淳于缇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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