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以下的嗜肉人
在刘庄,六子和小七曾经倔强的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村尾,卑贱的连私生子都不如。
可事实上,六子才更算的上是实至名归的刘庄人。给谁做“儿子”没有选择。因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将老死在这里。
六子无父无母,如野草般在荒野土长。他可能做梦都想走出刘庄,夜深徘徊在村口的时候,像个难产的女人。四十多岁的男人了,想找个婆娘享男人的福也是人之长情的事情。是个哑巴、瘸子、寡妇的都可以,只要是个女人,不嫌弃自己就行。
他怀胎十月,又让那些念头一次次“胎死腹中”。
他是那那个被施咒般的木偶人,哪里也去不了。也许,在他心里本来就有座坟,夜黑之后,就会有小鬼出来做乱。排着队嘲笑着他:“丑陋”、“下流”、“懦弱”。
等到天明,他那一亩三分地依旧会守着他。
六子独身一人,还带着一条瘸着的左腿。杀生,吃肉,少言寡语,不仅长的难看,还面目可憎,没有一处讨人喜欢,是彻头彻尾的村尾怪人。
十几岁的时候,六子在一夜之间就瘸了一条腿,他是被狗咬的,从那之后,他眼里连一根狗毛都容不下,刘庄人纷纷议论,同情,他就再也不曾,白日在村子走动。
他不能让村里的人有旧事重提的机会,再遭同情。刘庄的人个个都同情六子可笑的,不堪的命运。所有人看他时眼里都是一个表情。六子也用那种表情看他们,用相互都不理解,又以为都看的很透的表情。
刘婆对他是另一种责任式的同情,但这没关系。他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小时候已经接受了她的恩惠。
能在六子眼皮底下生存下来的野狗就只有黑毛了。男人也许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黑毛能知道,是那对杀千刀的狗男女生下的小七,又将小小的他抛尸荒野。黑毛是小七唯一的“证人”了。
只有三个月左右大的小七,是六子在追杀一只逃窜的野狗时,在村头发现的。六子赖着一股杀性,追赶着野狗,头脑发热之时,差一点就要冲出村外。黑毛就蹲在熟睡的小七身边,像一个忠心耿耿守护少主子的老奴,在天快要黑时等来了杀气腾腾的六子。
面对眼前那个陌生的,娇嫩的的怪东西,他在这个时候,大脑一片空拍,不知道如何下手,勒死他也太容易了,连血都看不到。六子又被脑海里自己杀生的画面给勾住了,沾满鲜血的双手,血泊里奄奄一息的尸体。
想到已经逃窜的野狗,自己再如何为难走出这村子,娶妻生子怕是奢望不上。把这小子养着,等自己将来老了、死了,也算是有个埋尸送终的人,有个伴也挺好。但凡有一天孩子的父母良心发现,辗转找回村子里来,想讨回孩子,就讹他们一笔钱,再用这笔钱,托人到外面偷偷买个老婆回来,也不亏。
时下,正值三伏天。
六子炭黑的胸膛淌出的汗水,发出炭火般的光芒。当他将脸靠近襁褓里的婴儿时,一阵哇哇的哭泣声响起,不及多想,六子做贼般心虚的跑了回去。瘸着的腿,让他跑起来的样子又多了几份滑稽。黑毛跟着这个新主子回了家,活到老死。
六子最终都明白,当眼前这个毫无防备的婴儿,躺在他怀里的时候,老天爷做这样的安排,到底有何用意?
六子很认真的用羊奶对付小七的时候,他不知道怎么笑,他的笑被禁锢在骨子里。村里的人知道六子捡回小七,却都心照不宣的无人吱声。六子只身无牵无挂,去管这闲事的人大抵都会想,怕是有天惹怒他,心生恶念,给自己找麻烦,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的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六子的父母是殉情而死。也有老人说:其实各自在城里安家落户的享福着呢,只是没有人记得六子。他像是真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似的,是母亲遗漏的,是一场车祸的现场。
刘婆是唯一一个让他触摸的到温度的人。六子没有待过一天的学堂,大字不识一个。想想看,既然是老天爷送来给自己做儿子的,那就应该叫小七。六子在上学堂的年纪,刘婆教他学数、认字,可他就是什么也学不到。
《莫忘·初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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