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

作者: 林富贵 | 来源:发表于2016-09-29 12:45 被阅读177次
    野马

    我的爱情,生于忧患。

    (一)

    我叫雷潇,那个男人,叫陈翰林。我知道,这样的开场简直俗得令人发指,目不忍视,但既然,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这样生动的,鲜活的,饱满的,回忆着陈翰林,那就用他喜欢的方式,或者说是态度,来完成吧。

    (二),

    陈翰林是个好人,而我,是匹野马。虽然这两者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联系,但是,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好孩子,家里是没有草原的。也许在过去的日子里,他曾经感到过绝望,但在我们初遇的时候,没有人意识到这个悲哀的,注定的,不可逆转的事实。

    大一的时候,我刚进学生会,还是个见习的干事,本来报的是办公室,但因为一张人模人样的脸,被安排进了秘书处,好让我在领导视察的时候给学校长长脸。虽然领导最后微笑点头的对象仍然会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聚餐,唱歌,放的开一点可能还会加上一个酒吧通宵,但也就到此为止了,这就是学生集体活动的常见流程。这张人模人样的脸,让我在第一次部门活动就出尽了风头。有一个叫许晨的男孩子,他比我还大一点,但实在是满脸稚气,所以我仍然叫他孩子。他喜欢我,也可能只有好感,腼腆的要命,但是又凡事都鼓足了勇气去做,认真得有趣。在部门聚会之前,他约过我几次,发现他的心思后,我觉得不应该太直接的伤害他,于是便避而不见,他也不再强求。我以为他求而不得,于是放弃。后来再回想,觉得我真是太过天真了,又或者是单纯的孩子,实在太过执着。

    那天我们部门在KTV包了一间大包间,两个沙发。刚开始没人唱歌,我觉得气氛太过尴尬,于是自觉的打了头炮,待气氛热了,才下去玩。期间,那个叫许晨的男孩子一直企图跟我接触,烦得很,我拉边上的男生一起玩翻数字。这个人是陈翰林。

    陈翰林长得挺好,包厢里光线昏暗,他的脸部线条流畅柔和,泛出光晕,让我目不转睛,完全没有发现一旁的许晨早已蓄势待发,一副准备兴风作浪的模样了。

    他点了一首歌唱,唱完却没有放下话筒,他说:“这些话,我在心里憋了好久,今天,我要让她知道,希望她也能给我一个机会。雷潇,我喜欢,跟我在一起好吗?”

    我以为他知难而退,没想到他百折不挠,还跟我玩个出其不意,当下,我就算直接给他难堪,要他下不来台,他也只能腆着脸受着,但我终究没能这样对他,因为他是在太单纯天真。我说:“我们私下里聊吧。”

    我跟他说,我喜欢一个,可能到毕业都不会恋爱。他虽然是失望的,但总算是听懂了我的拒绝。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句骗人的话,可是谁都没料到,这个谎言的寿命短得简直让所有人措手不及。

    (三)

    我高一那年,我妈开始生病。滑膜肉瘤,一种癌。在这之前,她一直很健康,即使现在病了,也始终乐观积极,焕发着生机勃勃的光彩。她住院治疗,我爸陪护,让我有种他们外出旅游而我独自看家的错觉。长年累月,寂寞而委屈,难以体会她的艰难,无法给予怜惜与安慰,变得疏离陌生,小心翼翼,一触即发。

    大概也是自那时起,我才发现自己的薄情寡义,心肺全无,开始迷恋灯红酒绿,声色犬马。

    我跟舍友的关系很淡,既不争锋相对,也不热络亲昵。在宿舍也很寂寞,只好去夜场消磨时光。我时常羡慕陆小曼,明明我也有才华,相貌不俗,为何不能如她一般养尊处优,肆意快活,为何她遇见了除志摩,而我只能遇见陈翰林。

    (四)

    我和陈翰林的私交起于夜场,那时,我在那个场子也有三两月了,算半个熟脸,说起名字来,也会有一两个点着脑袋说:“噢,那个雷潇。”

    那晚我运气不好,被一个半熟的小子逮去跟新来的家伙喝酒。这样的交际,我通常不会拒绝,但要我供人消遣,我还没那么下作。这是我的原则。原则在很多时候就是个屁。

    那个新来的家伙是个地道的生面孔,有个同行的伴。一身行头不俗,可惜品味平庸,人模人样的假正经都藏不住眉眼间那点腌臜心思。我一见这俩人就暗下叫糟,正要开口推脱,那小子便抢了头话:“雷潇,我们场子的小台柱子。”这小子眼瞅着是要抢我这支花去献这两尊佛,看他那谄媚劲儿,就算初出茅庐的小崽也知道这两位,轻易得罪不得。我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崽,只敢答应不敢呛声,我说:“你这帽子扣得够大的。我来消遣取乐,敢情你们是偷着让我干了这撑场子的活儿了?”我语气不善,摆出一幅不奉陪的架势,那小子也是人精,见我苗头不对,当下就死死将我按在座上:“哪能啊,雷小姐国色天香,往这儿一坐,高朋满座都是不够看的。”

    “够不够看,那都是老板的事,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呢?还是真有打算跟老板分杯羹呢?”

    这样掐着实在没趣,他嘴上未必说得过我,但这钳住我的手是断不会轻易松开的。我扫一眼这桌面,三杯酒,两杯并排,一杯单着,放在我面前。这酒不干净,我知道,他们也知道。这酒不喝,我是走不了的,喝了,我依然是走不回去了。眼下这局势,我实在是有点儿走投无路,几乎放弃挣扎。但是,反派要是这么顺利,故事也没得说了。

    我自知先下脱身无望,便想弄点动静出来,让他们麻烦点也是好的,没曾想,这一动,竟真是顺利脱了身。

    先前我激他两句,他这样小肚鸡肠的个性,自然是受不住要呛回来的。我趁他心气浮躁,没注意手劲的时候,扬起鞋跟就是一脚,踩得他直接把我一个狠甩,我得了这疏漏,闪身离席,只可惜这里场地太小,没三两步,我又被钳住手腕,不过他这次要拖走我,也没那么容易了,钳住我另一只手的人,可不是他那边的。

    “雷潇!找你半天。”

    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虽不露善茬,但似乎也无所图谋。

    “嘿嘿,亮哥,我们那边还等着雷潇呢!”

    那小子虽然没放开我的手,可手劲儿确是小了不少。

    “赵淼淼已经在二楼了,她比雷潇合适。”

    一听这个赵淼淼,我满腹的困惑都顺了。我在这里的时间虽不算太长,但人还是认得清的。那个赵淼淼刚来不久,也是个热场的,长得讨喜又爱出风头,自然没几天就成了半个红人。像我这样来玩的,出点风头没什么,无非是多几个搭讪的,聊得来,坐下来喝几杯,聊不来,推脱离席也未尝不可,可这赵淼淼不一样,客人不放,她就走不得。

    “亮哥,淼淼今天休息呢!”这小子声儿都抖了,还在不死心的确认。

    “今儿个人多了点,你们顾不过来,就让她别休了。”

    这话明里暗里都透着“你瞎了眼,敢招雷潇”的味道。

    “这妮子,来了也不说一声。得嘞,亮哥,既然雷潇您招呼着,那我就不在这儿碍您眼了。”

    这些人,心里就是翻江倒海,惊涛骇浪,漂亮的场面话还是说得滴水不漏。

    (五)

    我躲过一劫,多亏了他,正要道谢的时候,就见陈翰林不知从那里窜出来。男人跟他打了招呼,就又穿回人群了。

    “你认识?”

    “以前很照顾我的一个学长。”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我在他的卡位坐下来,喝了点他的酒。

    “我偶尔来。”

    他也坐下来,陪我喝酒。

    被刚才的事情一搅和,一晚的心情都没了。我起身作势要走,刚要道别,就见他也起了身。

    “要走吗?一起吧。”

    我见他诚恳无害,就答应了。

    十一月的天,就算是南方也暖不到那儿去,何况我的大衣下是吊带的小短裙。我现在只想尽快找个落脚的地方。他似乎看出我的窘境,体贴道:“现在也挺晚了,学校进不去,要不嫌弃,就在我家留宿吧。”

    我抬头看他,忍不住笑出声:“好啊。”他长得这么好,有什么关系呢。

    (六)

    我去他家,典型的中产阶层做派。复式的公寓,装饰的很古典,纤尘不染。

    “你家里没住人?”

    “我爸常年在德国。我小姨怀孕,我妈去照顾她,年前都不会回来。”

    “呵!便宜你小子了。”

    他开了空调,去厨房给我倒热水。

    “我能洗个澡吗?”我问他。这样的话很容易引起误会,可是一身酒气让我很不舒服,何况,他长得这么好,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以,不过现在只有我房间的浴室有热水,只有淋浴,能接受吗?”

    我想他是故意的,储水式热水器放水加热,其实要不了多少时间,但我不想拂了他的意。

    我朝他笑笑:“帮我备一套睡衣吧。”

    我进他的浴室,色调柔和,线条流畅硬朗,分符合他的气质。

    热水浇在我的背上,打湿头发,温暖氤氲,跟他一样。有多少人这样评价过他,评价过他的浴室呢?我不敢自以为是。

    睡衣放在他的床上,床软得连一件睡衣都能压得陷下去。他准备的睡衣,其实只是件衬衫罢了。白色的,干净,结实,针脚细密,有被阳光暴晒过的味道,干燥的触感。要是别人准备这样的白衬衫,我定认为他别有用心,唯独这个人,我想他只是单纯的帮我准备一身干净的衣服。

    我下楼的到客厅的时候,他已经准备好了热可可和华夫饼,正在盘子上挤巧克力酱。他真是太神奇了。

    “一起吃点点心吧。”他端着盘子站在厨房门口,等我帮他拿热可可。

    “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吗?”我进厨房去端热可可。

    “放在沙发上。”

    “沙发?Are you sure?”我好奇这是怎样的沙发,直到他安排好了华夫饼,过来接我手中的热可可,带我走进客厅,我才看见,他过怎样舒适惬意的生活。

    他家的客厅是下陷式的沙发和茶几的部分的被嵌入地板,而且沙发的软皮一直铺到地板上,难怪他说可以放在沙发上。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捧着热可可小口的喝,他问我要要不要看电影,我应他,你怎么不问我要不要睡觉?他被我哽到,但是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以为你不想睡觉。

    我们最后还是窝在沙发上看了一部电影,挺老的电影了,文艺片,情节跳脱,晦涩,情绪阴霾,还有轻微的裸露。

    他真的长得很好,屏幕的冷光映在他脸上,毛茸茸的,晕出一层漂亮的轮廓。他转过脸来看我,我们四目相对,接吻。

    我很困。

    (七)

    从他家出来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在一起了。我知道我们不会长久,陈翰林不知道我会离开。所以后来我要走,他莫名其妙,他挽留,我也不知所措。

    我跟陈翰林在一起两年,安稳,波澜不惊,家长里短的温情。他很享受,我很煎熬。我厌倦了这样的平淡无奇的日子,任何一点被风卷起的沙粒,都像是一把钊子,钊开这罩住我的石塔,透出光来,何况这不是一颗沙粒,一把钊子,这是一份长情的念想,是一把利斧。

    大二那年暑假,我遇见了八年前喜欢的人,时间在证明,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得不到的一如初见,有缘再见,不改初心。

    那人是个鼓手,我在假期的最后一个活动上见到他,也是他的最后一个活动。他在我一年后可能会去的那个城市,而他一年后未必会在那个城市。为一个念想万苦千辛,这是陈翰林不能理解,不能体会的情感,所以我最终是要离开他的。

    (八)

    我读的是三年专,可继续考本,陈翰林读的是四年本,我想他可能会继续考研。

    大三那年三月,我的统考成绩出来,我考上那座城市的学校,我要走了。我约陈翰林出来道别,我说,我要走了,以后可能都见不上面了。这两年,要谢谢你,你保重,我走了。

    他很讶异,甚至惊愕,他说,我可以去看你。

    不用了,太麻烦你了,而且……

    不麻烦!

    而且我会困扰的。

    老实说,这样类似与纠缠的对话让我很不舒服,我没有想过他会挽留,正如他没有想过我会离开。但不管我们怎么想,结局都是稳如泰山,不可动摇的。

    (尾声)

    我在去往那座城市的动车上回忆陈翰林,憧憬那个打鼓的男人。

    也许有一天,这匹野马会变成家驹,也许有一天,有人会买下整片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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