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出现占据了我的一切⋯
从我开始有记忆到现在,我已经喜欢过两个人了。由于种种原因,我从来没有向他们表白过。如今,我和他们俩也渐渐疏远了。
从高中毕业后到现在已经过了八个多月了,喜欢一个人,还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似乎显得越来越陌生。
直到他的出现⋯

不久前,我看了今年炙手可热的强档之一,《爱你,西蒙》(英文原名《Love, Simon》)。除了感动之外,剧中女主角的其中一句台词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参见上图)
那个 “他” 的出现又让我重拾回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也许很简单,很平凡,但如果这份缘来的正是时候,这喜欢,甚至,这爱,就变得一点也不简单,不平凡了。
许多人都拥有信仰,而信仰又有好多种。究竟是多么巧能让我和他的信仰一致?究竟是多么巧我和他都是吃素的?究竟是多么巧我和他住的那么靠近?究竟是多么巧我和他会连续三天在外头碰面?
他向我要电话号码的那一刻,我已经确定自己喜欢上他了。
以前,每次在电视剧或是爱情片里听到这句成语:“茶饭不思”,我总会翻白眼,心想:会茶饭不思到底是要多么在意一个人啊?现在我终于亲身体会到了。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他。见不到他的时候,我就更加想念他了。
上周,我和他一起吃午饭。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相信缘分吗?我想了想:究竟是多么巧能让我和他的信仰一致?究竟是多么巧我和他都是吃素的?究竟是多么巧我和他住的那么靠近?究竟是多么巧我和他会连续三天在外头碰面?我看着他的双眼,口气坚定地说:“我相信。”
在公车上,漫长的旅途开始让我们感到困倦。无聊的他撅起嘴来,开始发出听似像亲吻的撅嘴声。我转过头去看着他,他也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们互看彼此几秒,然后,他又转头面向前方。
这时,我注意到他头发上停留着的一个颗粒。看似头皮屑又似灰尘,我轻轻将它扫掉,然后情不自禁地开始抚摸他的头发。
我们几乎不会见到有东方人的自然发色是褐色的,但他的自然发色确实是褐色的。光滑、嫩白的肌肤,我越来越觉得他好可爱。
再一次,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这时,他做出了他的头像里的表情。我伸出食指,轻轻戳了他的脸颊。
过了这么久,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心跳不断地加速。忽然间,一股冲动就要把我给震昏了。我把头仰向他,撅起自己的嘴,慢慢闭上眼睛⋯⋯
“嗒!嗒!嗒!”
我睁开双眼,直视着天花板。
那句台词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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