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

作者: 渺渺独往来 | 来源:发表于2019-06-22 21:19 被阅读1次

    天蒙蒙亮时,我一头从梦中醒来,感到疲惫不堪,脑袋沉闷发涨,像灌满了浑浊的泥浆。

    我的霸王内裤呢?我闭着眼,焦急不安地在胯上胡乱摸。

    我记得从长满水草河中慢慢爬上来,感到无比舒畅,哼哼着一首自己也不明白的歌,一个人迎着阳光向家里阔步走去。然而我眼角的余光发现,路上的一干人等,男女老少,无不频频对我行注目礼;不仅如此,个个兰花指翘,从各个方向向下倾斜大约三十度,指指点点我身体某个部位。我困惑不解,于是聚集目光顺着他们手指的方向循去,发现针对目标不是我的光滑而柔软的弥勒佛腹部,而是更下面的区域。我调整目光重新搜索,我完全惊讶于自己的发现:我不仅光着脚丫子走了这么远的石子路,而且还光着白屁股。简而言之,就是一丝不挂,不对,挂着晶莹圆润的水珠。在众人或嘻嘻哈哈、或窃窃私语的围观下,我活脱脱一只剃光了毛的公猴子,如果屁股红点。更让我面红耳赤的是,胯下那活也特么的不争气,整个蔫了巴几的,像一根霜打的茄子,龟缩在乱糟糟的草丛中,在众人的逼视下羞愧得不敢抬头。

    我慌恐不已,于是我开始跑,尘土飞扬。众人兴高采烈,呼朋引伴,一窝蜂地在后边拼命追。我跑呀跑,跑呀跑,最终成功摆脱了观众。猛一抬头,到了家门前,我简直累坏了,一头栽在床上,呼呼睡去。

    现在我完全放心了,我在屁股那里摸到了一层柔软丝滑,而且我的黄金部位被它紧紧包裹着,所以刚才不过是一个梦,一个让我尴尬且疲惫的梦,一个有点奇怪的梦,以前没有过的。

    当我来到莎莎租住的城中村的那个巴掌大天空的地方,把这个奇怪的梦告诉她,且告诉她追我最凶的人中有一个特像她,甚至可以断定就是她时,她二话没说,突然扒下我的裤子,然后使劲摁了一下我的脑袋,我低下头,这才明白为什么人们尤其莎莎要可劲追我了:我身上的内裤竟然是她的,蕾丝边,透气孔,黑色,还绣着一朵红牡丹花,怪不得那么紧致!

    我的内裤呢?被你扔了?

    当然扔了,难道还值得一生珍藏?欣赏你画的地图?

    那条黑色三枪内裤对我挺有意义的,是我大学毕业后在这座城市挣的第一笔稿费买的。我准备让它与我相守一生,可惜了!这个想法我后来才告诉莎莎,她‘哦’了一声,没了下文。

    那你穿什么?真空上阵?

    你说呢?莎莎认真看着我。

    我笑着说一切皆有可能,事在你为,不是吗?

    莎莎也笑了,没有再接话,只是低头喝酒,抬头抽烟。她吐的烟圈又圆又白,好像一个个甜甜圈。那晩吃的依旧是重庆鸳鸯火锅,中辣,二人皆宜。莎莎说,火锅可以逼出潜藏在身体深处的阴湿,给人以短暂的松弛。的确如此。后面我也没再求证莎莎下身真相。莎莎也没有挽留我。吃好饭后,她说还要去上班,就连哄带推地让我回去了,短裤的问题自己解决,好好休息。

    其实,走到门口,我特想问她一个问题:昨晚她的内裤是我自作聪明自己穿的,还是她给我生搬硬套上去的?

    莎莎在某KTV工作,我也是偶然在那里认识的她。三个月前的一个春光稀薄的晚上,我伸出苍白的右手握住了那个镀金的宽大门把手,推门走了进去。我告诉自己,这里的灯红与酒绿、声嘶力竭与穷形尽相可能会给我撕开堵塞灵感的堤坝。小说中我依附于人物自由飞翔,不问饥饱,只管儿女情长;现实中我需要稿费支付必要日常生活开销,比如烟酒。

    我选择了一个角落里相对光线清淡的座位坐下。

    帅哥,一个人?第一次来玩吧?

    我正举起那杯服务生极力推荐的浅粉色鸡尾酒欣赏。透过玻璃杯,一张扭曲而浮夸的脸挂在薄薄杯壁上。那张脸其实是圆的,睫毛长长的,颇像台湾的紫薇格格林心茹。只是卸去妆的她,毛孔稍粗大,有丝丝黑气;颧骨上蕴蓄着紫外线,不够精致:当然,这是后那时无法发现的。她身上残留的农村斑斑痕迹,反而让我对她更有亲切感,这是后话。

    我当时点点头,随后又摇摇头。

    她说她叫莎莎,然后她叫了杯鸡尾酒“情人的眼泪”,纯净的蔚蓝色。那晚我们究竟聊了些什么,完全忘记了,唯一能记得的是她主动买的单,还打了折。

    于是我们算认识了。

    那晚回去后,我挑灯夜战,绞尽脑汁敲了一篇自己不知何物的言情小说,在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后,按下发送键。然而没想到,杂志社胡编辑这次独具慧眼,立马拍板采用,并第二天就支付了稿费,这让我十分开心。开心与别人分享会更开心,于是我试探约莎莎出来吃饭,没想到她爽快答应了。推杯换盏间,一不小心浅浅的裤兜里见了底,还有点不够,多亏莎莎支付了余款才得以脱身。

    于是我们成了朋友。

    那个周末,我们又聚了,不但吃了饭,还喝了酒:红的,白的,黄的…肚皮内估计五彩缤纷,结果只能是我喝醉了。莎莎后来躺在我怀里,手指在我胸膛上一边画圈,一边轻轻说,本来她想一走了之,因为急着上夜班,那二晚可是一年一度的挣钱的绝对黄金时间。然而看到我躺在地上像条死狗似的呻吟,突然莫名同情心或者母爱泛滥,就咬咬牙、跺跺脚把我拖回她的住地。那晚她也没去KTⅤ挣大钱,而是躺在我身边,细细地抚摸我的胴体,说有种久违的感觉。

    久违的感觉是什么?她没说,我没问。问与说之间保持距离,没有交叉,一切安好!

    于是我们成了床上的朋友。

    莎莎后来说,我如果愿意,可以搬到她那儿挤挤,可以省一笔房租费。我想了想后同意了。我的东西很简单:一台大屁股电脑,几件皱巴巴衣服,外加一个脏得几乎看不清面目的电炖锅和一箱没吃完的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莎莎说再多的话,床就无处安放了,我们俩只能像两只葫芦挂在墙上了。现在挺好的,两个人,一张床,家伙什齐全,有了家的模样,不像以前老是感觉漂着,说完跳起来狠狠亲了我一口。

    莎莎喊我张哥。

    我叫她莎莎。莎莎告诉过我她的本名,我没记住。

    我基本每天猫在屋里,晚上思绪活跃,光标闪烁,在投稿与退稿间旋转;莎莎基本每晚浓妆艳抹,大口喝酒,大声说笑,滑行于醉与醒之间。我们在这座城市生满跳蚤的华丽衣裙下游走,喘着粗气,头顶着肥皂泡似的梦想,像两只阴沟里湿漉漉的老鼠。

    我的梦想是有朝一日妙笔生花,写出一部让自己满意也让别人满意的大作。莎莎的梦想是有朝一日在这座沿海城市立足,有城市户口,可以生儿育女、开心地笑。

    莎莎很毒舌,她说:别看张哥你是耍笔杆子的,其实咱俩没有什么根本区别,都是卖,欢声笑语下一片狗血。别生气,甚至你张哥还不如我,至少我可以养活自己,而你呢?我无法不生气,甚至想甩她一巴掌然后扬长而去;但跨出门槛后我又慢慢转过身来,放下铺盖和那台大屁股电脑。莎莎羞辱我了吗?她只是揭开了我蒙在脸上的遮羞布一角。本来它与我的面部肌肉长在一起,毫无觉察。现在被莎莎用涂着红色的尖锐的指甲一下子生生挑开,撕裂很痛,鲜血淋漓,是另一个个让我疲惫不堪的痛苦的梦,不过我是其中一个追逐者。

    我没想到,胡大丙胡编辑扑哧哧踩着乌黑的污水上门拜访我。我打开房门时,他还在不停用力甩着,真委屈了他脚上那双白色运动鞋。胡编辑看到披头散发、半裸的莎莎,立刻退了出去。这么一大早上门,肯定是好事临头,我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逆射着火焰。胡编辑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充满着浓郁的惋惜与失望,然后才告诉我,我写的那篇一万多字的关于都市生活的中篇小说发了,同时将被两家全国著名的小说选刊转载。电话里情感不够,特亲自来向我恭贺。

    真的?我真的出名了?我激动地紧紧抓住胡大丙的手。胡大丙却淡淡地说,在送他出去的路上,这只是万里长征之第一步,你还差得远呢!你要耐下心来专心写作,而不是现在这样……胡大丙没再说下去。是是是,我连声不迭。那一刻我仿佛有两张嘴,一个应付胡大丙,一个为自己而欢呼。

    回到那间出租屋,我双手插腰,郑重向莎莎宣布:晚上,火锅,大爷我请!

    你大吗?你是爷?我倒想这样称呼你,可你特么的有钱先。莎莎懒洋洋白了我一眼,坐在床边撕扯脚底的白白的死皮。

    我———我咽住了,连忙打开掉皮的钱夹,里面躺着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加在一起,六十多块。

    那,改天吧。今晚家里吃,我去买菜。等稿费来了,我一定请你大酒店特么的好好嘬一顿。

    跟你说了,写小说养不活人!今晚真想吃的话,还是我请你吧,你就安心吃吧。哈哈哈———莎莎的笑声呼啸着飞过来砸在我焦黄脸上,‘叭叭’有声,尽管这不是第一次,但今天很痛。

    吃什么吃?不想吃了。我一屁股坐在那把脱相的椅子上,椅子痛苦呻吟了一声。

    你可想好了?!别特么的后悔!莎莎死盯着我,毫不留情。

    我低下头,好好想了想,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去!

    晚上我们在路边一个大排档吃火锅,吃得毛孔如下水道,大汗淋漓。眼泪鼻涕齐飞,飞走的还有内心的郁结的不快。回去后莎莎一边忙着化妆,一边说张哥,你等着,等我回来咱们好好乐呵乐呵。说完后,送我一个飞吻,咣当关上门走了。

    然而,我却没等到她往日夜游神似的归来,等到的是警察的电话:莎莎在一超市门口,被一闯红灯轿车给撞了,现在市人民医院急救。在她身上,说找到我的名字。我立马打的过去,可还是来晚了一步。手术床上,莎莎一身血污,头软塌塌地歪在一旁,闭着眼睛。警察说肇事者正在追查,并递给我莎莎的遗物———手提包。我哆嗦着打开了,里面除了几个瓶瓶罐罐,还有的是一条男士三枪牌黑色内裤。

    我眼睛有些模糊,转过头,莎莎闭着眼睛,好像得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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