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我好像忘记了如何写字,忘记了如何去完完整整地写一篇文字。每每写起总是情感有余而笔力不佳,行文粗野、结构混杂,但着实不想浪费这大好青春的愁绪和似是而非的念想,固写下此文以抒之,还望观者见谅。——————题记
名为“黄金时代”的陷阱
我也渐渐忘了是因何事而感到困扰,只到了我懵懵发觉时才发现已上升到了“人生大事”的程度。
正如每个人成长必经的彷徨和迷茫一般,我陷入了一个名为“黄金时代”的陷阱之中。那个所有诗歌、影视、伟人都在歌颂的“黄金时代”——————人们称之为二十岁的时候。
人们常说“十八而立,青春万岁”,或许高中还是太过年少,口号一念便觉得激情万丈。直到大学里度过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二十岁”,我开始发现我上当了。
诚然,我一直以“人性本我”的真实世界论调极力与庸常大众划清界线,甚而时常贬低青春脑残励志剧里的傻白甜,但孤高的我竟然也会天真地期待二十岁。
关于远行
记得,年少时看过《双chen记,南夏》,书中的扉页那句便曾深深吸引着我“4个国家,19个城市,13680公里,这是他21岁的夏天”,具体的数据可能记错了,但年少时看到那些数字的震撼,和将扉页捧在手心小心翼翼地反复研读的心情都清楚地印证着那时年少的憧憬。
但是直到高中毕业旅行,不管是旅行前的打工生涯还是旅行途中的迤逦风景都只在一瞬或者较为短暂的时间里让我快乐,尔后便是漫长的对欢愉、对意义的思考。
关于爱
又或者是对爱情,我承认乍见之欢曾一度让我对生活及其未来的归属因为可预期而感到快乐,但久处不厌却着实难以做到,我想这就是大多数有情人终难成眷属的原因吧。
或许是我太过理性,一切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不敢背上负不了的责任,关于未来、关于她、关于我们。
或许是我太过怯懦,没把握的爱绝不轻易说出口,所以我只敢说出“喜欢”而非“爱”。
我知道在享乐的年纪活得正经着实是累的,但当你学会了思考就很难停下或者做有违自己思考的事。
不管是影视小说里的海誓山盟,还是现实存在的名人韵事,都有许多后人传唱。不正是因为其“稀有性”而被不断被人赞誉和歌颂的吗?
正是因为庸碌大众难以做到,我们才会孜孜不倦地祈祷与神化“传说中的爱”。
关于人设
“我的生命里总是充斥着一股没来由的自信和一腔孤勇”,当我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意识到了我巧卖“人设”的嫌疑。
正如许多人总会给自己贴上“天真”、“直性子”、“暴脾气”等的标签的时候,这是个双向暗示:其一,暗示他人自己的个性以求他人以对此个性的方式对待自己,以满足自己借他人之力达到此个性。其二,自我暗示自己便是那样的人,即使出错或者受到赞誉也可大行其道,“抱歉,我性子直,说话就那样”等。但不管是哪一点都是狡猾的,对“人设”的绑定。
关于“真正的英雄主义”
诚然我曾说过“只有看透了现实的黑暗且仍然不屈服于现实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主义”,但在被愁绪充斥大脑的非理性或者实则是真理性的场合下容我撒个娇。
有时我会思考英雄之所以为英雄是否因为其本身就是英雄。就像史书上常书写的伟人丰碑,如若他们不是他们还会有多少人记得、还会有多少人传颂,显而易见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是英雄的历史。
但又如何才能算得上英雄呢?英雄所做之事为常人所不能,是谓有能者,其次有能且愿贯行其道,为之不屈者是谓英雄。
但又有多少人能行英雄之事,而有能者又有多少愿贯行其道呢?
所以英雄尽然是少数的,撇开主观意愿来说,天赋也便是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就像你永远无法祈祷乌龟能飞上天一样与小鸟竞速。
看透了英雄之事便逐渐理解了平庸,但理解了平庸却还不愿相信自己便是平庸大众种的一人便是十分痛苦的。
“我的生命里总是充斥着一股没来由的自信和一腔孤勇”,或许是我太过自命不凡,总觉得命里什么都不缺只缺“伯乐”,如游龙困于浅滩,有朝一日得了机缘便可直上九霄、戏珠游霓。
但现实的一个个巴掌却打得如此响亮,不管是《简书》、《头条号》、《企鹅号》都曾有过起色,但却像昙花一现般转瞬即逝,尔后便无一点波澜。
有人告诉我,艺术、文学本就穷困潦倒,若抱着利益的心态本就自寻苦恼不如学个一技之长,但幼稚如我还是更愿意相信“理想”与“现实”中间的灰色地带足够我酒足饭饱。
不管是年少时大家的赞善、还是比赛时风采的展现所得到的肯定、亦或是网上许许多多的认同,都曾支撑着我走过那些曾寂静无声的岁月,那段我隐匿于庸常大众的岁月,那段后来回味我感慨着是文字让我开始有别于常人的岁月。
虽然并不想励志,但写着写着总会扯到点鸡汤吧。或许是因为我还在低谷期,只会对自我反复否定,亦或许我还是太过幼稚还不肯认清现实,但对于我所喜爱的文字而言我仍是那个不老的风马少年。
关于“人性本我”
诚然,比起“人性本恶”,我更愿意相信“人性本我”。
在说到这个话题之前,我要先感谢我曾参加过辩论赛的那些经历和年幼时父亲对我的“口无遮拦”没有横加指责,是这些所造就了现在的我,让我灵魂得以自由,思想得以飞跃,不安于固有的意识。
人们自古以来都在对“人性本善”亦或是“人性本恶”争论不休,但仔细想来你便会发现不管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都是因持方不同、立场不同所造就的局面,“善”与“恶”的界定本身就无从下手,人们只是在通过自己的主观推断来为我方最有利的印证找个大行其道的说法罢了。
所以归根到底,人性是本我的。就拿网上的“杠精”时常争论的“爱狗人士”话题开始说起,简单来说一方观点是“鸡鸭鱼都能吃,凭什么狗就不能吃”,随之而来得出的结论便是对方是伪善的圣母;而另一方则认为“拿肉畜与宠物比较本身就不存在可比性,这是种混淆概念的说法”,得出的结论则是我不是圣母,即使行了圣母之事也是事出有因。
好了,放下双方的成见不谈,吃狗也好爱狗也罢,反驳他人言论也好、抒发己见也罢,不都是在对自我主观意识的放大吗?
其实简而言之,人们之所以爱狗都是因为“狗”这类物种是普遍作为“宠物”的最优解,也就是说狗在许多方面上表现得比其他物种更适合做宠物,可能是外貌上的、性格上的(听话、互动等)。
但肉畜普遍因为无法满足以上的条件就只能作为餐桌上的食物了吗?回答显而易见,想想你们的晚餐、早餐、午饭,亦或是前几天的食物。但我这并不是存粹为了印证狗肉能吃,相反那些在许多人宣言吃狗时,爱狗人士为什么就不能宣言爱狗呢?言论自由恰恰体现于此,双方观点不融并不代表非此即彼。
但听了我以上的推论,有种感觉就显而易见了,不管是爱狗还是吃狗都是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所以人性本就本我的、自我的。
我时常感到惊讶,人类以“万灵之主”的身份自居,难道不是主观意识过甚所产生的错觉吗?
与其为了“人性本我”而遮遮掩掩,不如坦然受之,于其中寻找乐趣。
关于“精致的利己主义”
前面那番论断本已表明了我的思想,但直到某个辩题,我又和昔日的辩友讨论着“利益”与“感情”哪个在人际交往中更为重要时,我的潜意识毫不犹豫地让我站在了“利益”的那一面。
其实利益不单单只存在于物质,对于情感的依赖也是种利益。
人类生来本就是种孤单的物种,所以人们常常喜欢群聚,于是开始出现家庭、部落、乡镇,乃至国家。
但究其根本,还是利益作祟,一个人在蛮荒的远古时代或许生命的周期不过一天,但抱团取暖或许可以活得更久,这既是现实也是情感,这种情感源于“安心”,在语言体系还未完全的蛮荒时代“安心”只是种潜意识的感觉。
而发展到现在,城镇越来越密集,而并未被相反地淘汰掉,证明了远古基因仍在默默发力。
接着,我们讨论牺牲。记得在《寄生兽》种初次看到那句台词,“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会为了其他物种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原句记不清了)时,心中咯噔了一下。
但仔细思考,其实还是利己主义在作祟,牺牲是为了去除源于在意或心爱的人所受到伤害时自己所蔓延出的内疚感而所做的行动。为了自己不会在良心上难受或者过意不去,人们总会大义凌然地做出牺牲,但从实质性来说还是自我的,比起物质上的利己主义,我把饱含情感的牺牲在内的才称之为“精致的利己主义”,也更是为了印证人性本我这一立场。
关于存在
二十岁的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疑惑,关于存在、关于意义、关于我黄金时代的若干个疑惑。
但不管是如此哲思的问题,还是当下我们所面对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都值得我去揣摩、深思,我很庆幸自己的思想如此跳跃,以至于我时常印证自己如何存在、和存在的究其根本又是什么。
但如果在如此混沌惆怅的黄金时代有人能为我解疑答惑、展开新的思路,我也将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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