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故事的最开始,我必须要形容一下夏涣年。眉目干净,眼神清澈的少年,不喜与人微笑。处世优雅,被众多女生爱慕,却甚少与谁有暖昧。
全校有一半以上的女生提起夏涣年,都会一致先露出甜美的笑容。
他不是那种看一眼就能走到人的心里,却绝对是一旦入侵你的脑细胞,便再也无法将他摒弃出局的男生。他是那么的美好。
对于我这样发育尚不全,又自卑又不算漂亮的高一新生而言,与夏涣年的交集,几乎为零。
然而,铁蛋与细索却打了一个无聊的赌。大致是说如若细索在六天之内追到我,铁蛋就须支付人民币200大洋请对方吃饭。
当然,关于打赌的事,是不久之后我才知道。
细索果真是情场高手。
一封比一封情意绵绵的信。轰炸得我还几乎以为自己真的有超强魅力。
结果,这个一度被众多女生仰望过的少年夏涣年,竟然在细索递给我第十封情书的时候,从我身边经过,漫不经心地对我说,爱情只是给漂亮的人触摸的,小心陷井啊。
呃?
我张望了一下四周,从细索脸上充满敌意盯着少年的表情,我才确定他刚才是在对我说话。
可是,他说什么?他竟然说爱情只是给漂亮的人触摸的。这么说,就是证明他觉得我长得非常不漂亮,没有资格说爱情喽?
我承认我的脸蛋不算漂亮,但也绝对不算难看。更何况爱情不是以容貌来谈资论格的。
于是,我用与细索一模一样的敌视目光盯着少年。是很凶悍的盯。
什么都没有说。
而细索在这个时候,也适时的借出手来,故意很夸张的牵起我的手,举高,高过少年的眉眼:“怎么样,夏涣年,老子追女生几时轮到你说话了?”
为了满足我卑微的虚荣心,我故意配合细索,高调地从少年面前经过。走出很远,还不忘回过头对少年扬眉一笑。
【二】
第二次见到夏涣年,我正独自坐在角落哭得狼狈。一个钟头之前,我亲耳听到了,细索与铁蛋的聊天。我才知道,细索追我,不过是与铁蛋的一场赌约。
当然,我哭并非对细索真的动了情,而是不愿相信夏涣年的话这么快被证实。
夏涣年,你一早就知道细索与铁蛋的打赌,是不是?
呃,是,所以……
男生没一个好东西。
可我……
解释就是掩饰。我愤怒的打断夏涣年。我想,在夏涣年的印象里,我一定是个霸道任性又蠢得要命的女生。
后来的一段时间,只要有夏涣年出现的场合,我都选择绕道而行。连我自己都弄不明白,明明是细索的错,而我却似乎更讨厌夏涣年多一些。
也许我对夏涣年的关注,是从我讨厌他开始吧。
而这样的讨厌,是多么笨拙得口是心非。
明明见到他,心里有七分开心,三分紧张,却还要盯着他的背影欣赏一会后,再故作厌恶的转身离开。
我自以为将这小小的虚伪矜持到了天衣无缝。
可是,那一日,夏涣年还是站到了我面前。带着一如即往的淡漠,乔凉迹,不许喜欢我。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先是一惊,然后是满脸羞红的尴尬。
更令我觉得捶胸顿足懊恼不已的是,面对夏涣年凛然的逼问,我竟呆得忘了否认,只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于是,关于乔凉迹喜欢夏涣年这件事情,第一次正式从我脑海里闪现。我想了很久很久才不得不承认,这诸多日子以来,我对夏涣年的反常心态,是缘于我喜欢他。
然而,这终究只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单恋。
夏涣年竟然如此毫不遮掩的告诉我,他有喜欢的人了。
我于是非常之厚脸皮的说,我就是要喜欢你,就是要。怎么样?怎么样?
后来的后来,在我想起这句话时,都会不由得红了脸。原来15岁的乔凉迹,就已具备死缠乱打的“美德”啊。
【三】
我开始用很笨拙的借口接近夏涣年。比如:我的单车坏了,能不能载我一程;又比如:能不能借数学笔记一用。
明知道会遭来拒绝。却还是这么做了。我不过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引得夏涣年的注意。
我写了无数张留有我电话号码的纸条给他。而电话却始终没有响起。
等得近乎绝望时,夏涣年竟然来找我了。
很久之后,我都记得那个下午,夏涣年眼睛里的茫然,氲氖了一片又一片潮湿。他站在一棵大树后面,带着请求的目光。
凉迹,我有些慌了,紧张的听他继续说下去,陪我去喝一杯,好不好?
好。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喝下那么多的酒。身边的夏涣年不知道是真醉了,还是太过伤心。他不断的叫另一个女孩的名字。
曾恩晚,曾恩晚。
他说,恩晚,为什么你要一声不响的离开,为什么又要与别人在一起?
他说,涣年是爱恩晚的,很爱很爱。
他说,恩晚,回到我身边来,好不好?
……
夏涣年,当你双眸纯澈的给我讲那些关于你与曾恩晚的故事时,你一定不曾看到身边的女孩是如何大口大口喝下那些冰蓝色的液体。
其实那些酒真的不好喝。甚至它们将我的胃塞得无比难受。可是,你一直在倾诉啊,你一直在讲那些我未曾参与的回忆,我便只有一直喝。
终于,你不说了。世界安静了。我以为你是注意到了我的难过所以才扼止回忆。当我转过头去看你时,却发现原来你只是双手抚面,压抑不已的在哭。你一哭,我又心碎了。其实,我比你还要崩溃,我比你还要难受啊。
我崩溃的,不只是你的心里装满了另一个女孩,而是我开始知道,无论我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喜欢你,都无法挤进你的回忆里。
可我还要装作滑稽的说,夏涣年,你哭的姿势不对。快笑一个再看看。
天知道我只是想逗你笑。
结果,你竟然不顾一切的哭出声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男生那么崩溃那么无助的哭。
【四】
夏涣年,你对我形容恩晚的时候,我听得多么伤心啊。你说,她是我最温暖的天使。她的眼睛似沉寂的湖面,令人安稳。她的手指很细很骨感,握上去令人心疼。你喜欢听她叫你夏。如果可以一辈子听她这么叫你,那么,这世间没有什么比得上这般幸福。
你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恩晚喜欢喝夏伯母炖的花旗参鸡汤。因为有妈妈的味道。恩晚喜欢一切怀旧的东西。比如景德镇的瓷器,绝版的黑胶碟,邓丽君的歌。
恩晚十五岁的时候,你紧张的牵了她的手。潮湿沁满了整片掌心。每天放学后,你们会去街口买一块杏花糕分着吃。
恩晚十六岁的时候,镇上开了一家叫“蔷薇晚”的奶茶店。你们常常会去那里共喝一杯奶茶。然后将各自想说的话写在纸条上,第二天再交换看对方的心思。
你在十六岁的某一天,突然学着电视里的台词,第一次叫她亲爱的。虽然你们尚不懂这个词要聚集多少的爱。可是,你很想用这个称呼来叫她。你说,亲爱的,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多么美好。
恩晚十八岁的时候,你随夏伯母离开了蔷薇镇。在汽车发动的那一刻,你终于放开恩晚的手,你说,恩晚,假期的时候,我会回来看你。我会每天打电话给你。我会很想你。
最后一次与恩晚见面,是在恩晚十九岁的冬未。寒风逼仄袭来,恩晚将身体裹进你灰色的棉衣里,却还一直嚷着说冷。
她说,夏,你会记得我多久?
她说,夏,如果我消失了,你会找我吗?
你不曾预料这是一场暗兆。你那么用力的抱着她发抖的身体,你说,亲爱的,我爱你,我爱你。
然后,冗长的沉默。你听见恩晚“咯咯咯”的笑声。她说,亲爱的,能够听到你这么说,我已经知足。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生都要幸福啊。真的。
那是曾恩晚第一次叫你亲爱的。
也是最后一次。
那之后,你失去了她的消失。你寻遍蔷薇镇的每个角落,都找不到了恩晚。甚至于连福伯也对你三缄其口。
你瘦了,你憔悴了。
你执着的以为只要等待,恩晚总会重新在你生活里出现。
可是,就在那天,在你十八岁的生日那天,你接到恩晚的电话。她告诉你,她辍学了。现在在一间大公司上班。与妈妈住在一起。
她告诉你,以后你要叫她恩晚姐。因为她比你要大。不要再像之前那样叫亲爱的了。
她还告诉你,她刚与一个陈姓男人订了婚。对方家境荫实。
她却拒绝告诉你,她到底在哪一个城市。
电话的彼端,不时传来男子间断与恩晚说话的声音。
你于是重复问恩晚,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你,只是你不断的能从电话那端听出幸福笑声。也许,这已经是最好的解释。
多久之后,我一直回忆那个暮色四合的夜晚,夏涣年就在我身边。我们都喝得很醉。彼此说了很多话,也落了很多的泪。
我却觉得那是多么浪漫的一个晚上啊。虽然浪漫总是以伤感为铺垫。我将头靠在他的臂弯里,我借着酒精的力度对他撒娇。我其实并没有醉得特别不省人事。至少我还是能够记得,他对我讲的那些与恩晚有关的曾经。至少我还是能够记得,在他的眼睛与我对视的那刻,我问,夏涣年,可以不可以假装这一刻你是爱我的?
他说,乔凉迹,我不想骗你。
我卑微如尘的心思,就那么坍塌在了爱而不得的伤里。
【五】
夏涣年自此变得寡言沉默。整日埋头于数理化公式和枯燥的英文单词中。
虽然我分享过他的故事,拥抱过他的肩膀,触摸过他的眼泪,可是我们之间仍然隔了千山万水,隔了银河与光束的距离。
永远只是在他难过的时候,夏涣年才会想到来找我。
永远只是不厌其烦的在我面前提及另一个人的名字。
他呈给我看他手臂上的伤。他说,这里最早纹的是一串字母,ZEW。当我生恩晚的气时,我就把这个纹身洗掉。可是,我并不是真的要生她的气啊,所以我就又去刻,如此反复。
他说,为什么纹身可以一次又一次重新开始,而我与恩晚却不可以?
他的掌力真大,捏得我的手生涩的疼。我的眼角泛出潮意,为了不让他发觉我想哭,于是我故意很大声的说,夏涣年,人家不是告诉你已经订婚了吗?不是说让你叫她姐姐的吗?为什么你还这么固执?
那天我真的很生气。
于是我丢下他一个人在操场上,自己先走了。
气消了后,我决定去纹身。我想知道,是不是将一个人的名字刻进身体里,就能够把爱放进灵魂。就可以生生不息的爱下去。那个纹身师傅的手艺很滥。我真是有一点胆怯了。我以前不知道纹身还要在身体里动刀的。我从小就害怕手术刀啊。
他说我是他的第一个顾客。所以他也很紧张。
他说,你要想清楚,就算以后要将这个纹身洗掉,这里也会留下一道疤痕。
苏打水的味道真是呛鼻啊。我几乎要昏厥。可还是咬咬牙,挺了下来。我只是想让夏涣年知道,我是可以比爱自己更爱他的。我连那么难闻的苏打水都忍了,我连手术刀都不怕了啊。
【六】
夏涣年在看到纹身时,确实被震撼了。不是因为刻了他的名字,而是我皮肤因过敏而红肿得刺目。他问我,疼吗?
我在他灼烈的目光内,笑着说,不疼。
而其实,我疼得快要哭出来。
也许是我真的感动了夏涣年,在那一年的元旦晚会上,他为我唱了那首只为恩晚唱过的歌。邓丽君的《不了情》。
他在台上说,我要把这首歌送给乔凉迹。
听上去是多么昭然若之的表白。于是全校都在传着我与夏涣年恋爱的事。班主任甚至在办公室严辞厉色的教导我一番,不许早恋。我表面上赞同,内心却开出了花朵。
我以为自己真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将夏涣年从恩晚给予的伤害中拯救出来。
可是。
我不得不承认,在曾恩晚面前,我所做的一切都那么苍白无力。
那天,我突然特别特别的难受。我觉得我的身体快要裂了。于是去找夏涣年。我只是希望他能够安静的陪在我身边,哪怕什么都不用说。可是,他拒绝陪我。他说,如果你难受,就去吃顿好吃的,或者去宿舍休息,不要上课了。我现在忙。不要无理取闹。
然后电话就挂了。
我知道,他所谓的忙,仅仅因为他听说城东一家音响店有那张他找了很久的绝版黑胶碟。他要赶过去买而已。
那是曾恩晚最喜欢的专辑。
【七】
所以,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告诉夏涣年,其实那天的我,真的很难受,不是无理取闹。因为我身体里的纹身开始溃烂,细菌感染。医生说必须洗掉纹身,否则将会持续恶化。重者会引致败血症。
我真的不舍得将你的名字从我身体里洗掉啊。所以我咬咬牙对医生说,不可以洗。
然后我转身就离开了那家医院。
我宁愿疼也要能够与你保持着最咫尺的距离。可是,当我晚上见到你的时候,你竟然告诉我,过一个礼拜就要去英国了。我一愣,别开玩笑,哪能这么快,找学校,签证,申请都不只一个礼拜吧。
你说,这些我家里之前就一直在帮我办理了。现在所有手续都齐全,只待过去。
你说,这里再没有我留下的理由。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恭喜你还是该哭泣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慢慢的走进了你的心,可原来还是一场那么空的遗憾啊。
我只是很想问你,到底你有没有一丁点喜欢过我呢?在醉酒拥抱我的时候,在看到我手臂上刻有你名字的纹身的时侯?又或者在将那首歌献给我的时候。
到底有没有呢?夏涣年。
可是,可是夏涣年,我很爱你。我那么那么的爱你啊,这也不能成为留住你的理由之一吗?
我一口气说了那么多的话。
你只是那么安静的看着我的眼睛,然后轻轻摇头,说,对不起。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明媚。
而我还是没能忍住,在夏涣年的面前号啕大哭。我的爱情彻底崩溃在无疾而终的徒劳里。
【八】
夏涣年登上飞机的那天,我决定前往蔷薇镇。我想知道那个盛载夏涣年与曾恩晚的地方到底有多么的神奇。
在此之前,我从不知道世界的地图上,还会有如此美丽的地方。是那么避世的一个小镇。稀落的人群,蜿蜒而至的河流,嶙峋碧绿。路边长着不知名的花朵。
抬头的石碑上写着一一
蔷薇镇。
我循着纸条上的地址,开始寻找蔷薇街13号的门牌。不远处的路口停着卖杏花糕的小摊。穿着朴素衣衫的老伯从身边经过时,对我露出慈和的微笑。
途经那家叫“蔷薇晚”的奶茶店。店面不大。装修却很是个性。满是涂鸦的墙面,铺泄了一墙的花朵。在里面喝奶茶时,可以在便笺纸上写下一些心情。那些花花绿绿的纸贴满了一墙。喝完一杯椰果奶绿后,我在便笺纸上写着,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成为一个叫曾恩晚的女孩,哪怕只是一天。因为那代表着幸福啊,被夏涣年喜欢的幸福。
我继续朝里走,好不容易在最里弄靠河边的地方,我才找到福伯。蔷薇街13号的主人。
那个时候,我才发现,福伯的眼睛是完全看不到东西的。
他只能循着声音的动静,拄着拐杖,急切而绊绊蹑蹑地过来,你是恩晚吗?是不是我们家恩晚?说话呀。别让你老爸着急。
我说是,是。
这个答复连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太过崩溃,以至于才那么想成为一个叫恩晚的少女。
我最终都没有见到曾恩晚。是啊,连夏涣年满世界寻找都没能找着,我又怎么能见得到呢?
只是,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做到放弃的。比如我终于去洗掉了夏涣年的名字。我终于可以忍住不拨他的电话。我终于可以与其它的男生约去吃一顿饭,看一场电影。
我终于也学会安静的学习。成为像夏涣年那样优秀的学生。
【九】
这个故事讲到最后的时候,我与夏涣年也终于生疏成了最开始的陌路。虽然我有他的电话号码,有他的邮箱,有所有联系到他的方式,可是,我知道,无论我做再多,我都走不进他的世界,与其这样无望,这样悲伤,不如就此相忘。
只是,我身体上的疤痕去不掉,我记忆里的片断剪不掉,我爱听一首歌的习惯戒不掉。
我以为在这个流行很快过去的时代,像我与夏涣年一样听邓丽君的歌会掉眼泪的人已经绝迹。可是,那个雨天的午后,我在一家商场里遇见一个眼神清澈,动作迟缓的女孩。
那时,商场里正播放邓丽君的那首《不了情》。突然的,我看见这个女孩子弯下腰去,不顾身边川流不息的人群和喧嚣,像动物那般狼狈的哭泣。
好奇使我慢慢移到她身边。
良久良久,我听见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的女孩,对身边的中年女子说,“我很想夏,真的很想很想,妈妈。夏在哪里呢?他过得好吗?他一定过得很好吧?我希望他过得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幸福。他是我最喜欢的人啊。”
她的眼睛匍氲了一片一片的潮湿。
但是我却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恩晚,其实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事实的真相?也许他并不介意当你的眼睛呢?更何况这种病是你爸爸基因里的遗传,谁也不想。”
“妈妈,我就是知道夏不会介意,才要离开他。我希望他过得幸福,希望他的生活没有任何缺陷。如果他身边站着一个双目失明的我,就注定永远无法完美。妈妈,我不想这样。”
……
女孩子其实有一双无比漂亮的眼睛。乌黑的卷发,穿一件白色的洋装。脸上的泪渍分明。她哭泣的样子,让我痛彻心扉的想念夏涣年。
因为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比我更爱他。
真的。
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我忽然发觉所有关于夏涣年的事情,终于能够慢慢释怀。是的,他从始至终,都只属于那个眼神清澈的少女恩晚。
在他们的故事里,我不过是充当了一个悲情的配角。用以见证他们坚韧的爱情。
事实上,这恶俗的世间还是存有那样无法抵挡,无法穿越一切的真爱啊。
我想,也许我还是应该写最后一封信给夏涣年。告诉他,我终于找到了留他在国内的理由。虽然那个人不是我。
并不一定需要是我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