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缉犯

作者: 鄂佛歌 | 来源:发表于2019-08-03 14:20 被阅读151次

人们都怎么了,一夜之间变得莫名其妙。

早晨,我走进一家小饭馆吃早点,发现里面气氛不对,几个人,包括老板、老板娘、服务员,包括顾客,包括正在打包的外卖小哥,都是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仿佛白日见鬼了。我当然不是鬼,所以知道他们并不是怕我,所以并没在意,以为这家饭馆向来就是这么诡异的。有几个顾客还没吃完,就丢下钱匆匆地离开了,连找回的零钱都不要了。

我坐下来,没人理我。

服务员躲得远远的,老板和老板娘站在写着“明厨亮灶”的大玻璃后面满脸恐惧地望着我,但他们装出一副很淡然的样子,但他们又装得不像,但他们还在努力地装。于是他们便不看我,看别处,但他们还是忍不住要看我,但他们又不敢直视我,像是做了贼似的偷窥。我开始以为他们是看我的后面,便不由回头,我的身后是一对小情侣,神色似乎也不淡定。尤其是那个女的,与我的目光相对时,仿佛我就是个长着一付咸猪手的公交色情变态狂。她很怕我,又不敢声张。

我很奇怪。

“两根油条,一碗豆浆。”我说。

老板和老板娘像我孙子似的点头如捣蒜。他们给我弄饭的时候,简直就是两个脑瘫患者,手脚不利索,时而打破一只碗,或者一只盘,时而把热水浇在手上,吃痛叫声“呀”,但又压抑着声音。服务员把两根油条一碗豆浆端来的时候,身体在颤抖,手在颤抖,连头发根子都在颤抖。她把东西放在桌上返回身的时候,碰翻一张桌子,上面的餐具稀里哗啦地摔了一地。但她并不去捡,老板也不斥责她。我想,他真是个好老板,如果我有这样的老板就好了。

可是我的老板简直就是个凶神恶煞,我的工作稍有不周或差错,他就像我强奸了他老婆似的拿出一副势不两立不共戴天苦大仇深的架式。我想,我的老板应该向这个老板学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他的公司才能做大做强,才能做成百年企业永世流传。

“结账!”吃完,我喊。

服务员不过来,求助地望着老板。老板站在玻璃后面冲我又是摇手又是摆头——不是我写错了字,而是老板已经头脑不清醒到连“摆”和“摇”的用法都混淆了。好吧,你们不来,我自己算,墙上就有价目表,我念过书,算不错。当然,我耍了点小聪明,把零头抹掉了。这可不能怪我,是你们太懒,自己的工作要我代劳。

出了饭馆,我走在街上,遭受了同样的待遇。

那些我不认识的人,仿佛都认识我。他们都在看我,和饭馆里的人一样,想看我又不敢直看,只是偷偷地从侧面看,个个都像是少女怀春暗恋我似的。有的看一眼就跑了,有的看几眼还要看。我想,是不是我睡了一觉起来变成鬼了,以至于他们这样怕我?于是我走进一家服装店。我进来只为了照照镜子,镜子告诉我,我不仅没变成鬼,还又帅了几分。这面镜子虽然不是《白雪公主》里皇后的魔镜,但应该不会骗我的。

帅气的我,平添了几分自信,临时决定要买件帅气的衣服来匹配我的容貌。我看上一件T恤衫,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的那种。我以前就曾在商场里徘徊过,因为它价格不菲所以迟迟不敢下手。今天忽然觉得,不仅女人要对自己狠,男人也要对自己狠。店员不来招呼我,我只能自己拿着T恤去前台结账了。

“打折吗?”我问。

漂亮的女店员花容有那么点失色,双手竖在胸前拼命地摇着。我郁闷,这是几个意思?我只知道摆手是表示否定的意思,但她的摆手到底是“不打折”、“不卖”、“不要”还是“不要钱”的意思,我却不能度量准确。

“多少钱?”我又问。

漂亮女店员仍在摆着手,嘴就像连续说了一百遍“保镖”后一样僵麻地说:“我,你,不,五、三,哦,一百……”

她是哑巴吗?我疑惑。

好在我最后听懂了价格:一百。这件T恤的标价是599元。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商品标价都是X99,是图个吉利喜庆,还是为了阻止一元纸币退出流通领域?我管不了这些,我只知道一百的价格对于即使是一贫如洗的我来说,都不是一项负担。我顿时心花怒放大喜过望,你早说一百我早买了,还用等到今天?于是我慷慨解囊地拿出一百块钱扔在柜台上,就趾高气扬地走了。

出了店,我才反刍出漂亮女店员摆手的肯定意味——那意思应该是“求放过”。

放过?我从来没说要怎么着你啊!

到了公司,同事们也一改往日对我的态度而变得敬畏起来。

我平时都是踩着点走进公司的,迟到会罚款,早到会浪费,我向来是个精准的现实主义者。所以同事们看到我总会来一句:“其实你还可以迟来十六秒的。”我明白他们的意思,是嫌弃我的懒散。今天却不同,当我一脚踏进公司的大门就发现“日月换新天”了。他们本来正聚集在一起议论着什么,看到我,便都鬼鬼祟祟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地散开了,倒好像我成了老板。

我暗想,我被提职了吗?

或许在我来之前,老板向同事们公布了我被提职的消息,比如副老板或二老板什么的,而我这个当事者还蒙在鼓里呢。为了证实,我便拿着一份前几天就整理好的材料敲开了老板的办公室。他正站在办公桌后翻找着什么东西,看到进来的是我,手里的拿着的东西像忽然注入了高强电压似的扔在一边,浑身伴随着哆嗦一下。

“你,你……”他说不出话来。

我心想,即使我被提了职,你也不必这么激动吧。莫非,我被提成老板了,你成了我的手下?似乎没这个可能。我自觉我的精神状态还正常,不会产生这样的非分之想。但他的样子确实令我很惊异。以前,每次我进了他的办公室,是不敢看他的脸的。他的表情包里内容很丰富,或开心的或睿智的或萌新的,但抛给我的基本都是愤怒。

“你有什么事吗?”

他在一阵激动过后,换了一种和颜悦色的表情温声细语地说。这几乎让我相信,我可能真的被提升为老板了。我在脑子里思索着其中关节,这公司是老板创立的,如果我做了老板,他做什么?那么公司以后赚了钱,是该归我还是归他呢?

我把材料放在桌上,说:“这是前几天您让我整理的材料。”

“嗯,放下吧。”老板轻轻地说。

这不是他的风格。他的风格应该是“你怎么现在才拿来”,或者是“你还想不想干了”之类,总之是怀着一种有问题要教训没问题找问题也要教训的态度。我早已习以为常了,死猪不怕开水烫,对于一切的冷眼和蔑视都熟视无睹。他今天对我的态度急转,让我一时有些无所适从。我把他表情中的“敬畏”进一步拆分成“敬”和“畏”,发现“畏”的成份多些,“敬”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我觉得有必要问问他。

我说:“老板,你,怎么了?”

同时上前两步。

“没,没怎么……”

他迅速地向后退到墙角,用手做了个让我适可而止的姿势,一边求助地望向门口,仿佛对我说:“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可要喊人了!”他不是个如花似玉的纯情少女,我也不是见花采花逢叶摘叶的地痞流氓,取向也正常,他何以会这样?

从老板办公室出来,我走向同事小昭。她是个心直口快的女孩,向来有什么事情都藏不住,她应该能告诉一些真相。她看到我过来,立刻便站了起来,把身体贴到隔间的角落,讨好又不安地望着我,吞吞吐吐地说:“你,你要干嘛?”

她的嗓音有些变调,以至于让我误听成“你要干吗?”我疑惑,嘴一秃噜,说:“干?干谁?”她拼命地摆着手,说:“干谁也行,就是我不行,我,我,我……”后来的话我没听清楚,她的眼中已流出绝望和痛苦的眼泪,就像我已经让她失去了贞操似的。

我只能离开。

老板不给我安排工作,同事们有活不叫我,这让我无聊透顶。无聊的我走在街上,迎面碰到那个假装脑血栓患者的老汉。附近的人都认识他,叫老吴,是个碰瓷者,用文明的话讲就是通过形象生动的行为艺术并以法律名义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由职业者。归纳起来,应该属于演员的范畴,曾一度让我崇拜。所以一般人看见他就早早地躲开了。

我心不在焉地走着,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倒在我的怀里了。我吓了一跳,想把他推开,怕后果更严重,于是就把手臂束起来,直直地站着支撑住他的身体,说:“老吴,我可认识你,你别来这一套,我不买账!”

老吴大手一挥,得意地说:“小伙子,你也别给大爷来这一套,大爷闯荡江湖不是一天两天了,名号响亮,技艺精湛,何曾失过手?谁规定认识人之间碰撞致伤就不用负责任?照你这么说,杀了认识人就不用抵命?偷了认识人的东西就不用还?别蒙我,大爷懂,法律是保护弱者的!主动点,大爷好说话,胃口不大。要是大爷住进了医院,你信不信能让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永世不得翻身?”

“我信,我信!”我只能认栽。

我拿出五百块钱,准备给伟大的碰瓷事业献出一份微薄之力时,老吴看到了我的脸。他大惊失色,蹭地直起身体,说了一句:“见鬼,遇到克星了!”调转头几乎以百米速度横穿街道而过,遇到中间的护栏时,双腿腾空,轻松跨越,转眼便消失在对面的胡同里。如果他参加奥运会,刘翔的冠军能否保住还真应该该掂量掂量了。

我手里握着五百块钱,凌乱在风中。

这事越来越奇怪,开始觉得自我感觉良好,慢慢就觉得不得劲起来。人人都怕我,都躲着我,都在谈论我又怕让我发现他们是在谈论我。我猜想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我一定要弄清楚,可是没人告诉我。

某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几个警察忽然破门而入,七手八脚地按住我。他们荷枪实弹,穿着厚实的防弹背心。他们问我:“叫什么?”我从电视里看到过,警察抓人时,总要问句你叫什么,以确保没有抓错。我说了我的名字,以为他们就会放我,因为我的名字和我本人一样纯洁无暇历史清白。可是他们没放我,又问:“知道为什么抓你不?”我说不知道。他们说,带走!我就被带走了。

在审讯室里,我终于弄明白了真相,原来我成了通缉犯。

他们说,我曾做过多起案件,杀人放火偷盗抢劫强奸分尸什么都有,还是带连环的那种,符合“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三特别标准,到了令人发指人神共怒人人得可诛之的地步。

饭店的老板和服务员以及顾客,服装店的女店员,我的同事和老板,原来都是因为怕我才表现出那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但我没做过那些案件。

我是个特别胆小特别仁慈特别窝囊的三特别善人,别说杀人,平时就是连踩死只蚂蚁都要看看它们那双无辜的眼神;在赶走停在我胳膊上的蚊子之前都要问问它们吃没吃饱……总之,即使是发生这样的案件,我也只能是受害者,而非施害者。

他们一定弄错了。

我们可爱的人民警察的眼睛当然是雪亮的,他们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的除暴安良准则在我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通过一番审讯和调查,他们确认,我不是通缉犯,只不过我长得和那个通缉犯一模一样,连姓名和年龄都一样,比双胞胎兄弟还像。双包胎至少名字还有区别。

于是我被释放了。

我在街上果然看了很多地方贴着那人的通缉令,他简直就是另一个我,姓名,身高,体重都无差别,连他妈的穿着打扮都和我是一样的审美。如果我爹不是个从未离开过山村的小农民,我真以为这是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犯的错呢。

好了,生活回归正轨。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人们并没有因为我的无罪而恢复对我的态度,他们依然很怕我。我觉得有必要向他们做个解释,尽管这个解释有点画蛇添足。

我走进那家小饭馆,拿出我的身份证让老板、老板娘和服务员看。我说:“那个通缉犯确实可恶,可他不是我。他和我长得一样,可他确实不是我。他和我叫一样的名字,可他真的不是我。我就是我,他就是他,不能因为长得一样叫着一样的名字,就把他犯的罪算到我头上,这不合理也不公平更不人道。警察都放了我,说明我无罪,所以你们以后不用怕我……”

他们仿佛听明白了,又仿佛没明白。

服务员看了一眼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挪到了店门口,以备随时逃跑;老板和老板娘往后退了退,讨好地说:“是是,弄错了,你不是他,你怎么能是他呢?”他们脸上的敬畏之情由“畏”占据主导变成了“敬”占据主导。如果说他们之前的怕是本能的怕,那么现在的怕就成了发自肺腑的怕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层面。

总之,他们还是怕我。

我又去了买T恤的那家服装店,拿出身份证对她说:“那个通缉犯确实可恶,可他不是我。他和我长得一样,可他确实不是我。他和我叫一样的名字,可他真的不是我。我就是我,他就是他,不能因为长得一样叫着一样的名字,就把他犯的罪算到我头上,这不合理也不公平更不人道。警察都放了我,说明我无罪,所以你以后不用怕我……”

她的反应和饭店老板基本是一样的。

她后退两步,说:“嗯嗯,弄错了,你不是他,你怎么会是他呢?”

我知道她还是怕我,而且这种怕更深刻了,从表面深入骨髓。

我来到单位。同事们正聚在一起低声议论着,我隐约听到一些。“抓了吗?”“嗯,抓了。”“噢,总算安全了。”这时他们看到了我,个个都像中电似的倒竖起头发,脸色苍白,身体发抖,都不说话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去了。

我懒得解释了,直接过去敲开了老板办公室的门。

老板毕竟是老板,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只愕然片刻便眉开眼笑了。他热情地给我让座,倒茶,递烟,这让我很是受宠若惊。他先向我就从前对我的蔑视、取笑、斥责、克扣工资、加大工作量等不良行为表示了自责和深刻的检讨,接着又对我一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和肯定,最后他说:“以后,你就是咱们公司的副总了,走最高档工资!”

幸福来的突然,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像做梦似的走出老板的办公室,在楼道里遇到了同事小昭。她低着头,几乎是紧贴着墙边走,不时地拿眼睛瞟我。可是楼道很窄,我又大腹便便地走在正当中,使得她的通行十分艰难。就当她即将从我身边走过时,我说:“小昭,我不是那个通缉犯,你们为什么还这样对我?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她哆嗦着站住了,微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怯怯地说:“我们知道你不是,所以都对你很尊敬,你——觉得——有什么问题吗?我们改。”

“你们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我说。

“以前是我们错了,对不起!”她说着,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我简直哭笑不得,想了想,一直纯净的内心忽然产生了一个龌龊的念头。我冲她不怀好意地笑笑,说:“晚上有空吗?约个炮!”我毫无掩饰地直入主题,我希望她能恢复原来那种刁钻泼辣的火爆性格,劈头盖脸地教训我一顿,最好提起秀腿在我的胯间来个潇洒的撩天踢,剧烈的疼痛可能让我认为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

然而她没有。

她虽然对我的要求略感意外,却未表现出反感,只是脸红红的,咬着嘴唇思索片刻,说:“你等等,我和我男朋友商量一下。”她就迅速走到楼道尽头的窗户前,低声地给她男朋友打电话。过了好半天,我听到她说:“亲爱的,我是爱你的,相信我的心不变就好!”她挂了电话,似乎抹了抹眼泪,走了过来,向我郑重地点点头,说:“行。”

我简直要崩溃了。

“你和我约炮还要请示你的男朋友?”

“嗯,我很爱他,不想欺骗他,希望你能理解。”

“他竟然还同意了?”

“嗯,他很爱我,对我的工作表示支持。”

我彻底疯了,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了?是这个世界不可理喻还是我的脑子反应迟钝,我怎么感觉到我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年代,所有的人都让我捉摸不透,一切的事都让我胆战心惊。我冲出了写字楼,疯跑在街上,无视周围急速奔驰的车辆。一辆车急刹停住,司机探出头来骂我,我看他一眼,他便乖乖地缩回头去,透过窗户向我行注目礼。

我看到老吴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我冲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服,说:“老吴,你告诉我……”话还没说完,老吴调头就跑,我追上又扯住他,说:“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我认栽了,这地儿以后就是你的了,我走还不行吗?他妈的,没想到我老吴纵横江湖几十年,最后让你这个毛头小子撵得没处跑。”

“别放屁,说人话!”我吼道。

老吴指了指旁边的电线杆,又指了指街道门店的墙面,竖起大拇指,说:“你真行!我服!”。我看到电线杆和墙壁上的通缉令都撕掉了,只是没撕干净,还留着一点模糊的印迹。我猜测,可能是那个坏蛋被抓住了吧,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怕流氓不要命,就怕流氓后台硬。”

老吴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趁我不注意,脱开我的手臂逃进了胡同里,转眼便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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