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成熟时

作者: 米糕红糖呀 | 来源:发表于2018-05-22 19:02 被阅读0次

          第一次认真的认识陈奕迅,是因为他的一首浮夸。开头的低吟浅唱包含了太多的内心独白,到高潮的声嘶力竭,又唱到了每个人的心底。而我第一次记住林文也是因为陈奕迅。

          大学读的班级是国防生班,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班里的男生理的都是清一色的寸头。别人还好,但对于我这个轻度脸盲患者来说,认清班里的男同学也成为了我的一大难题。大学不像初中高中,大家对号入座,短铃下课长铃上课,大学相对来说要自由,大家熟路起来自然也没那么快。于是乎到大一上学期结束,班里的男同学我就只记住了个子最高的、个子最矮的以及话最多的。

          好像是大一下学期吧,班里一同学过生日,吃完饭了晚上邀请大家一起到操场去坐一坐,其实说白了也是为了让男生女生熟络起来,为爱情火花的产生创造一个所谓的时机。操场一直都是学生时代谈情说爱的好去处,高中时期有穿着校服走在塑胶跑道,一边还要防着教导主任的小鹿乱撞。到了大学也一样,只是塑胶跑道扩充到了中间的大草坪,也没有了教导主任。

          灯光从远处投过来,把所有人的影子投成一团,我们就这样一大圈的围坐在一起,我的故事也从这个圈开始了。

          “我们来玩击鼓传花吧”张路大声吆喝到。读书那会似乎大家初次聚在一起都喜欢玩这个游戏,一个人背对着大家拍掌,其他人传递一物件,掌声停了东西在谁手上谁就表演一个节目。

          讲真,没点技能还真不太敢玩这个游戏。我虽然自带技能,却是那种无处施展的技能——我学的是钢琴。然而我唱歌也是天生五音不全,就是那种你自己觉得唱的挺好的,别人听了却是直击灵魂。好在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无所畏惧”。于是掌声在我这里停下的时候,我给大家讲了个冷笑话,是真的冷。但冷笑话的好笑之处,是get到它的点配合它笑的人,林文就是一个。

          我的冷笑话只是饭前甜点,正餐还是在后面。大家的表演都很精彩,让人印象深的却不多,反正我到现在还记得的,就只有室友跳的舞和林文唱的歌。林文当时唱了一首陈奕迅的《单车》,很好听,声音像极了陈奕迅。

          林文唱完以后在场女生一片迷妹声,我也忍不住叫了起来“哇!好听!”你们能不能想象那种看着一个人眼睛逐渐变亮的过程?是的,就是我,眼睛在变亮,因为一首歌。

          “哈哈,宿舍就要关门了,要不我们回去吧?”有人看了看时间道。

          “对对对,走吧,下次再哟”有人应到“不然呀我们宿管阿姨又要发脾气了哈哈哈哈”于是我们站起来一起走着回去。

          “你也喜欢陈奕迅?”突然身边传来一个声音问我道。

          我侧过头一看,正是林文。“对呀,你唱的好好听呀!”我回道

          “你喜欢听他哪几首?”

          “《浮夸》呀,最近超爱听”我笑着道“你会不会唱这首?”

          “会点”林文低头笑道。

          “哇,那你唱一段唱一段”,是的,我又眼睛放光了。

          那段时间正是陈奕迅《浮夸》最火的时候,大街小巷走到哪都经常能听到。那会我以为我喜欢陈奕迅的歌,我听懂了陈奕迅。

          当你开始注意到一个人以后,你就会发现,你的眼睛里会经常出现他的身影,他的一个小动作会在你这里逐渐放大,林文对于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进教室的时候我会不自觉的注意他坐在哪里,听陈奕迅的歌我会想起他唱的歌。我不知道当时我对林文的喜欢有没有夹杂了对陈奕迅的喜爱,但这种感觉就像种在心里的种子,没有风吹雨淋,也会一天天生根发芽。

          书上说两个人走在一起,要不就是一见钟情,要不就是日久生情。我跟林文一见没能钟得了情,四年同窗却也没能生得了情,所以这个故事注定只能是遗憾结尾。

          慢慢的到后来,大家都逐渐熟络了。我却没能像青春偶像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喜欢言于表,动于行,我跟林文更多的成了同学、朋友、兄弟。不是男女主角,自然也没那么多声嘶力竭的故事。

          第一次觉得算了吧,握不住的沙就扬了他,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学校组织了校园歌手大赛,林文参加了。那天晚上决赛的时候,我拖着舍友一起去看,打着给同班同学助威的旗号。那会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不敢随便说出口,也不敢轻易让人知道。

          那天晚上林文唱了两首歌,一首《单车》,一首《浮夸》。歌还是那两首歌,灯光打下来,人也还是那个人。林文最后没有获得一等奖,因为评委说,他的声音很好,唱歌的感情也很好,但是歌里充斥着太多陈奕迅的感觉。我当时在台下顿时觉得奋奋不平,却也无力反驳。

          一同在台下的还有隔壁班的小维,一个很可爱的女生,很大方,对女生来说都很讨喜。我听见评为宣读完结果,看见林文走下台,看见小维笑着向他走过去,然后他们一起走了出去,很般配。

          然后我才只知道,原来是他倆呀。后来在学校里面,能经常在图书馆偶遇他们,在校外的电影院前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我会像兄弟一样打趣他们,开玩笑,告诉自己这样也很好。但林文和小维在大四的时候分手了,不知道什么原因。

          陈奕迅的《红玫瑰》里面有一句歌词说的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对林文可能就是这样的感受。从来没有走到一起过,却也成了一直放不起下去的心结。

          大四毕业那天晚上聚餐是必不可少的,大家都放开了喝,大声嬉闹,嘴里说着以后多联系。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五湖四海,以后还能相见的机会少之又少。

          我觉得吧,人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你走过的每一天,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人们怕遗憾,却有多少人能真的做到不留遗憾。于是毕业那天晚上可能是借着酒劲吧,我做了一件现在回想起来也不觉得后悔的事情——我跟林文表白了。

          我发微信跟他,我说“林文我喜欢你”

        “喜欢了很长时间,从听你唱陈奕迅歌的时候开始”

        “我知道你最喜欢的歌手也是陈奕迅,我还知道你喜欢科比”

        “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怕不说以后自己会后悔”

        “林文”

        “你现在缺不缺一个女朋友”

          毕业季是分手季,自然,毕业告白能成功的也是少之又少。

          在那之后,我和林文就没有联系过了。我们的聊天记录停留在了那天,我们也成了彼此朋友圈里的僵尸人。不是不联系,而是觉得就这样吧,各自安好。

          后来我仍然在听陈奕迅,我听了他更多的歌,翻看他每一张专辑,然后我发现,陈奕迅的歌不只是《浮夸》那样声嘶力竭的,还有很多温声低唱却能唱到你潸然泪下的。

        我听了陈奕迅的《富士山下》,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我听了陈奕迅的《落花流水》,水点 蒸发变做白云,花瓣白色飘落下游生根,淡淡交会过,各不留下印。

        我听了陈奕迅的《无条件》,美难免总有些缺憾。

        ……

        我想去听一场陈奕迅的演唱会,已无关林文,只是为了那些唱到心底的词曲,那些藏在歌词背后似懂非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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