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或阅读中国的古代历史可以发现,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恰恰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潜规则这个词想必每个人都不陌生,哪怕是在当今社会,我们也会或多或少的受其影响,这些现象都有其历史渊源。本期分享书籍《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作者吴思。
潜规则并不是道德善恶问题,我们面对的是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利害格局中的寻常或者叫正常的行为,它基于大家都可以理解的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这些规则的制定者往往是那些掌握了一定权力的人,而在古代,这些人就是官吏。张居正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这些当官儿的为什么要祸害别人?中国民间有句老话,叫做“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用古汉语一个简洁贴切的词来表达,这叫“势所必至”。势之所至,潜规则生焉。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可以转弯抹角将它装扮起来——广大群众爱护掌权者,凑点钱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这些贪官污吏难道就没有一点良心吗?从历史来看,并非如此,甚至很多人还表现得非常有良知,做事也很有原则。但是,潜规则的产生有其土壤,更有其存在的所谓“合理性”。如果一匹狼的节制不能导致其他狼的节制,这匹狼的自我约束对羊群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徒然减少自己的份额而已。在老狼忍不住饕餮的时候,甚至还可能听到一声叹息:它们要是变成刺猬,俺们不就变成清官了么?
这就是大环境。在历朝历代中,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灭良心,心狠手辣,否则就要请你走人。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帝国制度很善于把常人难免的弱点和毛病培育为全国性的灾难。恶政甚至可以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
书中给我们列举了大量古代官场的真实案例,能让我们对古代的“陋规”乃至当今社会中的种种现象看得更加透彻。最后,作者总结道: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祸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如果你对潜规则这个词的由来感兴趣,那么一定能够在这本书中找到答案。为什么很多事情你不亲自去做永远都不知道其中的沟沟坎坎,很多关键规则没有人会用白纸黑字写出来,掌握潜规则的运行机制,对自己永远都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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