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10月份来的真维斯,来这边的家*福店是2017年5月份,时间过得超快。转眼都来一年了,每天都会有形形色色的顾客。由于做的是服务行业,清楚的知道态度的重要性,自我认为本人脾气良好,态度也是一流。加上大多数人(顾客)也是素质不错,至少不会特别的为难导购,所以很少跟顾客产生摩擦。但是墨菲定律有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有几个印象非常深刻的
趁火打劫型:我们的衣服都有磁扣,(磁扣由一个板一个钉,定一块组成的,走在有磁的门口哪儿会发出滴滴滴的响声,有防盗功能)。7月的某天傍晚有对夫妻来我们这儿买衣服,男的试了一件短袖,试的过程中,板掉了,钉碰到顾客手上了。我不记得干是嘛回来,员工告诉我顾客“受伤了”.看到我就问是不是这里的负责人,我说是。他给我看他的伤口,看见点点的破皮,真的只有一点,而且要仔细的看才能看出,没有出血。他说他受重伤了,要我负责。眼前的这位男士,大概四十几岁,(估计有几天没洗澡)身上有很浓的汗味,戴着眼镜,头发卷而乱,穿了一件大的没型的发黄圆领短袖T恤,一条宽而肥的七分筒裤,一双脏的可以的运动鞋。他媳妇有点残疾,脖子是歪的,也是戴着眼镜,眼神漂浮不定。俗话说像由心生,(没有任何鄙视的意思),看他们的样子能感觉到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我赶紧道歉然后说买个创可贴,带他去没几步远的药店看一下,要不要擦个酒精消毒什么的。她媳妇说都扎伤了,这么肯定不行。他也说怕得病,怕有什么问题。听口音应该是北京本地人,明白他们话中有话。就问了他想怎么解决,他说给500元,然后写个纸条跟他保证,如果有什么问题还来找我。对于这种要求,除非脑残才答应,由于第一次遇到这情况也有点发蒙。
在超市干了多年的张姐提醒我,让他去服务台找家*福店值班,那天值班的是百货王处长,一个年轻有颜值又有学历的领导,不得不佩服能做到中高级领导层的处理问题确实条理分明。那个男顾客一个劲说怕自己得病要求写纸条保证,王处长说: “有没有病,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您说了算,应该是医生说了算,您怕有传染病应该带您去医院,如果医生说有什么问题,一切费用我们承担。就算报警也是这样,要不您报警也行”。这个顾客自知人家说的没有问题,加上有点敲诈行为,不由得有点心虚,勉强答应了。
处长让我们科的员工月姐带他去了离这最近三甲医院,由于一折腾走的时候都晚上8点多了,医院人虽不多,他们回来也10点了。后来听月姐说,开始医生说这个都几乎看不见不用打针,后来知道他的意思,就打了两针,一针破伤风,还有一针什么来着,打针的时候他挺后悔的,说太疼了。然后在医生的见证下,签了一个不来找麻烦的合同。打针加打车费一共120多。月姐说打车送他回家,但他们坚持要回家*福,回来以后这边都10点正好关门了。大伙都下班了,他们心有不甘却无奈的走了。
这事并没完,大概过了四五天,我吃饭回来,店员告诉我,他又来了说找我(可能看我好说话吧哪怕那天明明是我们家店员接待的他),就问:那个小姑娘去哪儿了?我找她要精神损失费”。我回来时看见他在服务台还跟王处长扯皮,那只破皮的手带了一双超厚的手套,那可是7月份。处长说医生说没问题,并且把那天签字的证明拿给他看。他墨迹半天后来没人理他,灰溜溜的走了。
固执行:有个大概五六十岁穿着有点小讲究的大爷叔,带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来我们店买衣服。开始我以为是父女,后来才发现不是。他让那个女孩挑衣服,试穿了好些衣服,然后挑了一件上衣,一条牛子裤。
说有真维斯会员卡,是前几年办的。我当时就在想前几年办的可能早过期了。在电脑上按照他报的几个号码都查了结果没有,我告诉他可能过期了。就这一句就不行了。他急赤白脸的问我:“凭什么过期?为什么会过期?怎么就过期了?你这个电脑是不是有问题。”我说电脑没问题,会员卡一年不用会过期,结果他又急眼了,又要给我拍照,又有拿我胸卡,整的我好像骂他一样。旁边那个女孩全程没说一句话,然后我家员工刘姐慢慢的劝劝他,刘姐说话慢声细雨,让他别着急。告诉他确实会员卡确实有使用期限。正好有个老顾客也在买衣服,把自己的会员卡给他用了,9折买了两件。走的时候还说:像你这个姑娘不会说话,早晚吃亏。
我到现在还在想我那句说错了,是不是不应该说那句: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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