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来说说明代的重要法典。
一是《大明律》。
明太祖朱元璋时期颁行,共计7 篇 30 卷 460 条。 它一改传统刑律体列, 改为名例,户, 礼, 更,兵, 刑,工的七篇格局, 其律文简于唐律, 精神严于宋律,以适应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二是《明大诰》。 名称来源于《尚书. 大诰》。
是朱元璋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整理汇编而成,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诚臣民的特别法令, 具有与 《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
它集中体现了 "重典治世" 和 "重典治吏" 思想,是特别刑事法, 效力高于律,法外创刑, 空前普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大明律》 中原有的罪名, 《明大诰》 一般都加重了刑罚。
甚至《明大诰》的内容也列入了科举考试中,它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当时,几乎每户人家必有一本。
三是《大明会典》,是对 《唐六典》的继承和发展, 明英宗时开始编修, 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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