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这个“老人”永远不知疲倦地往前走,离高考的重要时刻只有85天了,半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席梦的心情却依然沉浸在蒋老舌激动人心的演讲而不能自拔。
农村的孩子学习不好就只能耕田吗?越是这么想,背就越觉得凉风阵阵。
自从和吴天昊有了交集之后,她的话比以前多了,心情也轻松了不少。
可是“农村孩子”的牌子很沉很重,沉重得让她有点抬不起头来。
他说:“一个人要为自己而活,不要背着家庭期望的枷锁,否则不仅会很累,而且永远走不远的。”吴天昊每天都会开导席梦,让她安心做自己、专心学习,其实以后的出路挺多的。
他乡遇故知,如久旱遇甘霖。
吴天昊的出现,让席梦平淡而无聊的高三生活开始闪现希望的花火。她只信他了,也慢慢开始注意他。
刺猬似的尖头发,近视但不戴眼镜,鼻子扁平有点憨憨,浓眉大眼狂妄自大,脸颊在说话的时候会有节奏地抖动。
我怎么现在才认识他呢?以前他去哪儿呢?席梦的又开始了她脑袋的畅游特技,要是早点认识吴天昊,自己可能就拥有一个丰富多彩的高中生涯了,也许心情变好了,成绩也不会每况愈下。
眼睛不一定能看到心里的东西,但心灵却能包容眼睛看到的一切。
自从留意吴天昊的一举一动后,席梦的烦恼大大减少,浮想联翩完全取代了顾影自怜。她每天散步不再是漫不经心地绕足球场作机械的顺时针转动,而是有规律地在各个篮球场徘徊。
学校一共有六个篮球场,其中两个灯光篮球场,灯光球场顾名思义就是晚上可以有灯光的,晚上可以打篮球。
一般在晚上打球的人是极少的。
她周一三五就围着3号球场转,星期二四六就在4号球场坐着观球赛。她不喜欢篮球,严格来说是十分讨厌任何运动。正因为如此,她讨厌别人问“你的身材怎么保持得这么好?经常运动吗?”她厌恶别人提起运动,运动是她的弱项,每个人都不愿别人说自己的短处的。
从小时候开始,席梦就受到了体育老师的格外开恩,没有出现考试不及格的现象。
现在,她的知己在球场上跳投飞射,挥洒汗水,她又怎么能错过呢?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运动了,特别是篮球。
当然,吴天昊是不知道她的内心戏的。只是在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撞见了她。
星期四的晚上是有晚自习的。正在默写英语课文的席梦听见李茹鬼鬼祟祟地和另一个同学说悄悄话:吴天昊好像在和别人决斗......
决斗?他怎么可能会打架呢?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听到的永远是自己愿意听到的,在乎的永远得不到最后的结局。
他在和谁决斗呢?在哪里呢?席梦手中的笔在连贯的字母长条上划过一道美丽的长弧。她用手肘碰了碰李茹静:
小静,你说吴天昊和人打架了?
“不知道啊?他说的。”李茹静用手指了指后面的冯一歌,耸了耸肩膀。
“一歌,是什么情况啊?”
冯一歌是一个“十好”学生,成绩响当当,是“学习一哥”。
通常来说,能“身居末位”的同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成绩足够差;二是身子足够长。
现在不像以前,坐在后面的学生不再是“差生”了。冯一歌的存在彻底打破了差生坐后面的潜规则。他的成绩好得出让只可远观而不能亵玩焉,厚厚的眼镜片就是不可辩驳的佐证。
冯一歌瘦得像只猴子,身子修长,两只手掌差点比膝盖还长,有点像传说中“双手过膝”的刘备。
初次见面的时候,动如疯兔的李茹静就摆出一副模范花痴的模样,对冯一歌仰慕心倾,阿谀了一番“哇,你这不就是帝王将相的格局吗?以后不是做医生就是做律师的,以后绝对是统领百万雄狮的帅才啊?
冯一歌对此只是笑而不语。
弄得后来李茹静到处唱起了另一首歌“本来以为他会注意我,结果是只知埋头读书的闷葫芦,白白糟蹋了一张好皮囊啊!”
冯一歌有副天生中锋的身材,对篮球知识很是痴迷。遗憾的是,他从未接触过篮球。
宿舍的人都笑谈冯一歌是个纸上谈兵的“中锋”,一个被读书耽误了的国家运动员。
见冯一歌好脾气,按捺不住寂寞的李茹静浑身解数,使出了“不懂就要问”的损招,每天吃饱喝足后的,便会不断地向冯一歌请教数字和物理的问题。
对于李茹静的好学表现,是司马之心路人皆知的。幸甚至哉,冯一歌坚持好学生一贯作风不动摇,充分体现了一个学生的良好素质,对李茹静赤裸裸的挑逗和调戏视而不见。
坏学生令人心生厌恶,也只能自嗨。好学生就不同了,好学生不仅是人民的,更是世界的。就像帅气男明星一样,每个女同学都想将其据为己有。
无风不起浪,李茹静高频“请教”令大部分女生都嗤之以鼻,被某女生抓了个“扰乱课堂秩序”的罪名。在一次英语课上请教冯一歌,被英语老师Miss Zhang 揪了出来,她被罚次日到英语科室背诵“What is your dream”课文,冯一歌在“东窗事发”当晚也被请去喝茶。
读过书的人都知道被老师请去喝茶意味着什么。
冯一歌可是英语老师的爱才啊,又是英语科代表,按理说是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动了他岂不是拆自己的台?Miss Zhang不可能不顾及个中关系。
李茹静在科室心惊胆战地背着课文,冯一歌笑吟吟地回来了,毫发无损。
后来,一次自习课上,李茹静再三确认冯一歌没有显性隐性的伤害,冯一歌只是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My dream is about you.
之后,冯一歌便绝口不提这件事了。
“听说他和华澈去决斗了,在洗澡的时候说的。应该在操场,或者是天台。”
“天台?”席梦追问,眼睛盯着那个空无一人的桌子。
“你以为是流川枫和樱木花道的决斗吗?”李茹静不屑一顾,“男生打架很正常,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应该在球场吧?席梦凭直觉朝操场奔去。
女人的直觉准得让人无法解释,也让人无法捉摸。
席梦在8号球场找到了他们,一高一矮,一胖一瘦,正相对而立,俨然一棵松树和一棵柳树的较量,默默对峙着。
原来是篮球决斗!
席梦正缓过口气,吴天昊突然大喝:放马过来吧,谁也不能认怂,只许流血不许流泪。
好快的迷踪步,华澈矫健的身姿被充分调动起来了。左撇子的他转身上篮,球进了。
一个假动作,加上急速旋转上篮球,在左手的托扶下,轻松又得了2分。
人不可貌相,丰腴的身体仍可以轻快如燕。
虽然站在场外,但席梦清晰感到吴天昊颤抖而不甘的内心,像他这样充满勇气的男孩是是绝对不会认输的。
没错,她有充分的理由 。
话说画风一变,吴天昊抢截了球,果然不负“她”望,使出了他惯用的空中后仰跳头,这难道不是仙道再现吗?中投本是他的强项,避免强硬的身体对抗,对命中率要求是极高的。
他的这个标志性动作在许多赛事中运用自如,元旦迎新、文理三人赛、国庆精英挑战赛等,席梦是有深刻印象的。
席梦的脑海里又开始演绎那个标志性动作。
每次发起进攻时,吴天昊都要大喝一声,让人为之一震,有一种百兽之王雄视整个森林的威武和霸道,释放出一种十分强烈的信号:我一定要赢。
这声喝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PK是最考验人的体力的,没有了队员的助攻、抢断、抢蓝板等配合,想偷懒保存体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了。稍不留神,就会让对手有机可乘。
时针指向了8,晚自习开始半小时有余了。
可是,他们正处于难分难解的,不分伯仲。
席梦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可怕的想法:逃课。
她忐忑不安,又不忍离去。她从未迟到或早退过,更别提逃课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了。
在父母眼里,逃课是冒犯了祖宗,是不可饶恕的。
可是,她的腿像被什么钉住了一样,没办法从球场边上挪开半步。
大汗淋漓,奋起对抗,有一种不服来战的勇气和战而不倒的坚韧,这就是青春应有的模样吧?!
席梦刹那间好想生为男儿身,可以畅所欲言,就算顶撞老师,也可以自认为挣脱牢笼追寻自由。
也许,男生就是可以不顾旁人去捉弄女同学,搞些捅娄子的把戏。
一声长唤让席梦回过神来,吴天昊已站在她的跟前了。
他们决斗完了,两个男人的决斗。而她不知道结果。
谁赢了?她问。
我认为我赢了,他认为他赢了。其实都无所谓啦。旁边的华澈抢先回答了,这个小胖子略有几分姿色呢。
当然是我赢啦。他?不堪一击。
吴天昊有点本性难移,不屑地说了。
华澈识趣地走了。
你们打球不是决斗吗?决斗难道不是为了赢吗?
是为了决斗,但决斗不一定是为了赢。因为我们年轻,谁也不会输的。
吴天昊爽朗的笑声随风而起,划过长空,真是“天号”啊!
席梦只好抿起了嘴,不再往下问了。
对了,你怎么不去上晚自习呀?你可是三好学生呀!
我——我不太舒服——
喔?不舒服还出来这里喝西北风?你又没有我健壮的肌肉。
男孩举起了右手,展示了他的二肱肌。不得不说,是很作。
女孩无语了。
哈哈,开玩笑的。你是好学生,要按时上下课,以后就别这样了。这么贴心的话好像他们已相识许久似的。
那你还不是一样?
我?我懒散惯了。通过都不去晚自习的。
为什么呀?
因为去到课室,会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仿佛进入了一个巨型的棺木里,有窗也觉得密不透风,闷得很,一直在等待死亡。
望着席梦惊愕的表情,男孩继续说:
你也别太较真,我偶尔神经质胡说八道的。哈哈。
可是——你不怕老师——不怕你的父母吗?
怕?为什么要怕啊?老师爱护教育学生,父母养育我,我孝顺他们,我不添乱子,不危害他人,我为什么要害怕他们呢?他们又不是怪兽会吃人,我又不是案上猪肉。我不怕。
嗯!席梦感到他这种想法,会很危险,也很惊讶。
你害怕?
对呀!我害怕给老师拖后腿,给父母丢脸,给亲戚留下闲话的把柄——
你是对母玛丽亚式的人物了。吴天昊笑了笑。
席梦似乎不懂什么意思,脸一阵红。
你上学要背负这么多使命的包袱的吗?那你肯定很累,难怪你基本上不怎么笑过。
男孩独自说了下去:“人是渺小的,一辈子很短,能做的事情很少很少,想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能做成的事情又很少,人会很容易丧失希望的。所以,人要寻求信仰。
信仰?
是的,信仰就是兴趣,如果不能拥有一个像样一点的兴趣,那人生注定会索然无味的。
篮球是我的兴趣,碰到它我就觉得兴奋不已。你的兴趣是什么啊?
冬天的风,刺骨的冷。
女孩的身体瑟瑟发抖,而男孩身着球衣,双手麻利地交替运球。
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一个个灯火通明的教室,整齐划一地分布在操场四周的半空中,一方格一方格的灯光沉静如玉,听不到一丝声响。
席梦想了想,却不知道如何回答。
从上学至今,周围的长辈就给她忠告,让她好好读书。
是的,读书才有出路。她一直记住这句话,也一直这么做了。可现在,剥离了读书之外,她的生活还有什么呢?
她接触到课本并不兴奋,那不是她的兴趣。上次月考退步以来,她就对课本有了抵触的情绪,每次上课捧起课本都是极不情愿的。
最后她什么也没有说。
男孩似乎不期待她的回答,像一个老成的中年人一样说起话来:上课是一门艺术,艺术最忌死脑筋,死磕书本教材不太好啊。
如果上课是一门艺术,那逃课就是一门学问了。
如果逃课去上网玩游戏可以活得更有意义,那学校就应该设置一门游戏课去让学生寻找人生的意义了。这样,便大大节省了逃课所费的精力和时间了。
所以,逃课并不可耻。关键逃课是去干什么。
学校设置课程不是麻木的,既然设置了体育课可以打篮球,那它自然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也在上课呀,篮球让我活得更自信,我觉得就比去晚自习更有价值。
是的,如果兵荒马乱的年代,性命难以保障的时候,蹲在课室里读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但是,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为了养家糊口,提高学习能力,谁又能不说这是比上课更有意义的事情呢?
逃课不是对艺术的亵渎,而是艺术的再造升华,是要付出代价的,其意义也是个人赋予的。
眼前的这个男孩真的是高中生吗?席梦脑子有点错乱。
她对这个男生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敬佩,更为自己以前种种而自惭不已,特别是过年的那次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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