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之争

作者: 少叔夜 | 来源:发表于2018-11-04 05:06 被阅读0次

    看过那么些史书,每当看到皇帝归天,留下遗旨的时候,就想,肉戏来了。

    称谓之争

    老的走了,新人上位,就得分分位置,发发福利,然后大伙齐心协力,共同建设美好的明天。

    我们都知道,人无完人,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有一个情况特殊——当他死了的时候,就是其余人等认真,正经的时候,彷佛面对的就是好人一般。

    皇帝死了,太子要哭;领导死了,下属要哭;老公死了,媳妇要哭。

    作为利益攸关者,他们往往边哭边追认一些印象(对故去的人),边追认印象边盖棺材(防止他们爬起来?),最后一盖棺就定论(大伙内心都很开心)。

    为何?

    因为本尊不在,管不了你了,你爱做甚做甚。

    也因为他们没法反驳,说不了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等你走了,第一件事不是给你下葬,而是先给你定性。你这一生如何如何,做了什么好事,又做了什么孬事,是平平常常,是轰轰烈烈,还是即平凡又伟大?

    这是“命名权”,舆论基调的命名权,也就是解释权,掌握了舆论的命名权就是掌握了历史的解释权。

    有时当权者似乎想法都很一致。

    看《人民的名义》,里面发生了暴力拆迁大风厂的事情,差点闹出人命,最后被定性为“某某事件”。

    我想起有次偶然看了个资料,觉得有趣。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10日,在重庆较场口发生的一次集会被载入史册,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是一些民主爱国人士在举行“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当然这个主题当局好像很有些意见,所以大会时发生了骚乱事件,大会主持者李公朴、施复亮遭到殴打,郭沫若、陶行知、章乃器和新闻记者及劳协会员等60余人也被打伤。

    这么看来好像没出人命,就是一些当局不太喜欢的人挨了打,流了点血,貌似没甚毛病。

    网上还有“理性家”研究、区分到:有些还未必是被施虐造成的,说国人素质低,行为规范不是很端正,是人挤人相互推搡和拥堵,自我造成的不好的极个别人的流血现象。

    他站着说话不腰疼。

    但我党很重视,这个事情被中国共产党称之为“血案”、“惨案”,记录史册警醒后人,顺便加入民族的血泪史中。而国民政府方面则轻飘飘的称之为“较场口事件”,暗有教训世人,好好安顺之意。这么一看,态度昭然。

    这就是话语权和舆论阵地的重要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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