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他人即是地狱。”不看文章的人,是幸运的;因為他们或许活在天堂里。
但是,如果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或者也是要看过许多,许多文章之后,才行了。
道理是這様的。我们追求真理的人,追求道的人,修道者……我们究竟在追求些甚么,其實一言蔽之,就是个:‘同’字。我们追求的,是一様的东西,是同样的,以及不变东西。是人人心中相同的部分,是一様的。当我们通过学习,通过训练,而明知:‘一様’是甚么的時候,當我们明知一样为何的時候,我们是“活”在天堂里的。
這就叫:“知常”了。當我们知道,明确了解這個的時候,這時我们就没有“不一样”的概念,我们就没有“他人”(的概念……),因為我们,活在:‘常’里,而常里,是没有:异常的。所以从這个角度说,我们是在:天堂的。
道理是这样的。這需要漫长的修炼,和学习……我说的,只是结論,但确实的“走到這”,还需要过程,和時間。當你透彻理解:‘常’的時候,你就会很自然的,自然的宽恕一切别人。或者说,某种意義上,你就没有了“别人”(所谓的)的概念……因為你就活在‘常’里,你活在相同,和一様里,無所谓“别人”,别人就是你,“你”就是别人。
道理是這様的。因為你活在‘常’里,所以你不喜欢的,你厌倦的、讨厌的,你也不会刻意留给别人,去给人添麻烦。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論语·颜渊12.2》,以及《論语·卫灵公15.24》)而,别人往日冒犯于你的,你也不再会觉得,是“错”,而去嗔怪、嗔恨……因為你活在‘常’里,你是知‘常’的,故你只看到一様的部分,這就是:‘恕’。
别人踩了你一脚,“嗨,誰没有不小心的時候呢……”,這是因為你:‘知常’,所以才能轻易的做到:‘恕’。别人踩了你一脚,‘知常’者想到的,不是“我”鞋脏了,“我”脚疼了一下……鞋脏了,脚,确实也疼了一下,但是,因為你罢意识放在了‘常’上,放在人人,都一様的:‘同’上,放在真理上,因為你罢意识放在了:‘真理’上,所以你想到的,是:人人。
這就是:‘知常’了。這就算個:明白人了。道理是這様的。因為你透彻理解,‘人人都一様’的部分,且,你自主、刻意的罢意识放在這上(即:把意识刻意的放在‘人人都一样的部分’上……),故,你在遇到“事情”(所谓的……)時,想到的,是‘一样’的部分,是天堂,是:真理,故你能做到:恕。不是强行的忍耐,而是‘知常’的:‘常恕’。
道理是這様的。别人放个屁,别人打个喷嚏,别人排队時加你的塞……當你罢意识放在:‘人人’上,當你罢意识放在:‘一样’上,當你把意识,放在:‘人人之心’上時,你就能轻而易举的,做到:‘恕’了。
道理是這様的。“嗨,誰不放屁呢”。“嗨,誰不打喷嚏,身体不适,或感冒呢”。“誰没有个急事儿,或想占便宜的時候呢”……等等,等等。當你的:心,在:人人之心上時,你就是个:‘仁者’了。
何為:仁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且能:“恕”,便近‘仁者’了。為甚么是:‘近仁者’,而非:“是仁者”。
因為,即便一个人,一生都能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恕”道,我们依然不知道,他是否,是个:‘知常’的人。他是知道为甚麽,而去做,還是只知做,而做,為做而做,却不知为甚麽……我不知道。
所以,無法断定,他是否内心已:‘达仁’,但能这麽做的(人),可以算‘接近仁’了。道理是這様的。但鄙人認為,仁,以及,其所关联的行為,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恕”,应是:由内而外的。既:‘知常’之后,而自然而然,所产生地外在(表现)形式。但你‘知常’,尽性,這却非得有一个漫长地修道、道学地过程,而万不能得了。
1.
道理是這様的。为甚么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出自《論语·里仁4.9》)因為能‘求道’的人,真正道学的人……对于‘修道’这件事儿呢,首先,是:愛。這种愛,就像大部分人,所爱的:衣、食一样。
不是说,我们(指‘修道’的人……)不爱衣、食,而是说,相比于衣、食而言,我们有远比衣、食更爱数十、百、千倍的东西,那就是:‘道’。
2.
能‘修道’的人,是天生的。天赋,决定了他未来地高度,既:能不能‘知常’,尽性。所以,如果有人说,他‘修道’的,但相比于学問而言,更在乎自己穿的美不美,吃的好不好……那说明,他对‘道’的爱,还不够啊。
那(在‘道’方面儿......)就没甚么可聊了。道理是這様的。----作者:李宗奇 庚子年 五月初四 于自家作
网友评论