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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詹的仁、义、忠、勇

叔詹的仁、义、忠、勇

作者: 已阅君 | 来源:发表于2024-02-10 12:28 被阅读0次

    杂谈001


    最近,读《东周列国志》,第四十四回讲到了叔詹的故事。原来,早在春秋中期,就有一位亲身实践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人。

    叔詹是郑国的贤臣,与堵叔、师叔一起,合称“三良”。叔詹在《左传》中的记载最早出现于鲁僖公七年。当时,郑国太子华在盟会中见到了齐桓公,暗中请求齐国帮助他除掉郑国的洩氏、孔氏、子人氏这三个家族。管仲说:“太子华既然是太子,却求助于大国来削弱自己的国家,必定不免于祸患。郑国有叔詹、堵叔、师叔三位贤臣执政,不会受到离间。”齐桓公于是拒绝了太子华的请求。可见,叔詹为三良之首,其贤能远近闻名,连齐国人都很认可。

    到了鲁僖公三十年(公元前630年),晋国包围了郑国,兵临城下,要求郑国献出叔詹。

    郑文公对叔詹说:“你是我的股肱之臣。你去,就是死路一条,我不忍心!”

    叔詹答:“主公不忍心让一个叔詹去死,却忍心让成千上万的百姓陷入危困之中,以致社稷断绝吗?舍去我一个,以救千万百姓、安定社稷,您为什么要垂怜我呢?”

    郑文公涕泪俱下,送别了叔詹。石申父和侯宣多将叔詹送到晋军营寨,晋文公见了叔詹,大声喝斥:“你操纵郑国权柄,使郑伯对宾客失礼,这是第一桩罪;接受盟约后又怀有二心,这是第二桩罪。”命令左右,立刻准备鼎镬,对叔詹实施烹煮。

    叔詹面不改色,拱手对晋文公说:“请让我说完话再死。”晋文公同意了。

    叔詹便说:“君侯当年屈尊驾临鄙国,我曾经对国君说:‘晋公子贤明,他的左右都是将相之才,如果返回晋国,必定称霸诸侯。’后来,温地会盟,我又劝国君:‘务必竭尽全力事奉晋国,避免获罪,否则罪不可赦。’上天降下郑国的灾祸,国君没有听从我的劝告。现在君侯对执掌郑国的人降罪,国君深知我没有过错,坚决不肯遣送我来晋营。我向他阐明‘主辱臣死’的大义,恳请由我一人赴死,以解救一城之难。料事准确,这是智;为国尽力,这是忠;临危不惧,这是勇;杀身救国,这是仁。一个具备了如此仁、智、忠、勇德行的大臣,在晋国的国法中,当然应该被烹煮呀!”便抓住鼎耳大喊道:“从今往后,事奉君主的人要以叔詹为戒!”晋文公又惊又俱,下令赦免叔詹,对他礼遇有加。

    在这个故事中,叔詹首先用事实驳斥了晋文公列举的两项罪状是无稽之谈,随后提出了仁、智、忠、勇,并对此做了简单清晰的定义,自己更是身体力行。他有救国救民的仁心、审时度势的智慧、对祖国的忠诚,还有不畏死亡的勇气,甚至让春秋霸主晋文公感到敬畏,从而不仅幸免于难,而且受到礼遇。

    关于叔詹的智,《左传》中还有两个故事。

    鲁僖公二十二年,发生了泓水之战,楚国大败宋国。楚军回国途中,郑文公携夫人文芈前去慰劳,又在国都设盛宴招待楚成王。宴享结束后,楚成王到夜里才出来,文芈一直送他到军营中。楚成王还顺便从郑国带了二位侍妾回去。叔詹说:“楚王恐怕要不得善终了!施行礼仪最后连男女都无区别!男女无别不可以认为是有礼。楚王怎么能善终呢?”十二年后,楚成王在太子商臣(楚穆王)和潘崇的逼迫下自杀。叔詹的预测应验了。

    鲁僖公二十三年,叔詹见到了流亡的重耳,判断他能成为霸主,规劝郑文公对其以礼相待,为将来铺设后路。叔詹见微知著,未雨绸缪,眼光极为准确。

    对于常人来说,仁、智、忠、勇,能做到一、两项,已值得称道。再纵观历史人物,能做到仁的人最少;能做到智的人,多半不够勇;能做到忠、勇的人,多半不够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因此,就个人品德、才学、智慧和能力来说,叔詹确实了不起,他的爱国精神,更是对后世的一种感召和激励,与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等人如同历史经纬上的一个个端点,几千年来薪火相传,成为鲁迅笔下中国的脊梁。

    关于鲁僖公三十年晋围郑都时叔詹的这件事,《左传》中没有记载,但《国语▪晋语》中有一篇《郑叔詹据鼎耳而疾号》叙述得颇为详细,大约《东周列国志》就取材于此。《晋语》的原文抄录于下:

    文公曰:“予我詹而师还。”詹请往,郑伯弗许,詹固请曰:“一臣可以赦百姓而定社稷,君何爱于臣也?”郑人以詹予晋,晋人将烹之。詹曰:“臣愿获尽辞而死,固所愿也。”公听其辞。詹曰:“天降郑祸,使淫观状,弃礼违亲。臣曰:‘不可。夫晋公子贤明,其左右皆卿才,若复其国,而得志于诸侯,祸无赦矣。’今祸及矣。尊明胜患,智也。杀身赎国,忠也。”乃就烹,据鼎耳而疾号曰:“自今以往,知忠以事君者,与詹同。”乃命弗杀,厚为之礼而归之。郑人以詹伯为将军。

    《史记》也有相应记载,但与《国语》的不同之处在于,《史记》中说叔詹是自杀的。郑世家中记叙略详细一些,抄录于下:

    晋于是欲得叔詹为僇。郑文公恐,不敢谓叔詹言。詹闻,言于郑君曰:“臣谓君,君不听臣,晋卒为患。然晋所以围郑,以詹,詹死而赦郑国,詹之愿也。”乃自杀。郑人以詹尸与晋。

    如果我们想要判断《史记》和《国语》对叔詹这个故事的记载,哪个更符合历史事实,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直观来看,《晋语》的描述相当详细而且生动,个人认为,《晋语》来源于史官记载,应该具备真实性,但其戏剧性又实在太强,可能有创作的成分在,所以真实性也许要打些折扣。后人评价“《周语》辞胜事,《晋语》事胜辞”,“周、鲁多平衍,晋、楚多尖颖”,在此可见一斑。

    再看《史记》,记叙较为平实,成书时间在西汉,要比《晋语》的先秦要晚。虽然较之自杀,我们更愿意看到叔詹被赦免的大团圆结局,但从事件的逻辑合理性来说,《史记》似乎胜了一筹,司马迁对《史记》选材的严谨性也广为人知,选择相信《史记》未尝不可。然而,说到严谨性,《史记》忽然有点煞风景,在郑世家和晋世家中都提到了叔詹的这件事,结局一样,但晋世家中把他的名字写成了“叔瞻”,少了一致性,算是瑕疵吧。

    总之,不管叔詹的结局是自杀,还是得到赦免,故事的基本内容和蕴含意义没有大的出入,叔詹的仁、义、忠、勇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书笔记,天马行空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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