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月29日,尚在西安的慈禧太后宣布实行“新政”,掀起了急风暴雨式的改革。此次新政在形式与她在两年前扼杀的戊戌变法颇为相似,那么为什么在两年后她要实行新政呢?
慈禧在清末新政中起着主导作用,其改革意愿直接导致了新政的启动、开展及其转向预备立宪。她主导一场自上而下的大改革,以挽救油尽灯枯的大清帝国。在此过程中慈禧具有强烈地改变现状的心态,在这种心态下,她对新政和预备立宪采取了较多的支持,因而新政时清廷虽日益窘困,但改革却仍继续。
正如我们早就知道的那样,近代中国的所有问题都不是社会内部自发产生的,而是外部引发的,是西方工业革命和大航路开辟之后的必然后果。如果一直保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国便没有这样的问题。由于中国社会结构的复杂性,中国没有在第一时间追踪西方工业革命,实现社会转型,待到1840年被英国打败而走上近代化道路,无论如何都具有一种被动的感觉、不太舒服的别扭、所以中国在那之后半个多世纪里虽然要学西方,但在内容上却有很大保留,并不愿意像稍后的日本那样船小好调头,立马转身向西,脱亚人欧,将中国变成一个彻底的近代国家。中国人深厚的文化和民族自豪感使得中国的动作变得异常的迟缓。
新政带给中国许多新的东西,但到了1903年,新政的未来是怎样,其实又失去了方向。许多人将先前的发展看做是过去皇权专制主义的延续,以为凭借皇权学制主义才能更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更合理地配置国家资源,才能获取这样的效果。这显然是不为的。根据梁启超1901年的介绍,中国人那个时候就知道在世界抢至少存在着君主专制、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三种政治架构。民主主宪不必说了,在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这两者之间,许多中国人其实是倾向于前者而不是后者,慈禧听说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可以保证皇权永固。就是通过政治架构的改造,为至上皇权配置两个重要助手,一个是拥有一定权限的责任政府,另一个就是能够凝聚民意的议会。晚年操了一辈子心的慈禧再也不愿多想,此外,她也别无选择。
基于这种视角,我们看到清廷在短短几年时间确实做了不少改革,重建了中央及地方官制,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关系,地方自治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各地的发展、竟争和相互模仿,也就成为那时各地发展的常态,地方的活力与激情真的被激活了,国家的精神面貌也就不一样了。改革似乎有模有样地朝着慈禧希望的方向进行
到了1908年,清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将一个美好的未来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起来,这是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上不曾有的事情,确实意味着中国有可能脱胎换骨,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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