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犬之歌】第十二章 雪

作者: 灵夜狼 | 来源:发表于2016-11-02 08:19 被阅读0次
    (黄狼黄毛兄妹)

    第十一章 我的流浪狗

    1

      我没有料到年前突降一场大雪。我家人猜测会下雪,到时候通向农村的路会难走,来回都不方便甚至没有车,所以他们本来不打算回去的。就这样,白森没被还给外婆,顺理成章地在我城市的房子里过了年。他长大了,有一身白色长毛。他很瘦,所以也就很健康,不像附近其他人家的宠物狗那样肥肥的。

      白森虽是京巴串,但脸并不像京巴。别人都说他是那种容易养活的小土狗(土串串),白森也证明了他很好养。和大多数城市狗一样,他贪吃,还会对人撒娇,不过也不算娇生惯养,只有我回来他才一个劲地求抱抱。我在外地,没多少人宠他;作为一只平日里得不到宠爱的看门狗,他的脾气也不是很好,讨厌不熟的人逗它,就算对方是小孩子,他也会对其龇牙咧嘴。

      白森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脱了缰就头也不回地乱跑;乱跑也就算了,他还是个路痴。

      我不止一次想要带他去农村看看,我认为他该看一眼农村的旷野,看看那些冰天雪地中还生龙活虎的农村狗。可是我怕他跑丢,也怕他那种坏脾气把本来就对外家狗充满敌意的农村狗惹到炸毛,让他被狠狠揍一顿。

      在我的希望与担忧之中,我忽然得到一个消息:我爸的老同学愿意开车带我们回农村,车很快就会过来。

      我默默收拾起东西来,不时看看白森,抽抽嘴角。

      那是2010年大年初一的早上。没时间把白森送去外婆家了。我们虽然下午就得回来,但那时的白森还很嫩,也就一岁半左右,把他单独关在家里,他大概得哭到我们回家。

      我家人最终决定带上白森。

      我知道,今年不在农村过夜,我是看不到农村的星空了,大概明年过年才能看到。我总是想要找到渺小到窒息的感觉,因为那就像和自己的信仰面对面一般。

    (白森倚在窗口向外张望)

      一路上,白森好奇地看着外头的飞雪,和飞雪下铺满银白的旷野。或许这是他一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感受自然吧。我多么想告诉他,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孤独地站在方框里的树,和硬梆梆的电线杆;这个世界被人类化了浓妆,变得如同异形一般,唯有自然,才是他的素颜。自然还是素颜美。

      不知道白森能否领悟这些。

      我明白农村也有不少改造,并非原本的自然,可是比起城市,它和自然的距离不知道缩短了多少倍。城市构建好了公园,那只是为了游乐而造出的“自然”。

      和自然形影不离的,是原始。从如今城市的生活方式,到农耕,到游牧,再到狩猎,越来越原始,也越来越接近自然。它们的外表越来越野性。野性让“文明”人闪避。

      白森是个例外,因为他只知道找狗,跟曾经的我一样。他不管那些大狗的吼叫,一下车就到处嗅闻着。

      大伯家的狗见白森是我带来的,能自由跑的狗没有怎么为难白森。雪子和花麟被拴住了,雪子急得要命,跳起来大叫。白森也拼命拉着带子要过去——

      我就知道这俩脾气相近的白家伙要打架,只让白森碰到雪子的鼻头。两只狗抽动鼻子嗅嗅,几乎同时吼叫起来,我只能将白森拉走。白森不满地叫着,好像要和雪子大战三百回合……其实若真放他打,如果他能逃回来,他肯定要躲到我身后冲雪子叫,骂遍雪子的祖宗。

      白森一点也不懂农村狗。他在城里横冲直撞的时候没少吃亏,刚到农村就把狗挨个得罪了一遍,还要去追小黄猫。

      暑假时抱来的三只小狗,一只送了人,留下的是黄狼和黄毛。黄狼已经很壮了,黄毛却因为先天不足,幼年生病,比黄狼矮了一截。或许因此,做哥哥的黄狼很疼这个妹妹。

      哥哥护妹妹并不罕见,但重点是白森把外面的狗惹了一通后,忽然看见个体型比他大点的妹子黄毛,于是乐呵呵地要骑上她。半岁大的黄毛哪里肯,不停躲避。黄狼看见这一幕,自然火了,恶狠狠地去赶白森,差点没张嘴咬他。白森还不明白状况,眼睛盯着黄毛,觉得黄狼碍事,想绕过他去找黄毛……

      白森在农村丢光了脸,可他自己不觉得,总是一脸无辜,继续做着那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吃午饭时,我把白森拴在了隔壁房间里。白森听见外面的说话声,急得又叫又跳。妈妈夹起块肉去喂它,喂完走了,它又叫。白森嘴巴娇气,我看看桌上的菜,不喂肉的话还真不知道喂什么。桌上一圈亲戚都有点不高兴,毕竟肉也不是顿顿吃得起的,他们觉得狗顶多有吃骨头的份。大概他们已经开始鄙视城里来的小狗了,这么点的个头,张嘴要肉吃。

      我带白森看过农村狗的饭盆。饭盆里是冻住的不知道和什么混在一起的稀饭。这么些狗,这么大的个头,要是都跟白森一样娇气,早就被农村淘汰了。况且它们不用吃得好就长得壮,没什么肥肉,也少生病。

      我指着一个饭盆对白森说:“看看它们吃什么,你还那么挑剔。”白森不知道听没听懂,看看饭盆,看看我,然后转头要去找他刚相中不久的小母狗黄毛。

      其实白森在城里也是看门狗,他到外婆家那年我正好转学去了上海。我不陪着他,亲戚们最多逗逗他,没人教他什么;我就是不走,在那样的环境之下也不一定改得了他的性格。我不知道他这种性格究竟是因为先天还是后天。当我寒假从上海回来,他的性格就已经定得差不多了。

      可是农村狗从小也没有什么人抱它们,做错了还得挨打(这里的“错”是人类定的对错,个人认为行为对错在自然界是不存在的)。或许就是因为几千年来对天生顽强的性子的磨炼,这种忠诚顽强的基因一代代传承,它们才能在磨难中成长得很好。白森不适合这样的。狗的一辈子也就十多年,他妈妈是宠物狗,也许他上面几代都是宠物,它们不适合这样的。

      宠物通常被顺着大众的意思改造。人类不需要凶猛的狗保护他们,他们要宠物。人类憧憬藏獒的勇猛而把藏獒炒作成有钱人的宠物,反过来又不让它们勇猛,因为那样的它们会咬人。那么,人类究竟喜欢藏獒的什么?大概是从最初的喜欢其勇猛,到现在的喜欢其天价。这是人类的悲哀,藏獒的悲剧。

      很多人说田园犬凶。这是一句废话,田园犬要看家,不凶根本没办法保护家人。白森是半个看大门的,还是半宠物,也凶,经常凶小孩子,因为他们想要碰他,他不高兴,或者我不在的时候,他被小孩子欺负了。具体白森有没有赶走过小偷我不知道,不过大伯家的狗咬过小偷,而且不止一次。该进攻的时候狗就该咬人,不能因为表面上的安定压了狗保护家园的天性。这就好比即使没有战争我们也要发展军事。很多人以为世界是和平的,其实是因为我们有咬人的牙齿与准备,小偷与强盗都不敢光顾我们的国家。

      白森在郁闷中结束了唯一一次农村之旅,我相信他什么也没有学到。说他笨,他从来都是笨笨的样子,也可以用“天然呆”形容;说他聪明,他也真的仅凭自己能力懂了许多,被我接到家里时,内急就要出去,很少在家解决。但我真的希望他能够领悟自然法则。他被人类改造得既弱小又带着毫不掩饰的坏脾气,并不适合生存。

    2

    (雪子)

      雪子和大母猪睡在一起。他被拴在猪圈侧面的方形小洞旁,拖着长链子,足够它由小洞在猪圈内外进出。我从猪圈走廊的门进去看猪,它就马上钻过洞进猪圈。大母猪和它相安无事,不怕它不赶它,我也没在母猪身上发现伤口。

      现在狗和猪挤在一块睡还不打架很少见,不过大人跟我说,他们那个年代,哪有这样的圈,冬天动物都混在一起睡,还能相互取暖。

      以前我一直以为农村狗的作用只有看门,因为现在很少见到野兔,没看过谁带狗打猎的。对于人类来说,兔死狗烹,这是一个成语,其文化反映其风气。田园犬能去猎,可是一些人把兔子打完了,觉得田园犬除了可以吃没什么别的用了。还好田园犬会看门,有一部分田园犬不至于被烹。

      关于兔子到底怎么没有的,大人说是因为三年饥荒,人们见什么吃什么,后来野兔子都见不着了,近年生态有所恢复才偶尔见到一点。

      我还记得零七年在池塘边看到里面一只淹死的刺猬,当时根本不敢相信那是刺猬,拿树枝把它勾过来,发现真的是刺猬,激动了好一会。对我来说,野生哺乳动物太遥远,我以为人口密集的地方它们都灭绝了;我也一直觉得猛禽都是活在高山高原上的。事实是它们中的一些区域性灭绝过,但食草小动物们的繁殖能力让它们回来了。

      大人说,他们小时候,到什么季节(季节我忘了)就牵狗打猎。我没听到他们说用枪打,他们说都是放狗去。当时几乎每家都有狗,那种大狗,有的人家有几条。我觉得那个年代的狗都是比较纯的田园犬吧——偏僻的小村子,谁没事运条别的狗去杂交。他们让狗抓黄鼠狼,抓野兔,那个季节兔子最肥。农村人没钱,那几天他们能吃上肉,狗也能吃到骨头。

      那个时候并不是吃不到兔子就会饿死的,可是饥荒的时候就不同了。饥荒可以让人不择手段地捕猎,他们可以到处下套,不分季节地猎。这不是他们的错,那些年的确饿死了许多人,在兔子被消失的情况下还是饿死了许多人。

      如果我能看到农村狗打猎,我会跟看到刺猬一样激动的。可是我也不希望去打猎,因为人类有牲畜,还占了动物的地盘,不应再索取更多。原始的打猎方式被火枪取代后,让一块土地上的野生动物灭绝是很容易的,人类只要一动,就不知道会牺牲多少动物。而且现代人的没有保留的狩猎,将公母大小一网打尽,不可持续。

      可是田园犬也只能看家了。无法打猎就体现不出它们的才华,就像没有战争,将领的翅膀便无法展开。将领是又希望战争又不希望战争的。如果田园犬跟我想得一样多,它们会纠结要不要用打猎展示自己。

      现在我们要见证曾经的血统并没有在当下的田园犬身上消失,只好看田园犬是如何与家里的大牲口相处的了。

      一只看家狗,和更原始的牧狗一样,都有责任保护并管理自家饲养的食草动物。农村都有猪圈牛棚,几十年前有人放猪,现在没有了,猪都关在小圈里,那样猪肯定不舒服的。不过这里要说的是狗的作用。毕竟狗不知道猪舒不舒服,只知道家人的东西不能丢。它们不仅要在黑夜提防有偷东西的人;偶尔有猪跑出来,它们也会跟猪斗智斗勇把猪看住。花麟就做过这样的事。

      雪子与大母猪住在一起,表现出的是动物间的友好。几十年前如此,现在亦如此。雪子脾气不好,但这不妨碍他与别的动物在一起取暖。在灶旁的草堆上,住着自由活动的狗,我还看过小黄猫和狗一起睡,或者她在狗的身边蹭来蹭去,狗都习惯这样,有的时候也很高兴。

      白森或许是第一只追过小黄猫的狗。

      在城市里,这样的情景明显少了许多。狗见狗很新奇,狗见猫更新奇。它们甚至连和同类相处都不太习惯。它们大部分时间都被关在家里,一只狗孤独地睡觉,两只狗无聊地打闹,只能看到窗口大小的天空……

      田园犬相比城市宠物狗的优势在于,它们大多在农村。农村的田园犬懂得如何与其他动物,与自然相处,而城市宠物狗在这点上明显弱与田园犬。它们没有机会感受自然与生灵,因为它们必须抓紧每天一小会的出门时间找同类、追小猫、标记地盘;有些主人不让它们过多接触别的狗,只是按人类的速度牵着它们走一圈。但其实在狗的视角里,即便一棵行道树下也有大量大量的信息需要分析。

      农村田园犬身上表现出的,是一种原始的力量。自然界的很多物种在一起,并不总是竞争,它们可以习惯彼此,相安无事,甚至结成同盟。原始让狼与人合作,而非残杀。原始的人类也不是滥杀的,他们懂得自然。即使跨越千万年,如今农村还保留着原始的温暖。很多人觉得原始是落后的,但如果仔细看看,急功近利的脱离“原始”的发展,反而比不上原始。人类的脚步太快,只求迅速发展科技,忽视了同时应当保留原始的心灵,于是现在的“现代”人,容不下身边的生灵,报怨满是乌烟瘴气的公路的同时,从不理会还在路边顽强绽放的小野花。

    第十三章 最后的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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