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这条路太长了,一个一个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相遇。而后又开始分别,有的人说了一句再见,就再也没有见过。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593c51e787d4d464.jpg)
认识志兵的时候是在上初一的时候,那时候我还不懂社会,他就已经开始了解了,和他待一起的时候,我常常听他吹嘘,曾经多么多么地牛气,说完之后他总会看看我,然后看着天边,感叹一声。我总是在一旁不怎么说话,看着他吹完,就一起起身回宿舍。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6183df00d551c5a9.jpg)
初一那会儿,住的是大宿舍,两个班的人住一起,加一起也有三四十人。每天都很热闹,也总会闹出很多趣事。那时候我们班的人出奇的统一,每每被查寝扣分的时候,我们总是把矛头甩向另一个班,而他们总是冤大头。每每他们老班来的时候,我们总在一旁看好戏,他们会反抗,却还是会被训,又上了一节教育课。自己的班人就在被窝里偷笑,一个个露出脑袋来。志兵是笑的最贱的一个,我至今还记得,他那猥琐的笑容。那时候不知道非主流是什么,也没有杀马特的出现,可我知道有一个词,叫做潮。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38780987fae4cd58.jpg)
志兵看起来总是很神气,印象最深的是总是穿着一套红色的衣服,连鞋子也是红色的,那时候我很羡慕他,可以拥有这么拉风的衣服,我是不敢穿的,我比较胆小害羞。我是个循规蹈矩的学生,很多事我都不敢做,没有那个胆,不敢尝试。看着以前的自己,要自己去评价的话,一个字,呆。两个字,土气。我就是这样的人,因为自卑而不敢在公共场合说出自己的心声,我缺乏自信,在我的初中年代。我是个很土的人,总是穿着不搭调的校服,穿着不搭调的平板鞋,头上顶着像泡面一样的卷发,那时候的我,是站在人群里,也不会被人多看一眼的人。志兵就不一样,虽然他没有我长得高,可长得很痞气,笑起来很坏。往往这样的人是很受女生欢迎的,事实确实如此。我跟志兵是两种性格的人,但不妨碍我和他成为好朋友。那会儿,他喜欢和学校里的小混混待在一起,而我喜欢和乖乖的学生待在一起。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8b2eb49675726561.jpg)
但这两个人,看起来是平行线的两个人,就这样混到了一起。其实我们的思想很合拍,我们不说话,就看着对方咧嘴一笑,就知道彼此在想什么。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两有着相同的爱好,我和志兵都很喜欢打乒乓球。志兵是个左撇子,都说左撇子是很聪明的,志兵就是这样的人,但他从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整天糊里糊涂的鬼混着,顶着一副无所谓的脸,一双人字拖,在校园里到处溜达,有时候还会拉上我一起。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fd7c4ec1689d2207.jpg)
我从小就喜欢打乒乓球,遇到他总感觉相见恨晚。因为他很厉害,换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牛逼,以至于我经常求着他和我一起去打球,天天拖着他去,直到他自己也上瘾了,非要拉着我去不可。我们都是寄宿的学生,志兵来自临近的一个镇,而我是本地人。所以必不可少的,就是每天晚上的自习,大部分的时间我在写着自己的作业,而他总是和女孩子聊着天,一点都不脸红。我则不敢,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我不敢和女孩子说话聊天,不敢和女孩子对视,直到现在,我依然会害羞。我很羡慕他的自由洒脱,还有不要脸的精神。那时候,我记得暗恋过一个同班女生,只是远远地看着那种,呸,真怂,没办法啊!每天的晚自习都要到十点多,快到下自习的时候已经按耐不住了,拿着球拍时刻准备着,是的,打乒乓球已经到了入魔的地步了,大晚上的也去。每天晚上两个人借着微弱的灯光,在球场乒乒乓乓的你击我打。有时候中午不睡觉,就偷偷地跑出来继续打,很不幸,东窗事发,被校警发现了,追着跑。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e724fd73d6139413.jpg)
经验是总结出来的。志兵对我说:这样不行啊,一头老班,一头校警,老班不会罚我们,可包庇不了多久啊,想个法子吧!不一会儿后,两人哦哦哦的笑了起来,没错,就是借着倒垃圾的名义去干。如此种种,现在想起来,仿佛回到了当初。志兵的钱总是花得很快,问他也不知道花在了哪里,所以他总是蹭我的饭吃。每当我从食堂打饭回来的时候,志兵总会像一条饿狗一样,拿着饭碗,笑嘻嘻的出现在我面前。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e8d1fbcb64c8a130.jpg)
“余生,今晚有什么好吃的,让我看看,我突然想到了神农尝百草的故事,最后他死了,我先帮你尝尝”说完就在那开始敲饭碗呻吟,一遍遍地唱着跑调的,《下一个天亮》。
“狗日的,叫哥”
“哥。。”可以给饭了吧!
那一年,时光就是在无声地快乐里溜走。记得有一次,放假了。我回家了,志兵没有回去,这是我放假回来才知道的。这一段记忆,我这辈子都忘不了,我想他也忘不了,毕竟,真的是挺悲惨的回忆。
那天我照常回校,在校门口买了两只大饼,打算回到寝室再吃。回到寝室的时候,里面很黑暗,我推开了门,发现一个人都没有,兴许是都没回来吧。随后坐在床上,正打算吃饼。突然志兵的床上从被子里露出一个脑袋,咋一看,是志兵。我惊呆了,看着这脑袋我吓到了。我说你怎么来那么早?我没有回家,他说。余生,你有吃的吗?我饿死了,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放假三天我都在这里睡觉,没钱了没出去。看着他奄奄一息的样子,连说话都那么吃力,我赶紧把大饼给了他,再把我的水递给他。
![](https://img.haomeiwen.com/i5293340/56516f5424475c65.jpg)
“狗日的,够长命的你,三天不吃不喝都没死”只见他白了我一眼,继续吃着。
等他吃完,吸了吸手指,好像很饱的样子。最后才看向我,两人才哈哈大笑起来。很久以后我说,要是学校放的假不是三天,更长久一点,你可能死了。志兵拍拍胸脯,怕个毛,我要死了,大不了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我觉得被饿死的,好丢脸。
额,好像是这么回事。
就这样,时间如白驹过隙,走了。有一天,志兵的爸爸来了,来卷他的铺盖走人的。叔叔说,志兵不在这里读书了,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叔叔说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照顾他,麻烦了。我说没事,叫他有机会回来玩。志兵走了,后来听人说他回去过,可是他并没有特意来找我,而我也只是听人说他在乒乓球场附近,而我却不曾见过他。当我每次来到乒乓球场的时候,我总会摸一摸球桌。
志兵走后,就再也没有人能够和我打一场酣畅淋漓的球,后来我把球拍藏在了球场附近,再后来我路过那里,它还在那里,我再次把它丢弃了,远远地扔出来了校外。
因为我知道,回不来了。
故事就这样悄悄地收场了,而那些灿烂的日子,像夏花那样,突然迸发开来。
时间像一条河流,静静地流淌,走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